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6, 2010

路人在東京

在台北,路人這個辭彙常帶著貶多於褒的意涵,甚至過份點的網友在批評一個人的長相時常會不自覺說出,『這個女的不正,那個男的好宅,比較像路人』,之類的形容。在台灣被稱為路人,就應該對自己外表有所警惕,是否我今天髮型太普通,還是眼妝不自然,諸如此類。

其實路人沒有錯,問題出在台灣沒有過度重視外表的風氣。

我在東京街頭的第一個晚上,從池袋車站東口三十五號出口往飯店走的途中,正面和大批日本所謂的路人正面衝突,那迎面而來的衝擊像是一記記重拳擊在我眼睛上,當下有種被車撞過的呆滯感。每個人都恰如其分的被裹在那無懈可擊的衣服裡頭,衣服裡頭的人,似乎沒有那麼重要了,透過那些得體的妝扮修飾補拙,日本的路人絕對不是普通的路人,甚至賦予路人這個名詞全新的形象。

就我觀察到的,女生普遍都穿著有根的長靴,奇怪的是膝蓋以上到鼠蹊間的大腿這部份是最常外露的,即使攝氏8度仍可看見處處露大腿且神態自若的辣妹們。高中女生呢,聽說是學校仍很嚴厲的為了鍛鍊女學生的意志力,所以規定冬季制服仍然須穿著短裙,雖然我覺得以上是校長耍變態的藉口。

一般OL基本配件都是一件長大衣,剪裁比較合身,在腰身的部份很明顯的十分講究,以致於整體偏瘦的女生都能看起來更為修長,且長大衣具有架起整體精神的作用,配合日本興盛的髮型技術,大致上都能顯得身軀苗條且優雅,從我日本友人描述的作息看來,日本人早起化妝已經是種習慣。七點上班,五點就會起床梳洗化妝,男生抓個髮型也許就要配合吹風機仔細的吹出個型,接著再用髮臘抓出層次,女生對於眼妝的部份是非常強調的,雖然煙燻眼妝已經不算主流,但在眼影的深度上仍然沒有絲毫的放鬆。還有很多所謂的腮紅出現,也許在寒冷的溫度下,原本膚色就偏白的日本女生為了不讓乾燥的空氣讓皮膚看起來慘白,多少都會塗些類似腮紅的粉底,讓臉色紅潤而好看又自然。

而讓日本女生和台灣女生產生最大差異的除了髮型及化妝技術之外,大概就是配件的運用吧,其實台灣的配件實在不豐富,類似帽子包包或是銀飾手環項鍊的概念,實在遠遠遜於日本之後,即使有不錯的款式,也大部分從日本進口。我在原宿巷子裡隨意的亂逛時,幾乎三步一家質感挺好的店,裡頭的衣服價錢卻又不及台灣同質感的牌子,簡直可以說是物超所值。

東京的高物價大概都反應在吃、住和交通上,衣服的物價水準實在是讓人很熱血。尤其適逢一月中左右的大特價,各大百貨公司都祭出五折左右的折扣水準,簡直讓我們血拼的外國人殺紅了眼。

我在隨處可見的
COMME CA STORE,忘了是新宿還是台場的,挖到一件合身剪裁的獵裝上衣,看著原價被劃掉改成¥2080時我還不敢相信,這折合台幣才600元的外套無論在剪裁以及布料選擇上都不像是只值這些錢,換作在台灣,一件這等級的外套大約都要至少五千以上的要價,運氣好的是尺寸各只剩一件,我一直到付帳前都不太敢相信真的只值600元,付完帳拿到衣服後我像是如獲至寶的模樣,讓店員不解的一同跟著我笑,如此這般親切的物價讓我有種彷彿在泰國的感覺。

也許東京的路人們就是在這種充滿設計感的生活氛圍下,讓打扮成為不只是一種額外的裝束性,更明確一點的說,應該是種習慣了!關乎到文化差異認知方面,日本人讓自己看起來乾淨整齊是基於尊重他人也代表自己重視對方,在習慣尊重來尊重去的日式客套禮節裡,過度的包裝以及對於外人的慎重態度,確實反映在服裝外表上。

至於台灣呢,倒是不能妄自菲薄。

我們少了那些過於華麗的裝扮,雖然面子似乎不太掛的住,但裡子卻可是大勝利!畢竟在東京過了七天外出需精心打扮的生活後,回到台灣似乎有種徹底放鬆的愉快感,當著不必抓髮蠟且可以穿拖鞋睡衣還抖腳說著:「安內就送耶ㄋㄟ。」的台灣人,其實是最幸福的。

【此文寫於2007.02】


大阪印象

趁著工作的一點點小空檔,去了大阪四天,這是四個月後再度來到日本,間隔很短差異卻很大。之前在東京我最常從事的活動就是逛街,這次在大阪雖然我同樣的逛著街,心境和感受卻極端不同。首先日本的關東與關西有著非比尋常的風情,這讓我想到許許多多左與右的對比關係。

東京和大阪是日本前兩大都市,地理位置上有東和西的分別,兩個都市的關係甚是敵對,有種水火不容的分歧感。東京所在的關東人自視甚高,掌控日本政經命脈,重視品味以及十足的雅痞都會感,歷史包袱不像關西地區般沈重,於是在外來文化衝擊下東京人往往昂首闊步的擁有傲骨自信,卻也因此常被批評較為冷酷自私。

大阪則是屬於工商製造業發達,與生俱來流著商人海派的血液,較為熱情且不拘小節,畢竟商人不和錢過不去,拉關係是種本能。豪爽更是做生意的必備性格,偏偏爽朗的大阪人就是看不慣東京人的假面虛榮,東京人更不屑大阪人粗俗的鄉土面貌。


東和西的抗衡於是無所不在。

無論是口音用語、氣質、甚至是野球(阪神虎和巨人隊)都有種洋基紅襪的世仇意味。我短期內能夠近距離親身遊覽這兩個典型的日本都市,其實是非常幸運的。在東京每個路人都像是non no雜誌裡出走的模特兒,臉部表情略為僵硬,或許精準點說是沒有表情;

如同法國文豪雨果說過的:「被人揭下面具是種失敗,自己揭下面具是一種勝利。」

東京人將那份驕傲的啟用權利交給自己,並以身為東京人為日本人的最高級形容詞。其實這是所謂的首都性格,巴黎人、紐約人、上海人、台北人等該國最大城市所會擁有的優越感。

大阪人則是平易近人的多了。

我在道頓堀這大阪最熱鬧的一條街逛著,沿途無數大阪美食小吃林立,那是東京不常見的小吃攤位,馬上讓我聯想到了台灣的夜市文化,以及氣味相投的自在感。路邊一攤攤大阪燒、章魚丸子、烤蟹腳等小吃,讓寧靜的日本街頭市膾起來,和香港的茶水攤茶餐廳、台灣的夜市、新加坡的惹蘭勿剎路(Jalan Besar)等地方有著如初一徹的樣貌。

這次的大阪之旅實在很短,最讓我難忘的反而是短短一天的京都,那是個沉靜中韻味很深的古都,需要長時間細細品嘗才是。我旅行過好幾個國家,除了巴黎之外我最喜愛的就是京都了。

看來我的必去自助旅行清單,又多了一個難忘卻還未完全熟悉的名字。


【寫於2007.05】


Thursday, June 24, 2010

香港香港,第一個十年

香港回歸十年了,大家都關心第一個十年,香港究竟變了多少,以及往後的數個十年香港還會變成甚麼模樣。我記得大四的耶誕節我是在香港過的。那時候站在維多利亞港,深深被眼前大樓的絢麗燈火給震撼,香港營造出來的繁華與凋零是同樣的快速。

每棟大樓都逼近台北101那般高聳,牆上打上巨大的燈泡圖形,有耶誕老公公,有麋鹿及耶誕快樂等字樣。彷彿香港在英國殖民後,對於西方文化的陰影揮之不去,那面貌是歡喜又熱鬧的,我感覺不到耶誕節對於香港人是種侵略,他們普遍感到習以為常。

但他們同時對於中國的接收又充滿期待。

原本97前的那種惶恐,似乎已經轉化成某種變形的與有榮焉,路上用普通話問路,在餐廳用普通話點菜,甚至連報攤的小販,的士駕駛都能聽普通話。他們至少能夠聽得懂我的語言,即使自個說起來零零落落,好歹能夠溝通。不過老式茶樓的夥計態度依然傲慢,我問香港朋友,他笑著說,茶樓夥計可是不管天南地北,皇帝老子在面前,都是面無表情的幹活。

那是一種生活態度,無關服務態度。

也許香港人就是這般的皮不笑肉笑,看似冷漠,實則是某種對於生活的務實造成的僵硬感吧。和日本人皮笑肉不笑的機械式鞠躬哈腰模樣,當慣服務業貴賓的台灣人,自然怎麼都看不順眼香港人的世故囉!但這分特質反應在飲食上,卻是讓人連連叫聲好。

他們的務實和對於生活的精準應用在煮菜這回事,就構成味好食材準確,調味深度濃厚的廣東料理。此外,香港街頭小食也是多姿多采,例如雞蛋仔、砵仔糕、叮叮糖、煎釀三寶、碗仔翅等小食都頗為著名,以及由於香港人性格好「一窩蜂」,有些小食會有如風一樣,驟然而來,驟然而去。

在華洋雜處下,香港發展出茶餐廳的飲食文化,原本出售一些三文治、咖啡等廉價西式小食,再引入各式傳統小炒,並自創炒或撈來料理出前一丁泡麵、以及菠蘿油、檸七、鴛鴦等獨特風味,大牌檔及冰室也曾經是非常普遍的食肆。在香港街上隨便找一家茶餐廳,蒙個頭走進去,味道應該都不會讓人失望。茶餐廳裡頭包容了西式及中式的小吃,上菜快、價錢便宜,完全符合香港人的步調,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十分快速。但吃的過程又必須極度享受,好味是基本要求似的,湯汁更調和出樣貌平凡的小炒或盤飯的濃郁口感。

我印象特別深刻的就是點了碗外表讓我失望的魚蛋麵,19港幣我還記得,湯湯水水渾濁在一起的樣子,看似平凡無奇的魚蛋加麵混合在湯裡,賣相實在是很差。咬一口魚蛋,卻有點像是食神裡女評審吃著雜碎麵的誇張反應。

真.是.太.好.吃.啦

我當時用著食神裡誇張的口氣在心中吶喊,再喝一口湯,我幾乎要感動的昏厥過去。確實是這麼不可思議的誇張程度,香港留給我的難忘是味蕾上的、口腔中的、舌尖上的感動。這也難怪台北東區的巷子裡林立了一間間港式茶餐廳,那應該是大部分人對於香港難忘的共同記憶吧。

回歸十年,依照大陸的說法五十年不變,轉眼間剩下四個十年。或許善於從依附屬地的命運中找到自己的香港人,過了第一個十年後就不再那麼害怕了,看著中國經濟崛起,中國自身都走向資本的新路,更不可能將已走在前頭的香港,反柆回老左派的舊途,因此在附屬中找到價值,才是香港人該擔心的。

十年後我們該擔心的,不是香港是否還是原本的香港,而是香港人是否還是原本的香港人了,或許那些只會說廣東話、反大圈仔、世故性格的純正香港人,早就融合成他們口中的新中國人了。

【此文寫於2007.07.01】


Wednesday, June 23, 2010

北京北京,文藝女青年


在愛丁堡認識了不少人,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位來自北京的女生。雖然在北京出生,大學念的卻是上海復旦大學,承襲了上海人的性格,特別是對於台灣的綜藝節目和戲劇如數家珍,這方面身為台灣人的我在她面前反倒是外行。

她來愛丁堡念Film Study,渾身藝術氣息,喜歡寫電影劇本,愛閱讀,甚至台灣早期作家她知道的比我還多還廣,據說北京家裡的房間,床是被書櫃包圍占領的,除此之外,她還挺有品味,宿舍一個小小的房間被她搞得像Lounge Bar。

椅子上鋪上一條印度商店買的絲綢,黑稠稠的緞上帶點金邊,床頭櫃上放盞泰國佛頭檯燈,地板上好幾塊狀似北非的異國針織地毯,牆上掛了幾幅電影海報,甚至還有用彩色捲紙做成的吊飾,夜晚坐在沙發上,往窗戶望去的夜景是城堡四周的燈火閃耀。她的房間有一種混搭的異國風味,華麗但神秘。

她整個人也是。

站在她房間裡頭,彷彿置身於一個超脫於愛丁堡的氛圍之中,好比突然來到威尼斯或是突尼西亞,那種含混著中亞和歐洲的氣味。

她書桌的牆上掛了幅瞬間吸引我目光的畫,線條清楚輪廓鮮明,但又有大片大片的塊狀色彩,用色極簡但對比層次複雜而亮麗,人物的表情不明,但感覺得出是一種無奈以及疏離。

我馬上就愛上這幅畫,甚至這個執筆的主人。

北京女孩告訴我,這是美國當代繪畫大師--Edward Hopper的代表作,叫《夜鷹》(Nighthawks),她管它叫做傷心咖啡店,因為場景是咖啡店,而且裡面的人們看起來挺傷心。原來這位畫家以描繪美國當代寂寥的都會風景聞名,喜歡用詭異的光源入畫,如日光燈、間接人造光等,非日光的投影。所以整個畫風會造成一種空洞疏離的場景,類似王家衛的最新電影作品《我的藍莓夜》裡那般美國中西部的小鎮風味。空無一人的加油站、零零落落的小酒館、孤單沉悶的汽車旅館,在一片疏離的氣氛下,色彩對比反而飽和而鮮豔。

我問北京女孩,你怎麼知道這位畫家?她戴著黑色粗框大眼鏡底下的兩隻眼睛,古靈精怪的轉了一圈後,嘴角微微敞開,回答我,北京的文藝女青年都知道的阿,沒啥特別的唄!

她抽菸,她喜歡藝文,她學電影,她豪爽的大笑,她說她是瓊瑤的受害者,她愛死馬景濤。

她邀請我加入愛丁堡電影社,15磅看一整年的電影。愛丁堡是個看藝術電影的好地方,她如是說,這裡有非常棒的藝術電影院,特別好的地方是,假如你是愛大的學生,特別便宜。

看著她講話的神情,我彷彿在看著一幅畫。

哪幅畫我不敢肯定,但絕對是出自Edward Hopper之手。


【此文寫於2008.10】


Tuesday, June 22, 2010

北京北京,好一個牛屄

許久許久沒有寫一篇關於書的文章了,不是因為我近來沒讀啥書,也不是我讀得書不值得寫,而是最近讀得書幾乎都是舊書,重讀一遍,自然少了些初來乍到的新鮮感,想寫也總不能把那些冷飯熱炒吧!看倌不嫌,我自個都覺得小小噁心。

從前讀的都是些小溫小情的作品,閱讀版圖,倒是缺乏大陸的作品,不是偏見、也不是那兒沒好書,而是簡體字的關係,即使我沒學過,拿起一本簡體字英文考試參考書,也是硬幹懂個八九成,但覺得累阿!況且我一向對於農村、黃土地的故事沒太大期盼,總喜歡把自己弄得假裡假氣的,盡讀些村上春樹、村上龍那些現代都市的作品,連電影都看楊德昌、王家衛,還沒真正成為中產階級,就領先似的迎接那種都市中產集體焦慮。

我很坦白,坦白的有些噁心,但我還是得坦白下去。

馮唐的《三日,十四夜》確實是讓我承認自己噁心且還一邊巴著不放的原因,這個把文字當作血肉跳動的大陸作家,不到40,寫著年輕人的小情小愛,卻用《麥田捕手》的焦躁和粗暴大辣辣的包裝,有點小小的色情,倒不難為情,像柯裕棻形容:


他的每一個句子都漂亮流暢得像是直接從胸口掏出來,渾然天成熱血得一點矯飾也沒有。

熱血,沒錯,就是直挺挺的讓你眼睛盯著,嘴巴沒有時間闔上的笑著。我像是誤闖深宮禁區的小孩,被周圍大人式的景象給震撼住,雙腳同時又跑得無比流暢,停不下來。這本小說讓我想到村上龍的《69》,同樣熱血沸騰,同樣用下流軍中式的口吻調侃女生,主角看似很「罩」的外表之下,包裹著一顆脆弱、害羞的心。好比開頭的這一段自白,看似猖狂不羈,仔細思考話中的意味,簡單不過的像是小孩在對天拜託那樣的卑微。

一九九四年北京的一個夏夜,我說:「我要做個小說家,我欠老天十本長篇小說,長生不老的長篇小說。佛祖說見佛殺佛見祖曰祖,我在小說裏胡說八道,無法無天。我要娶個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歡我拉著她的手,聽我胡說八道,無法無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個中年人了,我就是國家的棟樑了。」


如此的咆嘯,卻也咆嘯出整本小說的企圖,沒什麼太創新的願望,純情愛情故事而已!只是寫給成年人看,寫給國家棟樑看,得用一些成年人的語言、成年人都做卻都不說的事情包裝,然後再用國家棟樑那一套來顛覆,骨子裡終究是國家棟樑也會有的小小盼望,愛情。值得一提的是,馮唐筆下的故事背景不是大中國的廣闊農村、大山大水,而是相對窄小的都市,北京,還是現代的北京,這讓看慣都市文學的我,又犯著了癮頭,讀一個都市的故事,就想去那裡走走看看。

當初讀了海明威,去了巴黎,讀了村上春樹而去了東京,讀了朱少麟而待在台北,這次讀了馮唐,我真的很想去北京!

總之,套句喝酒的用語,這是一本讀了非常順的小說,像是喝啤酒竟然發現不會脹肚子,口感同時還很像可樂(抱歉,這比喻很爛),重點是,看完以後不會太醉,也不會像喝完威士忌那樣失落,不會打嗝,更不會想找女生睡覺,也不會讓人藉酒發瘋,唯一會有的反應大概是坐在原地,有點想笑又不想笑,有點想說話又有點懶,整個人像是剛被野火燒過的草原,半痴呆的,隱隱約約發出燒乾的青草味,然後脫口而出:

好一個牛屄。


【此文寫於2007.12】


Saturday, June 19, 2010

我們都以為別人沒有深度

寫文章已經成為一種癮頭,就像有些人有菸癮、有些人有咖啡癮、有些人有毒癮一樣,一陣子沒寫就渾身不對勁,美其名與自己對話,其實更像有表演慾,差別僅在於,其他人用身體或嘴,如演員、舞者或主持人,而我用的是文字。侯孝賢在CUE創刊號第一頁留下句話:


『幸好人生裡有了電影,它幫我表達了那些無法用言語訴說的事。』


每個人都有無法用言語訴說的事,我有時用攝影,大部分用文字,逼不得已才會放在心裡。寫東西寫習慣了,偶爾竟然比我講話還快,習慣用文字思考的缺點,就是一旦開口跟人聊天,莫名會變成兩種極端情況,一種是長篇大論,聊著簡單的事情也能夠變成在說教;另一種則是繁話簡說,很多可以用講的,覺得用寫的更清楚,便懶得開口了。

於是習慣用文字思考的我,後遺症除了講話速度變慢,最嚴重的,就是怕別人不懂。有了這種顧慮,下筆前會開始猶豫,『這樣的文藝腔好像有點討厭,這樣形容似乎太抽象,用太多英文感覺會造成距離感,用專有名詞會怕人沒聽過。』如此這般的自我假設,常讓簡單的事變得複雜。

特別是在文字上,也會有種以貌取人的偏見。

當我以各種樣貌的假設去對待讀者,某種歧視不自覺會在字裡行間透露,也許讀不出來,但嗅的出來。好比我盡量避免談太硬的東西,後來才發現別人其實都懂,還比我懂很多。我的設想不僅多餘,還讓自以為是的窘態畢露。或者,很多人喜歡把文字符號可愛化,留下一堆鬼臉符號,自然聯想到這個人可能深度不夠,最好別跟他/她提起詩或嚴肅文學,其實沒想到他們讀過的,比我多更多。於是我學會不以貌取人,不以文字取人,不想成為艾倫狄波頓口中定義的snob。

A snob is anybody who takes a small part of you and uses that to come to a complete vision of who you are. Now, to opposite of a snob is your mother.

確實是如此,snob的相反是每個人的母親。母親們不計較自己孩子的小部分缺陷,不以偏概全。對我來說雖然很難做到,畢竟我無法成為每個人的母親,但也盡量在偏見之外,找到美好的部分,這點倒是我始終確信存在於每個人身上的。

我們都以為別人沒有深度,其實最淺的是自己。

我來英國後,無論在現實生活中、網路上或報章雜誌,認識了很多優秀的人,譬如一個德國好友,以前常跟我一起打籃球,後來更一起前往西班牙旅行,他會6種語言,德英法西義中,假如他填寫104履歷,全部都能勾精通,除了義大利文,我都當場聽他講過,更該死的是,他老兄現在開始學日文。也許你會以為他主修語言,但其實他學免疫學,被教授稱為13年來教過最好的學生,這讓他幾乎保證進牛津,我跟他在西班牙旅行途中,他信誓旦旦告訴我,巴塞隆納是他最想來的地方,當年一畢業,他果然錄取巴塞隆納大學。如今,也許是對中國文化無法忘懷,他又要回英國讀亞洲研究所,錄取兩間,牛津大學以及翁山蘇姬曾讀過的SOAS亞非研究所。

這樣的人你可能會覺得,不過就是個讀書天才,但更可惡的是,他籃球打得還很好,巴過我不少火鍋。

另外一個朋友,我們沒見過面,是我主動寫信給她,一個健康性感的巴西混血兒。也許你聽到「健康性感」、「巴西混血兒」就會點著頭,手指著我前後晃動說,難怪你要寫信給她,其實那些東西只是我寫信給她後才發現的。當初讀了篇Monocle雜誌的文章,關於台灣的報導,我覺得她寫得很好,便發封email告訴她我的感想,不久在Facebook上我們成為朋友,才發現她比我小3個月,哈佛畢業,曾來台大學中文,英文葡萄牙文和西班牙文更是流利,後來當起亞洲特派員,幫Newsweek、Monocle等雜誌寫些報導,今年10月準備去牛津讀Chinese Study,她說過雖然自己是美國巴西人,卻看好中國即將引領世界,也一定會讓小孩學中文,她光今年暑假就要去6個國家,工作或度假都有,也包括台灣。

這樣的朋友往往讓我檢視自己時,會發現深度不深度都是假的,經歷和能力攤開,不必解釋都能令人啞口無言,相較之下我在他們眼中是否就是那種沒有深度的人呢?雖然不至於,卻也沒有太多讓人驚嘆的地方。唯一讓自己較為不同的地方,大概也就是文字了吧!雖無法確定是如何有這種動力讓我一直寫下去,無論是與生俱來還是後天練習,至少,我在書寫時總能找到自己,也很神奇的透過文字,找到很多無法想像的經歷,找到很多沒想過能認識的人。寫文章已經成為一種癮頭,有時很刺激有時則不,但總是能讓我與生活保持一種密切又熱血的連繫。

我們都以為別人沒有深度,其實最淺的是自己,也許,對自己和他人誠實,總有辦法在自己和他人身上找到亮點,持續琢磨,發光都只是早晚的事情。這時,不免會想用侯導的口氣說著我自己的感想。

『幸好人生裡有了文字,它幫我表達給那些原本接觸不了的人與事。』


Thursday, June 17, 2010

【創意人】詹宏志

創意兩個字,這幾年在台灣儼然成為最熱門的口號,無論是媒體、業界、學界、甚至是攤販的老闆,個個都把創意兩個字當作口頭禪,左一句創意、右一句創新的。似乎不懂得創意、創新的人,就會像受了傷的鯨魚,擱淺在時代的浪潮尾端。

即使各類商業雜誌以慣用的危言聳聽手法,大力鼓吹創意的價值,不斷強調創新才是台灣產業該走的路,或許依循著已成熟國家的發展軌跡來說,這是條對的路;譬如美國、譬如日本、譬如西歐、以及近來化身為創新代名詞的北歐,無不以高附加價值的創意產業,引領著全球的商業發展,沒有創意的國家等於沒有競爭力,只能爭相往製造、壓低成本的老路走去。

這是條對的路,但想踏上此途的台灣,做了對的事嗎?我不敢很堅定的說有,或者沒有,畢竟我自認也不算是個有足夠創意的人。

市面上充斥著一堆以創意為名、實則不知所云或者無條理無邏輯的書,想有系統化的學習確實困難。
等等,以上這段話也許你會反駁,「創意」還要系統化的學習、還要符合邏輯,未免也太沒有創意了吧!

也許你的反駁有幾分道理,你的思考也依循著邏輯,但假如你很刻板的以為,創意行為就一定不能遵照著邏輯訓練來建立,那你是否同時又掉進自我的僵化思考老路了呢?當然,你也可以大立大破,從破壞中尋找新秩序,或者每天坐到頂樓,把自己取代避雷針,期待那道閃電擊中你的腦袋,以換取靈光乍洩的新思維。但我得強調,創意假如經過訓練,或許會更垂手可得、更讓人容易親近些。

首先,把手邊那些教你創意的書都丟掉吧(你是否又感到困惑,剛剛才叫你看書訓練創意思考,如今馬上又叫你把書丟掉)。我的意思是,把那些追逐著流行浪潮的新書丟掉,先留下我提到的這一本: 





詹宏志於1986年出版的「創意人」。

這是本二十多年前的書,聽起來很老,但在這個時代讀起來,絲毫不覺得老掉牙,相反的,遠比目前市面上的創意書籍更能讓人有所獲。





「以我的看法,idea的產生、累積、組合、實踐,都有其原理和方法。我甚至認為,「創意思考」是一種態度、一種習慣,至少是一種可訓練的技術。」

詹宏志在封底題了這麼一段耐人尋味的話。


歷經22年,時間的考驗,這段話格外鏗鏘有力。而內容更是近年我看過最清晰明瞭,邏輯清楚又沒有距離感的工具書。他不是把創意的內容交給你,而是自我訓練的方法。這不是一本食譜,把食材解構列出、烹調手法羅列解析,相反的,它教你如何用菜刀切菜、調理醬汁的基本原則、如何用食材的特性搭配煮法。

因此,你得到的不是如何煮清蒸檸檬魚的方法,而是把檸檬和魚靠自己的思考,做出新的變化。

一如詹宏志提到的:「你不能靠讀一本談創意的書,代替其他的書,相反的,你還得讀其他更多的書。」 

所以這本書只是個開頭,確實,它教你如何、用甚麼態度、用甚麼方法,靠自己思考,靠自己刺激自己的創意點子,進而讓自己比過去的自己有創意。

創意不是一個絕對的結果,而是相對的狀態。

沒有經過比較,一個點子是無法被稱為是否有創意的。相同的,這種原則很顯然就可以先把範圍縮小到自我本身,先自己與自己比較,進而才有能力跟其餘對象比較。老實說,台灣是個沒有創意的社會,但這句話不代表適用以後的台灣,不過假如這個亟欲追求創意元素的社會,不懂得自我獨立思考,仍舊沿襲著固有的模式,便期待能脫穎而出,無異是緣木求魚。

先得從自我本身開始改變,改變想法、改變思考的習慣、改變狹隘的成見、改變世俗成功的定義,唯有如此,才有創意的可能,而台灣才不會是那個永遠跟著潮流口號屁股起鬨的mockingbird(仿聲鳥)。

拿起這本「創意人」來讀,不代表你已經成功踏上創意之路,但無論如何,至少你已經站在一個適切的起跑點上了。

【此文寫於2008.07】

Tuesday, June 15, 2010

三年前,你可以的。


三年前,你可以的。

這句看似熟悉又曖昧的話,出自電影「色戒」,最近成了我腦海中不斷閃爍的霓虹招牌。當我獨處時,稍微與外界的人事物脫勾的瞬間,這七個字就幻化成七彩閃燈,以極其不成比例的碩大體積,兀自在腦海最顯眼的位置,閃阿閃的。

當然,牽絆著我的,不是王佳芝和鄺裕民之間的糾結情感,而是介於他倆之間那所謂,選擇的曖昧性。三年前你可以的,這句話本身就代表了一種含恨的責怪、一種自我憐憫的成份。假使不套用在這兩個愛國青年的情愛糾葛中,在所有人身上的所有狀況,也是適用的。

譬如每個階段面對的每個選擇,畢業後該直接去當兵、還是去唸研究所,該出國留學、還是直接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女朋友想今年結婚、你想過三年再說。

機會常常以一種毅然決然的姿態讓人難以取捨,更作弄人的是,往往你的選項不只一個,選了一個,另一個就得放棄,偏偏你的人生就取決於這些選項、仰賴這個時間點的判斷,而呈現幅度軌跡各異的路徑。最令人無法忍受的就是,選擇的好壞得經過時間印證,等你知道結果,也早已過了那個能夠改變什麼的當下了。

對我來說,抉擇的那個時刻(或時期),十足刺激。

在當下,我得提醒自己、同時也意識到,嘿,我現在正站在人生的分流點耶!往左往右,走到盡頭的風景肯定是不同。身在選擇的當下,人容易混亂,還有迷失,亟需旁人的指示與意見,但諷刺的是,最後能夠承擔結果好壞的人,絕對不是當初支持或反對你的那些人,而是那個徬徨、不知所措的自己。

也或者,大部分人(包括我),都過分放大選擇的重要性。因為幾乎沒有甚麼選項是成功的保證,其中還取決於用甚麼方法、態度去實踐,讓你的選擇有一個完善的結局,而許多成功的人似乎也不清楚自己的成功其實歸功於他過程裡的付出與努力,甚至是態度正確或自身才華等零碎因素,他們誤以為自己之所以成功,是因為當初做了正確的選擇。用此種觀點來分析,選擇甚麼職業、選擇甚麼學校、選擇甚麼情人,都只是一種機緣的必然性,真正自己能夠掌控的部分,大概就是如何把這個工作做好、如何把書讀好、如何把這段感情經營好。

於是我們能做的,大概就是不斷開導自己,不一定要做看似最棒的選擇,即使旁邊的人不斷耳提面命,甚至有干預的企圖,你都不必當作太重要的參考,畢竟他們無法代替你活接下來的人生,他們也無法替你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箇中滋味。

因此,當王佳芝對鄺裕民說出那句有點酸酸苦苦的:三年前,你可以的。

鄺裕民實在不必當場變一個表情、垮了一張臉。他仍舊是那淪陷在選擇迷思的典型代表,當初他選擇了國家,而不是王佳芝,如今他就不該走著那條路又不時把眼光停留在另一條。於是我說,色戒是個關於背叛的電影,裡頭的所有人物都背叛了自己當初的選擇,也因此,這部電影才如此寫實,寫實到跟人生的輪廓相差無幾。否則,你就不會看見當王佳芝說出三年前你可以的這句話的瞬間,戲院的觀眾們不約而同的倒抽一口氣,幾乎要把戲院的空氣都吸光了那般,在時間點上巧合的整齊劃一。

或許,沒有遺憾的人生本身也是一種遺憾吧!但那大概只出現在別部電影中。

【此文寫於2008.07】


Monday, June 14, 2010

跟惡搞認真,你不一定會輸-Hot Fuzz

常聽到一句話「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意指別認真看待那些惡搞的人或言行,否則不但改變不了結果,還讓自己的投入顯得多餘。

好萊塢不乏各種惡搞電影,如驚聲尖笑系列、史詩大帝國等。但惡搞過了頭,笑點往往低級且連帶拉低惡搞喜劇或是黑色幽默類型片的品質。但爛芭樂裡有時也會有爛得極致的,芭樂王。譬如英國片,惡搞活人牲吃(Dawn of The Dead)的活人甡吃(Shuan of The Dead),在我心中就是一等一的惡搞片,不但好笑到極點、斷頭、肚破腸流的畫面也沒少,更不像其他片隨便拿個很假的道具血漿敷衍,對白幽默之外,更講究被惡搞原作電影的橋段沿用,綜合創新後,自成一格的開創更多笑點與經典橋段。

假如你喜歡活人甡吃(Shaun of The Dead)裡頭兩個好搭擋Simon Pegg以及Nick Frost一瘦一胖的演出,相信你會更愛這部2007年出品的終棘警探(Hot Fuzz)。

惡搞完了殭屍類型的電影後,導演Edgar Wright這次決定把警匪片當作實驗對象。把頹廢形象的Simon Pegg塑造成不苟言笑、功夫了得的硬漢警察,一如所有警匪電影的英雄。在片中Simon扮演名為Angel的倫敦警察,辦案認真負責到不通情理,破案率400%,效率高到讓長官怕危害同事的信心,於是把他調到鄉下小鎮。

而片名Hot Fuzz就已經是個十足有趣的Pun(雙關語),Fuzz在英文裡常被當作俚語的警察(尤以六七零年代的嬉皮以及現今的白人青少年最常說);發音近似fuss,也代表小題大作過度認真的意思。因此英文片名很靈巧的結合整片中心思想,也就是一個熱血警察以及激動的小題大作。

當執法認真精神到變態程度的Angel,被調派到一個寧靜又美好的小鎮Sandford後,許多鄉下地方的人情味與他的敬業精神形成格格不入的對比,譬如他執意逮捕差一兩個月滿18的青少年在酒吧喝酒,或是連抓超速都一絲不苟的計較英哩數。在這個看似平靜和諧的小鎮裡,最大案件可能只是青少年偷超市的巧克力,Angel依然秉持著一絲不苟的態度,終於漸漸的,讓他發現埋藏在這美好安詳氛圍,即將參加最佳城鎮評比的小鎮,不為人知的恐怖內情。

值得一提的是,此片延攬了眾多大牌老牌英國演員,如飾演過007的Timothy Dalton、飾演過「愛是您愛是我」裡過氣歌手的Bill Nighy、在片中演Angel前女友,只露出眼睛並只出現幾十秒鐘的Cate Blanchett、甚至魔戒導演Peter Jackson都在裏頭客串身穿耶誕老人裝的搶匪。除此之外,電影配樂也沿用了很多英倫搖滾,如Baby Fratelli由The Fratelli詮釋、The Kinks也囊括兩首歌,喜愛英倫搖滾的樂迷觀看此片時,多少也能夠在除了槍戰畫面裡找到更多熱血的理由。

這部片像鴻孕當頭(Juno)一樣,指涉著超多Pun(雙關語),再再顯示由主角Simon Pegg與導演Edgar Wright合寫的劇本之精密思量。最顯眼的例子就在主角Angel進入旅館與正在玩填字遊戲的老闆娘,Fascist(法西斯份子)與Hag(女巫、醜老太婆)互稱的橋段,也巧妙印證兩人在片中的特質。以及太多有趣的台詞,以下稍微列舉其中一些:

主角Angel在pub準備查問青少年的年紀

Angel: Oy! When's your birthday?
Underage Drinker: 22nd of February.
Nicholas Angel: What year?
Underage Drinker: Every year!
Angel: Get out!

Angel問拍檔Danny關於超市的啟智大個,是否他的媽媽與姐姐都像他一樣高大時,Danny一句話就把整個情節做個有邏輯又白爛的交代,也就是智障大個是亂倫的產物。

Angel: And are they as big as he is?
Danny: Who?
Angel: The mum and the sister?
Danny: Same person.

女警Doris拿著Slippery floor的招牌擊倒超市女助理時,用girl on girl,巧妙把一種女女加上slippery代表濕滑易進入的意象,做個黃色的連結。

Wainwright: Nice one, Doris.
Doris: Nothing like a bit of girl on girl!

Angel看著大家吃著Danny被懲罰而請的巧克力蛋糕

Angel: Yes, sir. Why is everyone eating chocolate cake?
督察官: The Black Forest gateau is on Danny, as punishment for his little indiscretion.

Angel: His...? Sir, I don't think 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 can be called a "little indiscretion."

督察官: No, the gateau is for misplacing his helmet the other week. Last night's incident will require something a rather more serious. Do you like ice cream?


Angel和Danny在談論女警官時,Angel過度在意言語的男女平權,以及Danny對於此的誤解。

Danny: She's our only policewoman.
Angel: She's not a policewoman.
Danny: Yes, she is, I've seen her bra.


總之,這部片能夠被探討的地方實在太多太多,對英式幽默或是英文有興趣的,百分之百能夠被許多元素搞得捧腹大笑,但假如只是抱持著輕鬆的心情來看,許多場面與對白也已經飽含笑點,甚至到最後面,Angel決定來個一般動作片都會有的絕地大反攻時,媲美真正動作片的大場面,也絕對會讓人血脈噴張,以及參雜的不對稱槍戰場面(老先生老太太拿著槍與Angel對幹)或是堪稱經典的,騎著腳踏車大嬸在菜籃裡放雙手槍的場面,都會讓人得到極佳的娛樂效果。最後,不得不誇讚一下此片的剪接,流暢而緊湊,尤其在主角Angel從倫敦坐車到鄉下那一段,即使路程遙遠,卻用相反手法如明快的短鏡頭堆積,讓整個畫面產生出一種幽默又獨特的張力。

如同眾惡搞片,必定要融入其餘經典片的橋段,此片當然擷取了許多警匪動作片的必要或經典元素,如成龍的警察故事或是周潤發的小馬哥含牙籤,以及Die Hard或是Bad Boy的零碎橋段。不同之處在於,導演很聰明的不讓這些經典橋段喧賓奪主,而只讓它們成為隱藏在細節裡的配角,充分融合之後,創造出自己的笑點與自己的風格。

所以,誰說惡搞片不能很認真?當認真惡搞到極致時,如同Simon Pegg不苟言笑到極點時,整部電影就開始會被觀眾尊重、喜愛的。跟惡搞認真不但不會輸,相反的,Hot Fuzz不論在IMDB的評價,或是票房與觀眾口碑上,都贏得十分徹底。 


【此文寫於2008.7月】


Sunday, June 13, 2010

The window of soul



In my mind, photography is viewed as a means to an end, rather than an end in itself.
It is a path to self-expression.



What I reckon more crucial in terms of self-expression is truth rather than fact.
Fact is not as tricky as truth due to its objectivity.

Though truth is objective as well.


More or less, truth is something we are unwilling to face even if we know its existence is a fact. Eyes leak out the information that we are used to ignoring when we focus on the thing so-called fact. Are you still sure that you are truly seeing?

Truth never hides, it just seems to be invisible when you are not employing your soul to see.



Friday, June 11, 2010

星期五的晚上你要帶我去哪邊?


『星期五的晚上你要帶我去哪邊?』

正在夾睫毛的露露,用另一隻睫毛待夾的眼睛從化妝鏡看著男朋友,眼裡充滿了期待。整個人陷在沙發裡的他,像需要溫暖的小孩,就這樣被沙發摟著,眼睛視線像條鋼索,又直又硬的連接到電視畫面上頭,一動也不動。

『星期五的晚上你要帶我去哪邊?』


沒聽到回音的露露,皺起了眉心,提高音量,把問題當作魚餌般,再次往沙發那片死水拋去。男朋友眉頭皺也沒皺一下,遲緩得像中風的大象,約一壺水煮開的時間過後,才不甘願得說出類似京華城之類的地點。正當露露準備感到開心時,男朋友馬上補充說明。

算了,星期五的晚上外面很危險,在家好了。

『在家?在家我幹嘛這麼辛苦化妝阿?』


(此時,我不得不也補充說明一下,劇情的發展將形成兩極化,也就是會有兩種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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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露露:

露露在心裡嘀咕的同時,忽然看見電視裡面,一群穿著短褲的男人,或踢或頂的,揮汗淋漓,性感得追著一顆球,其中不乏許多充滿男人味的帥哥。原本想爭吵的衝動瞬間被KaKa的陽光笑容撫平,便也不自覺坐到沙發上,讓被沙發抱著的男朋友抱著,盯著電視,用眼神抱著特寫鏡頭中英挺帥氣,正在發自由球的KaKa。


第二種露露:

露露在心裡嘀咕的同時,忽然看見電視裡面,一群腳毛手毛很長的男人,像猩猩猴子般,為了一顆無聊的球,在奔跑爭搶,這個叫什麼世界杯的東西,就像是一種癮性很強的藥,每四年一次例行性的注射到男友體內,接下來的一個月,他都會像zombie一樣,要死不活的黏在沙發上了。說什麼外面危險,根本只是不想出門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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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是第一種露露,恭喜你,世界杯即將開打的今晚,你不至於太無聊。

假如你是第二種露露,沒關係,男朋友不想去的地方,自己去,自己去不了的地方,透過網路去吧!

假如你不是露露,那也很好,可能你沒男友,可能你是不喜歡足球的男生。星期五的晚上,也許我不能帶你去哪邊,但也許你可以讀讀我的文章,看看電影,或者聽聽廣播。

譬如這個ptt Radio,今晚台灣時間10點,主持人Mavis,將會在節目中朗讀我的一篇文章,分享給星期五晚上不知去哪裡的人聽。

或許露露的男友沒有說錯,星期五晚上的外面,跟家裡比起來,無論如何都還是比較危險一點點吧!






Wednesday, June 09, 2010

自己的方向感

「也許你該學習相信自己的方向感」
- 1976


近來幾天都埋在書堆、網路資料以及演講影片中,大量壓縮自己腦容量的副作用就是,眼睛變得很無力,像是一台使用過度的相機,累積了大量的曝光影像,底片還沒沖洗出來,鏡頭卻先疲乏了。

終究心底還是開心的。

越來越確定研究方向,越來越確定未來想做的事(其實現在就已經在做了),越來越清楚想成為什麼樣的一個人。偶爾會看到些求職訊息,不免心動,覺得條件我都符合,我一定能夠勝任,好幾次幾乎就準備開啟信箱毛遂自薦了,最後總會被理智安撫下來。我得再等一等,我的資格還不完全能勝任global job,假如我要做到頂尖的話,還需要磨一磨;我的優勢不只是語言能力和寫寫文章而已,得先創造屬於自己,且上得了檯面的東西,無論是創作、專案或研究,接著才有本錢跟別人談判。

也許我眼光放得太大,不想只看到台灣而已,但偏偏我的心裡只有台灣。

開始寫作後才發現,很多人把文字看得太重了,包括我自己。幾乎忘了文字只是眾多媒介之中的一種而已,人家讀你的文字,為的還是背後傳達的主旨訊息,一句話怎麼說,終究是沒有說什麼來的重要。這想法在我不斷用攝影記錄生活後得到印證,許多外國朋友,看不懂我部落格裡的文章,卻看得懂我拍的照片,很神奇,尤其是那些我有些想法藏在其中的影像,總也讓他們產生共鳴。

令人傷心的也在於此,文字的弱勢在影像前顯得更為不堪,一篇千字的文章,也許一張照片,一個電影鏡頭就全說完了。但我不會為文字感到悲哀,它的價值不只於此,文字仍是張羅思想時的骨幹,把想到的什麼寫下來,遠遠要比拍下來容易得多。即使如此,我仍堅信影像將會引領未來的世界,這驅動著我,想把這兩種形式找到一種最完美的結合。雖然目前喜歡拍照的人很多,喜歡寫字的人更多,能一起把兩件事做好的人很少,能夠將之商業化的更少。

總之我還有很多事情值得努力,只要像蔡國強說的,「決定一個方向,並在這個方向上長期地去前進與經營,需要不斷確認的,只是所有努力是不是都朝著對的方向行進。」努力很重要,找到方向更重要,至少,我是這樣想的。

看到朋友在Facebook上的攝影日誌,一天一張,365天365張照片,大感激勵。很棒的初衷,讓人在檢視生活時不至於被庸碌的例行作息給折磨殆盡,紀錄之外,也在生活中找到動力。我不會複製別人的點子,僅會秉持著自己的節奏,用文字、用影像一起詮釋屬於自己的生活樣貌。要思考的東西很多,人生很長又很短,找到熱情和方向的話,時間的速度感會喪失,而變得沒有太大意義,做著喜歡的事情,5小時會變成5分鐘,做著不喜歡的事情,5分鐘也會變成5小時。

好比當我讀著幾本影像評論的書,寫著幾篇和自己對話的文章,構思幾個有關心理意識的攝影角度,發想幾個訪談腳本計劃,甚至思考幾個一直以來寫著的雜誌文章或專欄,都能讓我徹底忘卻時間的存在,而這已經不是用努力就足以形容的狀態。如侯文詠說過的,「認真是拼不過迷戀的」。我很慶幸自己有些事情值得迷戀,雖然目前成就不怎麼樣,但假如一直迷戀下去,好歹也能夠達到一定的高度吧!也或許,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太簡單,太理想主義性格了!但誰知道呢?沒有人能夠給我未來的答案,我當然靠自己去尋找。

習慣讀著我的文字、看著我的照片的你,是否也有這樣一些令你值得迷戀的東西呢?有的話很恭喜你,記得繼續保持努力,不只是喜歡,還要讓喜歡的事有價值;沒有的話也別灰心,持續的向內自問、向外探詢各種可能,當某天你驚覺有某件事竟能讓你廢寢忘食(別跟我說是線上遊戲),那麼時間感之於你,就像呼吸一般輕微到令人忽略其存在。

此時此刻,你才開始踏上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方向。




Monday, June 07, 2010

思考就是一種性感

So then I took my turn, and it was all yellow.

《Yellow》- Coldplay


這張照片是某日漫步到愛丁堡北邊的海港時拍下的,日子不記得了,只記得離現在不遠也不近,當時的心情不記得了,只記得不好也不壞。

當時我穿著一件切達起司色的外套,走在路上非常非常顯眼,假如配戴條綠色圍巾,從對街看來,就像是塊發霉的起司走在路上。

不知道一路這樣念書下去,是否真的會念到發霉呢?

其實阿,不是我真的很喜歡念書,而是我喜歡掌控知識的感覺,聽起來很老梗,很假仙,但我真的能夠在獲取知識時,找到快樂。更快樂的是,自在運用知識去解決問題,而不被其剝削和限制。「知識就是力量」這句話換個方式說,不過就是,「搞懂了才不會被人耍」,大部分人在未知的事情前面,自然會表現得卑微,懂的人說話就大聲、充滿自信。沒有知識,就沒有力量,就會被人呼嚨,被呼嚨的結果通常不會太好。

當然這也不等於,有了知識之後,便可以很放心的去耍人。

近日讀到一些台灣的新聞,談論到流浪博士的問題,因為少子化,將來的大學教職工作會有越來越少的可能。其實我自己也算是一隻腳踏入媒體圈了,對於媒體找梗操作的專業,再清楚不過,因為一路關注下來,細心的人會發現,媒體其實是唯恐天下不亂,雖然這麼說誇張了點,但一篇報導只代表一個現象,有時候相關的新聞,差個幾天,暗示出的社會趨勢卻截然不同。說有人操作也好,說媒體不夠負責任也罷,最關鍵的絕對不是媒體怎麼寫,而是身為讀者的我們,如何去看才是。

一篇報導講的某個社會現象,也許是事實,但差別在於,這事實是全面的,還是片面的?也許只是特例,亦或是是冰山一角。該怎麼解讀,靠得不是「相信」就可以的了。那些無時無刻批評媒體亂象的人,其實自己也要負點責任,因為對媒體的完全信任,當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完全如此時,期待的落空,當然會失望。但假如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又有知識做為後盾,媒體怎麼說,可以先聽看看,多從不同角度切入,媒體的「哄噪」和「亂」,是無法困擾你太多的。

也許你會說,無法相信媒體,那我們需要媒體幹嘛?

這問題很有道理,不過,問題也在於,我們賦予媒體之於社會的角色太重,賦予自己的太輕。記者們不過也跟上班族一樣,討口飯吃,監督社會、反應社會現象,不只是他們的責任,每個人,會讀書認字的人,都有責任。媒體肩負的角色,比較像是反應社會的窗口或鏡子,我們能在其中看見些什麼,看見之後,要走進去的人還是我們自己。台灣這個以自由民主為榮的社會,有時候在我看來,人民對社會的關心和參與感,遠不如我們口中所謂的集權中國。他們對社會議題有話就說,也許有些話不能說,但採取的態度積極,充滿熱情。台灣人對許多社會議題,表現出的忽視,甚至冷漠的態度,讓言論自由成為一塊被棄置不用的黑板。

我們很驕傲我們的黑板上什麼都能寫,可是仔細一看,上頭不是亂塗鴉就是一片空白,什麼都沒寫的黑板,跟什麼都不能寫的黑板,沒什麼差別。

常常也聽到很多不負責任的網路言論,針對某些議題表現出事不關己的態度。最常聽到的就是,「這又不關我的事」,大學生覺得政治不關自己的事,政治人物覺得美學文化不關自己的事,企業家覺得大學教育不關自己的事。假如看似與自己無關的事,就不需要關心的話,為何無論什麼人都這麼關心偶像明星的誹聞,哪位公眾人物又劈腿偷吃呢?

這些就真正關我們的事嗎?

所以在參與監督媒體以及與社會對話前,一句簡單的「媒體亂象、爛記者」,都只會讓個人意見更加看似不負責任而已!媒體理應是開啟與社會對話的橋樑,是點燃議題火種的那雙手,沒有公民討論的參與,就等同沒有助燃的力量,這火是該怎麼燒起來?當然,從學歷分布來看,台灣的知識份子近幾年爆增,連博士也像路邊的狗屎,不小心散步時就會踩到。照理說,我們應該很驕傲,高級人力的數量與人口比例勇冠世界,但真正懂得思考的人,怎麼感覺沒有多出很多呢?

媒體幾篇關於流浪博士的報導,或是碩士不值錢的報導,都深植於某種根深蒂固的僵化思考中,我們都太習慣只用某種角度看事情,那種角度往往都是別人定義好的。譬如博士就一定得在大學教書,博士只能作研究工作,這在國外可不是那麼單純,至少在英國,博士是給真正對某個領域有熱誠且想解決些問題的人去讀,畢業後可以針對該領域繼續鑽研,也就是在學校機構研究教書,或者,業界或社會上有開發此類專長或問題的需求,博士也能夠選擇就業或創業。重點在於經過博士的訓練,把一項非常專門的知識領域開發出來,幫助這個社會解決些問題,而非我們狹隘的限定,只能待在學術象牙塔內。會如此限制自己,背後的思考是有問題的,也許導因為果,或本末倒置。是為了博士學位而非研究本身,是為了教授的社會地位而非為社會使命。

況且,從來就沒有人保證讀完博士後一定有教職,學歷像許多頭銜一樣,是證明自己的門檻,而非個人作為或能力的擔保。即使哈佛博士畢業,沒做出什麼實質成就,終究只是個戴了會燙傷的頭銜罷了!

至於碩士值不值錢,絕對不是媒體或老闆說了算的。難道你讀完這篇報導,就決定不讀碩士了嗎?讀不讀的關鍵還是在於,個人想藉攻讀碩士的過程得到什麼,往後能貢獻出什麼。所以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還是相信自己比較重要。值不值錢不在於是否是碩士,而在於自己。

一個人可以很值錢,關鍵理由絕對不會是學位,而是能被利用的價值有多少。

我記得大學時,某堂課談論到「專業是什麼」,鮮少主動發言的我吃錯藥,第一個舉手說出「專業就是被取代性很低」這樣繞口且讓老師點頭的答案,並非我從哪本商業雜誌看來的名人箴言,而是一股莫名其妙的衝動指使我脫口而出,也許是之前閱讀的累積,也許是知識在默默吸收後,總會以不經意的方式上門拜訪。

所以如何能夠讓自己被利用的價值提高,甚至不會被取代呢?

這個問題比全世界的博士論文題目都要難回答,因為個人狀況不同,根本沒有標準答案,取決於不同領域需要不同的投入與努力。不過有個關鍵字或許對解決這道問題有幫助,也就是法蘭西斯培根的老話一句:「知識就是力量」。讓人獨特的關鍵所在,不是學位,不是碩士博士,不是其他,而是知識。想不被取代,則是要讓自己擁有獨樹一格的思維,也就是屬於自己的見解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詹宏志為中國時報寫過的文案:

思考就是一種性感,學習才是你永遠青春的秘密, 聰明人用知性保持致命的吸引力,知識使人更有魅力。

所以照片裡的我,在無人的港邊,站在一塊船錨栓上,看似搖搖欲墜的樣子,其實,我心裡是篤定的,透過測試自己的平衡感,試圖在強風中找到自處之道。Coldplay的《Yellow》,說得也許就是一種狀態,一個境界,而我會將之比喻為某種抽象的個人理想,在這裡,也就是我自始至終滿懷信念追求的,知識。

也許最後我會發現,擁有越多知識,和銀行存款沒有絕對正相關,最終也不會讓我看起來比沒高學歷的強尼戴普性感,但至少當媒體又想呼嚨我,或有人想耍我的時候,我還能像照片裡的我一樣,站得很穩。甚至,很放心的呼嚨回去,自此,我便擁有了一具無法被呼嚨的靈魂。

這大概就是知識之於我最性感的作用吧!

Saturday, June 05, 2010

給綺貞


第一次聽到綺貞的歌,記得是上大學後的第一個暑假。

當時和好幾個朋友窩在我輔大附近的小套房,吹著冷氣,放著當時還很新奇的MP3播放軟體,不知是誰下載的,也不知是誰按了重覆播放,總之我的音響裡流瀉出綺貞的《還是會寂寞》,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從早聽到晚,沒人覺得厭煩也沒人想換別首,就這樣聽了幾天幾夜。當時沒有Youtube,我還不太知道陳綺貞長什麼樣,只知道我很喜歡她的聲音,喜歡這個旋律。

就這樣惦記在心裡,忘不了。

當時知道綺貞的人很少,我便默默的一個人喜歡她,也開始買起她的專輯,開始參加她的小型演唱會。幸運的是,遇到了一個跟綺貞很像的女生,因為我的關係,她漸漸也喜歡上綺貞。我們一起聽演唱會,一起在KTV偷偷點《旅行的意義》或《孩子》,一起用綺貞的歌想念對方。

就這樣過了一段很開心的日子。

數數一起去過的演唱會,多到數不清,從台北中山堂、淡江大學、華山簡單生活節,再到台中惠蓀堂,甚至開車到宜蘭,聽綺貞和小虎在冬山河畔唱《一起去游泳》,也曾經在墾丁海邊,當初綺貞組防曬油樂團的地方,聽她唱《一起去巴黎》。綺貞的一舉一動,唱的一字一句,都真實無比,她彷彿成為了一個朋友,寄居在我心裡的朋友。她喜歡的東西我也喜歡,因為她,我喜歡上LOMO,喜歡巴黎,喜歡保羅奧斯特,更喜歡真正的自己。因為她對自己誠實,我也決定要誠實面對自己。

我不是個Groupie,即使她是我全世界最喜歡的歌手。

後來退伍,我的生活一度陷入掙扎,不知未來該何去何從,每天都有很軟弱也有很勇敢的時候。聽著綺貞的歌,不自覺會叮嚀自己,無論勇敢或軟弱,都要認真生活,認真傾聽自己。雖然後來跟我一起聽綺貞的那個女孩離開了,而我也離開了台灣,一個人在飛機上,聽著綺貞的聲音,想哭的衝動漂浮在高空,因為飛得很高很高,落下的淚水即使化成雨,也微小到不被查覺。到了英國後,聽到綺貞的《下個星期去英國》被擺在新專輯裡,以前現場聽過就很喜歡,在英國的日子,每天都得聽聽這首,偶爾也會想起在台灣的她,想起她對我說過的最後一句話。

有一天不管是多久以後,希望我們能再見面,我是真心的這麼想。

在英國待久了,因怕觸景傷情,也漸漸少聽綺貞了。取而代之的是Pink Floyd,因為我記得綺貞說過,影響她最深的一張專輯是《Dark Side of the Moon》,自然而然的,失落的時候聽,失眠的時候聽,想家的時候聽,對未來迷惘的時候聽,所以幾乎天天聽,在朋友家聽黑膠版本時,也愛上另一首歌《Wish you were here》,歌詞彷彿是我心情的寫照:

Year after year.
What have we found?
The same old fears.

Wish you were here

希望你真的在這裡,因為我不知道自己還可以撐多久。但為了自己,還是得堅持下去。為了堅持下去,我不能再想你,不能再想任何過去的東西,雖然我知道,那些東西經過我,一定會在身上留下痕跡,有的看得見有的則不,無論如何,我還是得邁步向前走,否則經過我的會多更多,更別提無時無刻都在趕著離開的,時間,這像瀑布一般的東西,繞著地球一圈又一圈,永遠存在,永遠不會停似得,衝擊著我。

於是很久沒聽綺貞的我,在這一天特別允許自己,睡前再溫習幾首歌,聽著聽著,眼淚不爭氣的又滴在桌上,此時此刻,我才徹底辨認出某個事實的模樣,這輩子,我都離不開綺貞了,無論我聽或是不聽,無論我人在哪裡,無論我成為什麼,原本的那個我,都將若隱若現的存在著,就像某些行為成為習慣之後,我們掌控不到它,便以為它消失,其實是我們反被掌控而不自知。我這輩子確定的事情很少,唯一確定的大概就是那些不確定,仍會如影隨形的伴隨著往後的人生,還有,會繼續聽著綺貞唱下去,也希望能親自見上綺貞一面,雖然這個願望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但這種信念,很堅決的種植在我心中,就像我想起那個女孩說的。「有一天不管是多久以後,希望我們能再見面,我是真心的這麼想。」

恩,綺貞,生日快樂,謝謝你,我是真心的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