Sunday, July 19, 2009

當買書成為一種習慣

總覺得書無論怎麼買都不夠,這是我一直以來的困擾,這困擾在我發現一家很棒的二手書店「舊香居」後越顯強烈。我依稀記得我的叔叔告訴過我一句非常受用的訓示:

書很便宜,你想想,一個人花了畢生力量寫出自己所知,只要不到五百元,怎麼算都覺得買書是最划算的買賣。

這句話幫助了我,也害了我。

我自此秉持著買書就是投資自己的原則,慢慢累積起自己的閱讀習慣,尋著特定的脈絡堆疊出屬於我的小小書櫃,每每買了一本看似很「厲害」的書,成就感不亞於買了件很「厲害」的衣服。當然,那成就感好比學習某項運動的經驗,是非常私人的體會,別人端看外表是無法察覺的,不像買了件新衣服,旁人能夠很快的發現並下評語,擁有一項運動技能,除非在人前示範,否則對於擁有此技能的成就感始終都只能供於個人享受的。

養成買書的習慣除了讓我得到成就感與知識外,還有另外一種益處,也就是抑制其它慾望的功能。譬如我手頭有300元,正巧在猶豫究竟是要買書還是去看電影,此時一種「比較利益法則」就以法官的姿態出現我的腦海:300元能夠買一本外文小說Running With Scissors,更可以去「舊香居」買三本各不到一百元的世界文學經典,如馬奎斯的短篇小說、卡繆的異鄉人、海明威的精選等。但是去看電影的話,大概只能夠看一場其實根本就不存在且還過份可愛的尼斯湖水怪,然後沒有可樂爆米花。

對於實體消費有種莫名偏好的我,終究會選擇把這300元拿來買書,而這似乎也成為一種癮頭,用尼古丁鑲嵌人體的方式,鑲嵌在我的腦幹裡。每每作決定的當頭,我就像個晶片控制下的機器人,停頓一會後就馬上往書店走去。

這確實也害了我(的荷包)。

怎麼說呢?譬如上個月的樣子,我和弟弟兩人偶然經過「舊香居」,剛好手頭寬裕一點點,就在裡頭東挑西選,用挖寶的心態、撿便宜的眼光,在書架上掃描,一個鐘頭下來,結帳時才發現兩人買了兩千多元的二手書,即使可愛活潑的老闆娘給了我們一個看似非常堅固的布袋,手提著這堆書仍會覺得微微發抖,那重量不只壓在肩上,更也壓在心上。

只是經過而已,沒必要大殺四方吧!

此後,每次來師大夜市吃晚餐,我提議順便去逛逛「舊香居」的時候,老弟就會用一種鄙夷的語氣回應我:「靠!不要害我。」但往往這句話講完沒多久,買完泡沫紅茶、吃完紅豆餅,我們的身影總是又會出現在舊香居裡頭,便宜又有品質的好書店果然有種蠱惑人心的魅力。

因此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大致上與當年我叔叔的沒有太大差別,也就是希望大家多多的買書,無論是在價錢比較貴,但買起書來似乎會比較有氣質的誠品書店,或是台大附近的傳奇唐山書店,抑或是根本就不開在政大附近的政大書城,還是號稱全國最便宜的水準書店,甚至是跟我一樣迷戀上二手古書的舊香居,也可能你根本就覺得買書還要踏出家門很遜,只要手指在滑鼠上點一點就可以去7-11買茶葉蛋時順便取書的博客來網路書店。

能買書就是一種福氣,而且絕對不會讓你買到傾家蕩產,也不會有人戲稱你拜書女(我對拜金女沒啥意見啦!),最重要的是,想想塞在整面書櫃的書,每一本代表一個人畢生的腦袋(請不要想像成實體的,那只會變成一種血腥的畫面),這遠比花大錢買Gucci結果還買到大陸人粗製濫造的假貨還要來的安全保險又充實許多吧!但請記得,書買回來不只是當書櫃的門面,最重要的是:

記得,要打開來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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