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6, 2014
文化價值的戰爭
老實說我對經濟學、全球化、社會學的學術訓練幾近於零,常常無法深入評析或立論辯證些什麼,只能片面的、以有限的語彙和淺白的詞藻,試圖表達一些其實仍嫌表象膚淺的個人想法,或許常因此狀似意氣用事。但這篇劉紹華老師的文章,提及到的從日常生活看中國發展背後的價值問題,與我一直以來對中國社會的想像和台灣處境的擔憂不謀而合。
台灣的主政者總喜歡強調「拼經濟」,大眾對促進經濟這概念也多無異議,甚至視為理所當然。但為何每個人都在討論如何賺錢,而沒人討論賺錢的目的,以及賺到錢之後的事?也就是,賺這麼多的錢,為的是什麼?是滿足基本生存?提升生活的品質?獲得尊嚴與地位?滿足各式物質和精神慾望?還是只是為了賺更多錢的成就感(如Wolf of Wall Street裡說的,錢是最好的癮頭)?如果成就了經濟成長,卻得付出生活上許多無法用金錢解決的代價,你願意嗎?
如張釗維說的:「這是一場關乎如何定義文化價值的戰爭。」經濟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背後的價值選擇問題,才是最重要的本質。很多人把這場運動簡化成藍與綠對抗的老調重彈,或年輕人與資源掌握者的世代戰爭,或統與獨的意識形態之爭,都不足以明說這場運動所面臨到的核心問題。關於認同、文化價值,常是我身在英國時常被撩撥起,也不斷在思考的,我常跟外國友人說,離開森林才看得見森林的模樣,我是離開台灣才開始真正瞭解台灣,他們也有對自己國家的類似認知過程。在異鄉時的日常生活,恰恰是與過去在故鄉日常生活的最好對照,從日常生活中的枝微末節,能看見背後巨大的價值觀與文化認同,而經濟問題只是流淌在其中的一條支流而已。
或許我只是個創作人,無法清楚明說太多論述,有更多厲害的人可以來辯證與說明。不過我想以同是創作人的心情,表達自己的立場。經濟與文化不是兩種相對的價值,而是互融的,台灣人過去善於創造經濟奇蹟,幸運的是,我們也保留了對文化的珍惜,那也是我們之於中國的獨特之處,我們保有對傳統文化的內省,吸納了西方、日本等其他文化的經驗,但在提煉成精緻深厚的自身文化卻顯得力不從心,因為沒有真正深入思考反芻,便不會有內化的涵養。
最後我舉中國藝術家徐冰的話作結:「活了大半輩子,一直都在做創作,回頭看那些作品,它們像鏡子,照見自己..現在看來,對我的藝術創造有幫助的,是民族性格中的內省,文化基因中的哲學觀與智慧;但這些東西怎麼用?似乎我們又缺少如何使用它的經驗,因為過去的一二百年裡我們只累積了學習西方的經驗。我們傳統中有價值的部分,在今天必須被啟動才能生效。」
這場關乎定義文化價值的戰爭,不只是台灣的問題,而是整個華人文化價值的內部定調,如果只是用經濟問題來看待,無疑就像全世界問你,可以告訴我們你是誰好嗎,而你只會回答,別管我是誰反正我很有錢,那般的空洞寂寞。
延伸閱讀 ﹣從中國的發展來談服貿牽動的價值問題(文:劉紹華)
Wednesday, March 19, 2014
反黑箱服貿:謎霧莊園裡的自由之心
圖片來源: 友人 楊偉新(電影編導/剪接)
很久沒有帶著哭意醒來。我從來就不是個怕和世界競爭的人,選擇回台灣是因為這是我的家,家人在這。然而回台灣的這一年多來,我有種錯覺,所有人都被一股謎霧籠罩,身在莊園其中的人民,什麼也看不見,佔地不大的莊園,擠了不少人,每個人都在說,沒有人聽,每個人都焦急走動,卻也沒走出哪裡。
留學的關係,我有很多中國大陸的朋友,我們一起打球、一起唱歌、一起看電影,我尊敬他們,喜愛他們,雖有著不同的政治立場、讀著不同版本的字體,都無損我們說著共同語言的親切。可惜他們的政府不如他們知書達禮、善解人意,沒有如聲稱的,把人民當做主人,就這點,我以為身為台灣人,至少還有點欣慰。我們能夠暢所欲言、我們沒有思想審查、我們看電影能有大量的爭議、露點畫面,我們能決定國家機器的良與劣,用選票更新汰舊,為自己表達立場。
我曾經以為身為台灣人,代表著還有堅持傳統文化的骨氣,還能呼吸著民主自由的空氣。在全球華人社會中,身為台灣人,代表能做自己國家的主人,因為我們自由的投票、自由的表達、自由的反對、自由的凝聚共識、自由的創造屬於個人的未來。人民是主,謂民主。我們才是立法院的老闆,我們才是總統的上司,我們創造政府,我們定義這個國家。
而不是反過來!
於是當執政者挾持著國家機器,以一種上對下的姿態來決定人民的未來,勢必引發革命。除非身為人民的你和我,早已失去那自由之心,願意被視作奴隸的方式,被動等待命運安排。在決定自己立場之前,先去瞭解始末,別讓自己身在謎霧之中,還沒有能做正確判斷的心。無論最後這座莊園的命運如何,我希望是由裡頭的人們共同決定的。
別等時間過去才發現,其實困住我們的不是那團謎霧,而是每個人自以為被困住的心。
相關資料:
為什麼服貿不該這樣草率被通過
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
關心服貿,除了去立法院現場,你還能做什麼呢?
Wednesday, February 26, 2014
為什麼跑馬拉松
認真開始跑步至今約半年,晴雨不斷的在操場上跑著,跑久了心上總會擱著同樣一個問題:為何要跑步?如同為何要寫作、為何想拍片這種栽問一般,我始終沒有答案,剛開始有人問我,還能篤定說出類似初衷的東西,久而久之反覆自問,內心也開始動搖。
是啊,我為什麼要跑步呢?
尤其是,我壓根就不喜歡跑步這物理動作,精神上肉體上也折騰人,跑得也不快,提不上有速度上的成就感這回事,唯一讓我享受跑步的時刻,是跑完步之後,不用再跑了的感覺。某種程度,這指向一種輕微的自虐行為,讓自己藉由跑,在肉體上折磨耗損自己,在精神上挑釁孤立自己,找自己麻煩。以此得到什麼,我也不確定,也可能是,以此而不得到什麼!在如此不確定的狀態中,我漸漸確定一件事:要相信有股比自己更大的力量在上方支配著自己。
我沒有選擇跑步,是跑步選擇了我;我沒有選擇寫作拍片,是寫作和拍片選擇了我。當我意識到自己喜歡上跑步、寫作和拍片時,都是已經開始在跑步、寫作和拍片了。可能這就是我人生必須走上的路,我只是接受而沒有任何不情願,如此而已。如果之中有什麼狀似道理的東西,大概也不是自己能夠善加明說的,我只能去感受它,理解自己感受的,然後不與自己的感受背道而馳。我是個很晚熟的人,對自己各方面的認識都很慢。27歲開始寫作、29歲開始拍片、31歲開始跑步。這三件我認為對我人生影響很重大的事,都是而立之年前後才開始的,也慶幸至少開始了,我之後還有幾十年的時間可以完善它們,雖我不確定是否踏上正確的旅程,腳步聲聽起來沒有遲疑,就走下去吧。
於是三個月前我報名了二月中的半程馬拉松,想給自己一個關於為何而跑的交代,也算是挑戰。報了名後,會不自覺開始追求跑步速度,會上網看運動筆記,研究跑步姿勢,追求什麼五分速以內的步速,確實不出幾天,跑十公里僅需四十多分鐘,卻也因為激烈的大躍進,熱身和收操沒確實,很容易就超越身體的負荷、累積疲勞。突然有一天,右膝外側跑到13公里左右就抽痛,感覺橡皮筋被拉到極限那般,無法再輕易彎曲,上下樓梯都會劇痛。查了一下,原來自己得了俗稱的「跑者膝」,某方面來說,這也算是正式晉身為跑者的邀請函吧!手法有點激進就是。後來我休息了幾天,卻禁不住身體想跑的慣性,便試著放慢速度跑,才又慢慢重拾跑步的樂趣。
半馬當天,我四點起床,踏著夜色出門,經過不少狂歡完的人們,他們的派對剛結束,我的才要開始。
越接近起跑點總統府,越多穿著緊身衣的人出現,平常他們的身份可能只是鄰居、警察、老闆、正妹,此時此刻,大家都有個親切的頭銜,跑者。看到這麼多和自己一樣對奔跑有莫名執著的人,心裡很難不感動,四目交接時,也仿佛有種默契,同是天涯跑步人的那種安心。天亮之前,所有人在槍響中,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背對著總統府往黎明的方向跑去,途經仁愛路、基隆路地下道、環東大道,南湖大橋,最後到大直橋也就是大佳河濱公園為終點。
起跑初段我跑得很慢很慢,一來人多,二來深怕自己膝蓋的疼痛會再次發作,直至比賽前,已經有一個星期沒跑,為了讓腳休息讓膝蓋養傷,於是跑到6公里左右,沒有任何不適感的我,又放任心中小惡魔的誘惑,開始催起速度,不斷超越人群,即使上橋的斜坡也絲毫未減速,如此配速持續到13公里左右(又是這個該死的數字),右膝突然像簽了契約又反悔的客戶一樣,不打算陪我跑到終點,一度抽痛到我想乾脆棄賽,或至少停在路旁拉筋,更慘的是,平時對我不聞不問的左小腿,也突然登門拜訪,表達抽筋的企圖。不過我告訴自己不能停下來,不能放棄,已經長大了,不能再被像「現在先不要交女朋友,等考到好大學就會自然有女朋友」諸如此類的話術迷惑,現在停下來休息,之後就不會再跑了,心裡如此堅定想著。(意同:現在有機會交女朋友就趕快交,跟好大學沒有關係..)
放慢了速度,幾近走路,但始終沒停。很神奇的是,過了一兩公里,我又似乎恢復了跑步的節奏,即使不快,終究能夠再度跑起來。最後兩公里時,放棄的感覺又浮上心頭,但此時只能催眠自己,趕緊想像跑完能喝到沁涼的可樂,可以吃到阜杭豆漿的燒餅夾蛋,腦海畫面至此,屁股一夾,腿一蹬,牙一咬,矇著頭把剩下的兩公里撐完。經過終點的那刻,其實並沒有什麼神奇的事發生,也沒有等著給我花圈慶賀的人(跑步於我是私密行為,沒有呼朋引伴的習慣),更沒有好萊塢的超級慢動作鏡頭,原以為的戲劇性在跑完當下,化成灰燼,留下平靜的內心,以及很淡很淡的快樂,即使過程像極了典型cheesy的勵志熱血電影。
跑完了21公里,跑完了半程馬拉松,花了兩小時初的時間,比平常的成績差了滿多,原本預計兩小時內完賽的目標未達成,但與跑到一半因為傷痛而不得不放棄相比,十足令人安慰。與其因為追求速度而超過自己負荷而無法完成,能紮紮實實用腳踩進終點,似乎是更為重要的事。雖不免心想,膝蓋沒爆掉的話,一定可以更快,可惜這就是人生,沒有一路順遂這回事,也因為這就是人生,快樂總伴隨著痛苦之後而來,我追求的不是那痛苦,卻必須得經過那痛體會那苦,來得到內心的喜樂。想到這,我似乎還是不太確定為何而跑步,但我知道跑完之後似乎有某種類似「內心自由」那概念的東西在等著我,而為了得到那種自由的狀態,所以必須藉由跑、藉由寫作、藉由拍片來達成。「真正的自由,或許並非徹底遠離羈絆限制的隨心所欲,而是能理解感受那羈絆限制,身在其中而能決定自己不受那羈絆限制吧。」
這大概就是我讓自己持續跑步的原因,也是跑步教會我的事。
Sunday, February 16, 2014
歲末年初的幾個日子
ubike
心血來潮第一次騎ubike在台北晃蕩,從芝山騎到天母
舊曆新年
年節時分的夜晚總是有種靜謐的氛圍,我選擇用河畔夜騎的
走春
不愛熱鬧人潮,卻也抵抗不了走春的暖陽,來到十一年前初
冬雨霏霏
連日困在剪接的敘事叢林中,屋外又冬雨霏霏,不免懷念風
跑路
大概是這個冬季最冷的一天,馬路上竟有種歐洲內陸蕭瑟的
Friday, February 07, 2014
唱自己的歌【醉鄉民謠 Inside Llewyn Davis】
如同Llewyn Davis在電影中說的,「If it was never new and it never gets old, then it's a folk song.」,民謠之於音樂,如同經典款之於時尚,未必有新意,卻永遠不退流行。於是當科恩兄弟選擇美國60年代民謠作為故事背景,似可預見科恩兄弟身為樂迷的感時傷懷,隨著年歲漸長,作品亦越趨溫暖。
電影故事線如民謠的旋律般簡單,一個才華洋溢的民謠歌手Llewyn Davis,在紐約冬日為現實生活掙扎,渾身家當只有一把吉他,居無定所,流連借宿朋友家,唱片賣不出去,每晚在各live house演出,期待自己被看見,卻發現多數聽眾在意的不是音樂本身,而是表演者的外表形象魅力等其他。不願與夢想妥協的他,帶著從朋友家溜出的橘色貓,搭著便車去芝加哥的唱片公司找機會,直到名製作人聽完他現場演奏後說:「I don't see a lot of money here..」某種程度宣判他音樂在商業上的死刑,逐漸對音樂死心的Llewyn Davis,並沒有如其他電影的勵志小人物,最後透過堅持,得以走向成功的結局,相反的,電影的結尾恰巧就是開頭。
貫穿整片精神的,也就是頭尾兩場看似幾乎一模一樣的戲,Llewyn Davis在Gaslight煤氣燈酒吧表演全片最動人的一首民謠"hang me, oh hang me",頭尾兩場表演結束在酒吧外,皆不約而同莫名被陌生人揍了一頓,教訓他如何尊重別人的表演(那些他不認為是表演的表演),宛如被現實生活重擊的他,坐在原地,人生經過一番掙扎,仍絲毫沒有任何改變(甚至以編劇的概念來說,都是徹底的失敗,角色處境竟然沒有任何進展)。不過科恩兄弟的與眾不同和偉大之處就在這裡,給悲劇性格的人來解讀,可能會是,人生毫無希望的停滯感;給樂觀性格的人來解讀,或許變成,再慘也不過回到原點,不如就繼續堅持夢想,彈奏屬於自己的歌吧!於是整部電影如同一首吟唱不墜的民謠,反覆傳唱而在內心深處低迴不已。
也許坐在煤氣燈下,溼冷地面上隱隱作痛的Llewyn Davis,永遠都無法開啟自己的民謠時代,也不清楚在Gaslight酒吧內接續他在台上彈唱的,是當時沒人知道會從此掀開民謠復興史,名為Bob Dylan的小伙子。但經過這三五日在音樂中的掙扎,什麼都沒得到的他,至少最後知道了那隻橘色貓的名字,尤里西斯(Ulysses)。
Llewyn Davis沒有變新也沒有變舊,他離不開民謠,民謠也沒有離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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