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做喜歡的事


那天和朋友聊天,聊到我目前正在進行的短片,如同遇到的每一個人,簡單解釋整個創作概念,朋友突然問,『常常要想這些創意概念,不是很累嗎?』

當下我愣了一會兒,從來沒有人問過我這個問題。仔細想了想,確實會累阿!不過並不是心靈上的疲累,而是為了擠出靈感,使出渾身力氣,那種皮肉上、腦力上的累。

我其實不怕累,但怕空虛。

我猜,真正喜歡自己做的事情,再累都不會覺得空虛,因為喜歡,所以才有意義,無論那意義對別人來說多麼微不足道,對自己,可能龐大到能左右、憾動心靈。雖然【艋舺】裡的經典台詞,【意義是三小,我只知道義氣啦!】,聽起來在否定意義的價值,但稍微用點邏輯思考就知道,這句話只是文字遊戲,句義是矛盾的。

「義氣」,對說這句話的人來說,不正是充滿「意義」的嗎?

如果只求生存,其實不難,吃的簡單點,穿的樸素點,一定餓不死的。但假如要講到生活,就一定要有意義,無論是什麼,找到任何對自己產生意義的事物很重要,找到了,再難再累,都會想辦法去做;沒找到或懶得找,活著雖安然無事,久了就覺得自己整個由內而外的中空。

當然,世界上很多人還在為了溫飽奮鬥,人生也有許多由不得自己的事情,不過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作為通常也會跟著改變。我是個知命而不認命的人,一旦認命,命運也就定了。

這也是為什麼,當你很想成為某種人,想做某件事,下定決心開始朝目標前進後,會發現,怎麼大部分做的事都不是自己想做的事呢?譬如我喜歡文字創作、喜歡拍片,但討厭查資料、痛恨剪接,不過為了寫好一篇雜誌文章,為了做好一部短片,查資料和剪接,這些我討厭做的事情,成為一個過程,成為必須要做的事情。

為了做喜歡的事,我得做更多不喜歡的事。

做自己喜歡的事,都不見得全然愉悅了,我更不敢想像,只做著不喜歡或沒意義的事,是多麼恐怖嚇人的。不僅無法享受過程,完成後的喜悅應該也很短暫。

於是再想想朋友的那個問題,就不覺得多麼難以回答了。

常常要想些有的沒的,不斷在每個創作中找到對自己,甚至對其他人的意義,實在不簡單,也真的很累,但做這件事對我來說,過程是很自然愉快的,可能是有點天份,也可能是發自心底的喜歡,讓我孜孜不倦,再多難關,都會想辦法克服,如一向話不多,還得看對象講話的我,一拍起片,一講起創作概念,竟可在英國人面前滔滔不絕,整個人非常有精神元氣。雖然大多數人還是不了解,或不想了解我到底在幹嘛,從無到有的累積也真的很累、很難。

但從來沒想過要放棄,畢竟這是我真正喜歡的事情。

以至於我覺得自己的家人很偉大,能夠忍受我長時間的累積,而不求立即產出,他們的投資眼光不是頂糟,就是頂好,賭的實在很大。不過自從前陣子接了生平第一個案子後,真的覺得自己可以。即使只是很普通的一個婚禮影片製作,拿的也是友情價,但我竟然已經朝著幾年前,只敢在心裡偷偷想著的路上走去,我真的在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寫東西,拍東西。然後,竟然也能開始從中賺錢了。

雖然不多,但對一個以此為職志的嫩咖來說,倒是充滿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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