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6, 2009

A little angel named Amy







Amy才4歲,說起英文時聲音黏黏的,速度也很慢,像在微風中搖晃的鈴噹,好聽極了。

Amy的爸爸曾經是個機師,去過世界各地,包括台灣,退休後不再飛來飛去,在蘇格蘭的洛蒙德湖(Loch Lomond)邊蓋間木屋,和笑容可掬,說話很溫柔的老婆,三個未滿10歲的小孩,就這麼長居下來。

屋子像北歐風格,整片落地窗的玄關,外頭種些有機蔬果,番茄特別紅、馬鈴薯特別大、密生西葫蘆也特別青,自己吃之外也賣,屋內幾張桌子擺起來,就是間乾淨溫馨的咖啡木屋,天氣好還可以坐在室外,整片湖就在眼前,顏色不特別鮮豔,但格外乾爽幽靜。

不知道是這樣的環境,抑或是父母的身教,Amy的一舉一動都散發出輕靈剔透的氣質,像個小天使,只是沒有翅膀而已。當我喝著Amy媽媽煮得棉花糖熱巧克力時,Amy躲在樓梯間偷看,我轉頭看她,並招招手,她像隻聽話的小狗般,緩緩走向我。

Do you know how to high five? 我問。

她點點頭,圓圓大大像藍寶石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著我,同時向後退了一步,伸出右手,在我掌心拍了一下。

How about a big one?

Amy眼睛轉了一下,跑回樓梯間,再快速衝向我,用盡她的全力,在我手心拍了一聲以4歲小孩來說,有史以來最響的擊掌,隨即躲回樓梯間。當我喝完熱巧克力,吃完手工南瓜蛋糕後,Amy突然披著一條毛毯在頭上,像個小公主似的站在門邊。

當我快速拿起相機,想在嚇到她之前,趕緊拍下這可愛的畫面,沒想到Amy一點都不怕鏡頭,或者說,不怕我,很柔順乖巧的當起小小模特兒。

Amy才4歲,像所有純真的小孩一樣,眼睛毫不閃躲的看著我的眼睛,我不確定她在想什麼,她應該也不確定我在想什麼,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的眼底裡頭,有著還未被大人世界汙染的部分,像洛蒙德湖般清澈湛藍,即使深不見底,卻絲毫不讓人感到陰森害怕。


Sunday, July 19, 2009

金髮美女觀察報告

哪個男生不喜歡金髮美女?

有,但真的不多。搖頭的通常都是那些,不認識,沒碰過,只曾在色情網站看過圖片的男生。

聽我的好友假荷蘭人真台灣人林地說,歐洲的金髮女生分為三大類,由地域性、經濟面以及歷史感來劃分。地域性來看金髮女生的分佈,東起俄羅斯,跨及東歐各國,再向北延伸到北歐。其中,不得不提到愛沙尼亞(Estonia)這個國家,假如說法國出產後天魅力的女人,那麼愛沙尼亞則是天生麗質女人的故鄉。往往在flat party上遇到的美女,很高的機率是愛沙尼亞,或者說,遇過的愛沙尼亞籍女生,還沒有真正不能看的。

經濟面來說,英國當地許多服務業,不論正派歪派老派還是洋派,女店員們為了提升業績,抑或個人因素,常把一頭黑髮或棕髮,染成金髮。通常都金得不得了,但剛來的我無法分辨,時間久了,從眉毛乃至頭頂中心的髮窩去觀察,也捉到點訣竅,如今,真假金髮,在我面前就像條碼,經過眼睛刷一下,一清二楚。真正的金髮很自然,看起來很舒服也柔順,像各式熱巧克力,顏色差異很細微,品質卻天差地遠。真假金髮,彼此間存在著看似渺小,實則無比龐大的差異。

歷史感倒是一則傳說。幾百年前,維京海盜橫行北海,更常打劫歐洲,看過投名狀的人都知道,匪類的金玉良言,搶錢搶糧搶娘們,不分國籍,都是這麼搞的。維京海盜搶完錢搶完糧,自然也會搶歐洲大陸的女人,不知當時的頭目們是品味超群,或是費盡心力,好巧不巧,專搶金髮,而且還都很美。良好的淺色基因使然,代代相傳的,讓北歐的金髮美女們有著凜冽立體的臉孔。

當然,用髮色來區分女性很不公平,但男性天生就被淺色素基因吸引,卻是研究報告裡平躺的事實。事實是殘酷的,衍生出許多關於金髮美女的批評,也就不足為奇了!

金髮美女很美,通常也笨,其實是補償心理造就的言論。笨與基因有關,金髮與基因有關,但笨的基因與金髮的基因還未被證實有關,而忌妒能讓所有一切無關變得有關。我遇過幾個金髮美女,不但聰明,個性也好,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平,很多人無法接受而已。

以上純粹為個人觀察,出發點並非為個人喜好,而是一種間接移情作用。

好比我最近看了一部張曼玉的電影Clean。電影本身過得去,牽涉到搖滾、張曼玉、我瘋狂著迷的樂團Mazzy Star,還有導演不錯的構圖能力,以及大量手持攝影鏡頭製造的迷幻寫實效果,其中讓我驚嘆的點,與以上都無關,而是開場不久的一場樂團表演,正是加拿大indie新浪潮代表Metric,女主唱Emily Haines穿著連身短裙洋裝,嘴裡唱著Dead Disco這首歌,到副歌dead Funk這個Funk的發音,再加上一頭短金髮,簡直是把我當場殺死。導演阿薩亞斯也拍得好,大量臉部特寫,穿插大腿晃動鏡頭,簡直是搖滾樂團表演史上,最性感的幾個畫面之一。








從19秒Emily Haines出現開始,到1分44秒結束,配上她本身隨興又迷人的轉音,這樣的金髮美女,再加上知性的成長背景與遺傳自詩人爵士樂手老爸的音樂才華,怎麼能讓人不傾倒呢?

錯不錯在男人們對於髮色的偏執,而是源自於物種演變的不可操控性,對於基因的崇拜不可解釋,此外,純正金髮的女生也因為與非金髮基因混種,越見稀少,英國研究報告指出,200年後,金髮美女將瀕臨絕種。

物以稀為貴,男人們愛金髮美女,倒也情有可原了。



跟著奈良美智去旅行,然後感動的流淚

一直到不久之前,我都還以為奈良美智是女的。

雖然他的畫作幾年前早就在台灣發酵,隨著時間越來越受到歡迎,但我個人盯著畫裡那眼睛大大又歪斜的小女孩頭像,總會感到一股無來由的邪氣,詭異的是,小女孩即使眼神邪惡、憤怒,她身旁那無透視感的背景的配色,卻總是永遠那麼溫暖、調和。我當時有股直覺,奈良美智本人一定承受過極大的孤獨與情感上的荒蕪,但他人格本質應該是與畫風極端相反的。

看了關於他的紀錄片《跟著奈良美智去旅行》後,我徹底印證以及顛覆兩件事。

印證了我對於奈良美智這個人本質的初判;顛覆了我對他畫作原本的不以為然。甚至說,我從開始喜歡奈良美智這個人而喜歡上他的畫。

這部電影《跟著奈良美智去旅行》,用客觀的存在感引領我們窺視奈良美智於2005到2006年在世界各地舉辦巡迴展覽的過程(真正巡迴的時間是2003到2006,電影紀錄了一年多而已)。與其說是旅行,倒不如說是跟著他經歷一場創作者的創作過程側記。難以置信的是,年近50,外表上仍舊維持著大學生的清純,連害羞、難為情的態度都與實際年齡有著不可思議的差距。

紀錄片裡首段於韓國的展覽,奈良美智遇見了年僅7歲的小粉絲-賽荷,她跟奈良美智一樣不愛說話,也喜歡畫畫,更親手寫了張卡片當場交給眼前這位畫家偶像。正面寫著:

你好,我叫賽荷,今年七歲。請問你的創作靈感是從哪裡來的呢?


奈良美智笑笑的沒回答什麼,因為擁有靈感對於創作者來說,就像愛一個人,是個本能,也是無法輕易解釋的東西。翻到卡片背面,上頭又寫著:

我很喜歡你的畫。
奈良叔叔、奈良叔叔。
每當我悲傷時,我都好想大喊你的名字。
   

此時鏡頭上原本平靜的奈良,忍不住眼眶泛紅,連帶我也跟著在電影院流下眼淚。很難想像這樣的話出自一個才7歲的小女孩口中,小小年紀的她不知道用怎麼樣的心思在看待這個世界,或者,承受多麼大規模的悲傷。

奈良美智在回旅館的路上感嘆:「真正懂我的畫的人是那個小女孩,其他的大人都只想跟我拍照而已。」

簡單的幾句話就點出,大人的心會被名氣蒙蔽,真正純真的態度早就被所謂的成長給抹滅掉了。

後來奈良美智收到一封信,來自賽荷的母親。


奈良先生,你好:

你還記得七歲的賽荷嗎?粉絲會當天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對我說:「媽媽,我想要成為藝術家。」其實她對畫畫很有天份,也很喜歡畫畫,但我一直裝做不知道。我知道創作生活的困難,所以不希望她將來成為藝術家。  

賽荷不像一般的孩子,她沒有吵著要去看你,也沒有每天看你的畫,她總是習慣把感覺藏在心裡,然而跟你見過面之後,她終於願意說出心中的想法:「媽媽,我想要畫畫。」我很想知道她為何決定告訴我了?她是從你那裡得到某種力量嗎?

賽荷在七歲之前,被寄養在鄉下奶奶家,上小學之後我才把她接到都市來生活。賽荷不太適應,還患了幽閉恐懼症,她一直希望可以回到鄉下去住。學校有一個小女孩跟她很要好。我問她說:「妳要離開妳最好的朋友,一個人不會覺得孤單嗎?」她回答說:「我可以跟小溪作朋友。」

謝謝你用心地記得一個小女孩的話,見到你的那天起,我開始能夠傾聽她的想法,也終於決定要全力支持她的夢想了。

賽荷的母親


也許就是奈良美智所保有的純真,讓真正以純真為資產的賽荷感到無比親切,以及釐清自己所愛,並勇敢的願意往那個荊棘之路挑戰。這一小段被電影紀錄下的插曲,在在說明了奈良美智與他的畫作透露出的連結,乍看之下是邪惡的小女孩,特別是眼睛,但等你習慣了那樣的眼神後才會發現,她的心底有多麼的柔軟。

片中另外讓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是,奈良美智從無到有創作出一幅畫的過程,看似簡單的構圖與顏色,在創作過程裡竟然經歷過如此複雜的線條算計與顏料堆疊,完成品裡頭的暗紫色背景其實不只是暗紫色,因為過程裡奈良至少塗上十幾種色調完全不同的顏料,交互堆疊後構成一種複雜飽滿的,很像暗紫色的顏色。

「以前我畫不出現在的圖,當然現在我也畫不出以前的樣子,應該說我變成熟了,現在,跟人的互動也變多了,因展覽的關係,我開始學會與人相處,並學習到感情的表達。」

奈良美智用平緩穩定的口氣說著。他說著這些話的樣子讓我感覺到,他不像是那個已經中年的男子,也不像是那個聞名世界的藝術家,也不像是那個畫出冷漠疏離氛圍的創作者,更不像是那個一直以來存在我錯誤偏見裡頭的「女」畫家。相對來說,他更像是用初衷抵抗世俗、用良善之心觀察周遭、用溫暖排擠孤獨、用內心那個尚未死去的小孩,瞪著大大眼睛,用對世界的懷疑反思自我的創作者。


也許成熟在普世價值裡是個好的形容詞,但反過來說,越來越成熟是否也意味著,離純真的距離越來越遠了呢?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奈良美智還在跟那距離抗衡著。



印度朋友家看王家衛電影馬拉松

有些東西是不能借的。

--周慕雲

這句話是電影『2046』裡,梁朝偉飾演的作家周慕雲在片尾,拒絕了章子怡所說的。

在一開頭周慕雲說,我什麼都沒有,時間最多,你需要人陪嗎?我借點時間給妳吧!反正這次我借你,大不了下次換你借我囉!


昨晚在一個印度朋友家,準備來個王家衛電影馬拉松派對,這個印度朋友是朋友的朋友,在愛丁堡讀了5年博士班,拿全額獎學金,最近正掙扎於論文,留著黑人頭的長髮,笑容很陽光,兩手各自戴著好幾個金屬手環,左手的指甲全擦上銀綠色指甲油,很Man但同時又悄悄在這些細節洩漏細膩心思的一個人。他很有思想,對事物有獨到見解,看起來就是很值得信賴的那種類型,他非常討厭英國,理由是英國當初侵略了印度。那為什麼還來英國讀書呢,我問,而且一讀就是讀五年。

先學習敵人的長處,再攻擊敵人的短處。

他大概是這個意思,我稍微用中文修飾了一下。電影開始前,幾個朋友在他的廚房看他做菜,印度式的香料飯,地瓜加上胡妥悶煮的燴料,在加上印度咖哩,以及最後一擊,名為Garlic Pickle的辣椒醬,我始終無法抵抗這種印度菜的味道。

這個印度朋友很酷,他借了他的flat以及他的品味給我們開眼界。


假如冷靜且用毫無感情的觀點來分析人際關係,何嘗不也像借貸關係。你借我時間、我借你報告、他借我修電腦技巧、我借他一個微笑。這些東西從來不被這麼有邏輯的方式解讀,而以抽象模玲兩可的印象被看待,在中文的世界,賦予這個現象的名字叫做人情。

把人與人的交流規格化、邏輯化,是多麼傷感情的一件事。

但事實上就是如此,即使即使,更細節的部分不見得能夠這麼被解釋,本身的套路,大方向如此是沒有什麼爭議的。看著電影時,我老是膨脹著情緒,雖說這是我第二次看此片,不過和很多電影一樣,第二次看總是最有機會把片子看明白的。或者,第二次看,撇除第一次的適應期,初步熟悉後,才能分辨什麼是那個片的核心,眼睛便知道往哪個部分鑽下去。

第一次我不懂這部片的重點,總覺得是零碎片斷的隨意堆積,但看過『花樣年華』後,我整個懂了。因為依照王家衛自己的說法,他把『2046』當作『花樣年華』的續集。假如『花樣年華』是在講周慕雲與蘇麗珍之間似有若無的愛情,那麼『2046』便是在講周慕雲離開蘇麗珍後,對於愛情的絕望,以及面對其他女人的無情。

無情來自對於感情的徹底失望。沒有人願意變得無情的。

就像借了東西給朋友,朋友不還,下次就不想再借東西給他,其實是一個道理。當一個人每次被借了東西,別人經常性的不還,久而久之,他對其他人失望極了,便不再借任何東西給任何人。即使迎面而來的這個人,長得一副借了一個還你三個的臉,但無論如何,都不敢再借了的心態早已根深蒂固的把持著意識。

看完了『2046』,我突然感到非常非常的悲傷,尤其是片尾,章子怡對周慕雲說,今晚留下來陪我好不好,就算是我跟你借的,或者,你要多少,我包你。周慕雲經過了她,非常堅決的丟下一句話,便在慢速鏡頭中走下樓梯。章子怡哭得慘烈,但我更替周慕雲感到傷心,因為面無表情的他,其實更值得同情,他不只是傷心而已,他已經傷到心都沒有的地步了。

原本打算繼續看其他王家衛的作品,但此時我已經無法再繼續看任何一部。我匆匆同朋友告別,在門口感謝印度朋友的招待,謝謝他(借)的晚餐與異國氛圍以及電影。半夜1點,獨自走在馬路上,我只想快步的離開那棟公寓,離開那部電影,離開被激起的一股傷心情緒,離開那個我曾經借了卻等待不到歸還日期的一段回憶。我完全能明白周慕雲說的,確實。

有些東西是不能借的。



速食英文

昨天無意間翻開一本筆記本,2年前在誠品半價買的,裡頭密密麻麻記載了很多英文單字,大多為出國前跟IELTS奮戰所留下的痕跡。

回頭看來,才發現自己其實挺認真,那種不知不覺的認真。來了英國快一年,每天還是有固定念英文的習慣,不過逐字把單字記在筆記本上的頻率少了,因為懶,也因為越記越覺得記不完,乾脆別記,腦袋記得多少,便是多少,學英文和談戀愛一樣,講得是緣分。

尤其在於必須每天默默經營這部分,更是相通,潛移默化不知不覺的,關係才會紮實長久嘛!

偶爾上台灣網站,看到一旁字體斗大,關於英文學習的廣告,如「30歲才學英文,兩個月變精通」,或是,「只要三個月,和老外對談如流」,總有股衝動,不是去報名,而是打給消基會,這些廣告詞擺明睜眼說瞎話,字體還敢設定得如此巨大,對於我這,離30歲很近,離精通很遠,學英文超過40個三個月的人來說,非常不是滋味,雖然其中有極大的可能是,個人資質駑鈍,記性特差,但我相信,真的天才,也不必去補習班學英文。

所以真心盼望這種廣告標題好歹有點人性,而不是利用人性,用速成的美好幻想,騙取廣大、資質普通如我的一般英語學習者。我們這些平凡人,雖然毫不起眼,像大油鍋裡的麥克雞塊,但麥當勞終究是無法把我們變成東京銀座鮨水谷餐廳裡的天婦羅炸蝦。

我懷疑,報名以後,課程會比較類似集體催眠之類,學英文是幌子,學員被催眠後,有了信心,之後每天就可以很開心得活在,英文突飛猛進的幻覺中。

雖然沒有資格多說什麼,我不是英文王子張介英,也不是英文小魔女鮑佳欣,但的確是一步步讓自己從大學到當兵荒廢已久的英文,用土法煉鋼的方式,漸漸起死回生的。

說真的,倒也不是倚賴著什麼對英文極度饑渴之類的強烈動機,英文對我來說,不過就是個工具,自始至終都是為了讓我其他方便變得更好,而不是針對英文本身,當然,目前身在海外,更體會了英文說得完美與否,並不等同於交朋友、學術、日常生活等方面,也會因此進行得完美。語言能力達到一個標準值,溝通便可無礙,更多的,反而是英文這個橋樑兩端的本質事物,你的個性、知識、人生歷練等等諸多軟性,不可見的能力。

我們往往過份誇大了文化差異、語言障礙,卻無視更多身為「人」的共通價值。

在與人交往中很弔詭的一點,就是真心與否,你自己明白,而對方其實也感覺得到,反之亦然,無以名狀的,你就是隱約臆測得出對方是否有誠意,無論你們用何種語言交談,當然無法精確到摸清每一句話的真實性,總歸而論,有一種模糊又具體的概念在心中埋伏,時間長久下來,那輪廓是越來越清晰可辨。

學英文,幫助的就是加速辨識對方意圖的進度,英文越好,溝通所需時間自然越少,層面也越深。

所以一路分析下來,學英文(也泛指各種語言學習),就跟婚姻關係一樣,需要長期經營,一旦勾搭上了,合約簽下去,並不是愛情的終結,不是理所當然的開始,而是必須每天自發性的,在筆記本上寫些新單字,將之視為習慣之外,也享受新單字新片語所帶來的新鮮感。學久了,並不會膩,因為你時常使用。語言的目的本來就是拿來用,就像愛是需要說出口的,道理大同小異。

因此,看了那些補習班的廣告,速成英文班還是別去的好,自古以來,速成的東西,往往和幸福都是以反義詞的關係互相牴觸般得存在著。


很有實力,只是沒創意

今天上一門互動媒體課時,我感受到來英國後最強烈的衝擊。我發現自己從前接受的教育,某方面來說,是非常片面的,尤其對於思考訓練來說,甚至可以用貧乏來形容。

台灣的教育,甚至是整個亞洲,都不斷強調技術技術技術,老師要求你的東西,幾乎都是類似:嘿!王小明,背出九九乘法表給我聽。你一字不漏的背出來後,老師會非常滿意的點頭微笑,但老師沒說的是,為什麼我們得背誦這些,這背後的概念與動機是甚麼。

我們從來就不知道,但也傻傻且聽話的背了。

這根深蒂固的思考邏輯被我完整移植到今天的網頁製作課程中。老師要求大家用一個小時做出一個簡單的網頁,使用簡單的css語法,盡情發揮自己的創意與概念。我懂些程式語法,於是得心應手的與組員劈哩啪啦的弄出一些網頁。我們技術絕對比其它歐美同學好,但展示出來時,我們卻得到最差的評價。

因為我們沒有清楚的Concept。
我們沒有創意。

當然,我絕對不會承認自己是個沒有創意的人,但至少在做著作業的當下,我確確實實掉入一種以技術面的自滿而衍生出的理所當然。

我們覺得,我們語法很熟、我們懂些小撇步,我們當然最厲害,但錯了。presentation時,即使我們用了再多其它同學不懂的語法,都無法掩飾我們設計概念的薄弱,因此我們的話語空洞、無趣。

設計概念薄弱源自於我們根本沒有概念。

一想到簡單熟悉好上手,就兀自悶著頭趕工;卻忽略了「概念才是支撐事物的靈魂」,技術只是概念的附屬品。那是無法取代的東西,也是讓被生產物獨特的關鍵。

因此我瞭解為何台灣總是只能代工,即使是大如鴻海的企業,都是如出一轍的,用效率、急就章的方法訓練著自己的下一代。當然,能做到極致也是有在世界上存活的本錢,但假如將來台灣要轉型,思考邏輯可能也得跟著轉型才是。

看著歐美同學功能簡單,但各個饒富創意的網頁,重點是,每個人在闡述自己的概念時都滔滔不絕,很顯然的差別就在於,他們確實思考過要賦予何種中心思想於自己的作品中,而不是像我們,急著展式各種技術,但讓整個作品空洞、沒有靈魂。

人之所以比機器有價值,就在於人的思想是抽象且美麗的。人有情感,能賦予事物意義。簡單的說,人會說故事,同時也活在各式各樣的故事裡頭。

台灣缺少的不是技術,而是說故事的能力。 

當然,我很慶幸自己終究會背九九乘法表,但同時卻偷偷期待,未來的老師不再檢驗學生各項機器式的反應,而是問問學生:嘿!你可不可以用自己的話說明,為什麼一乘以一是一呢?

我知道這問題聽起來很愚蠢,先別急著反駁,理所當然的是你一直以為的答案,但解釋的過程才是整個人類思考精彩之所在。

而那也是創意併發之所在。

不再習慣於自己的習慣

昨天開始,我決定打破這段日子的沉默,讓自己的生活律動來點些微的變化。不再自我滿足的窩在家裡看書和電影、去固定朋友家煮飯hang out,也不再只待在以宿舍為圓心,半徑僅僅500公尺的圈圈裡生活。

老爸在Skype說,你應該租車跟朋友去蘇格蘭鄉村地區玩玩,這才是留學生活。

掛了電話,關了電腦,仔細咀嚼,發現自己的生活原來是那麼的平淡。即使我很知足於擁有不少朋友,作息正常之外偶爾喝點酒,週末參加點聚會與party,持續的為雜誌寫稿並順便吸收新知,並幸運的保持游泳與健身的習慣。

看似豐富中夾雜著獨立自主的生活,其實並不夠,心中總覺得缺少什麼,而我應該更勇敢些才對。

於是我昨天去了城堡,趁著免費開放日,頂著寒風,但總算可以跟自己交代,我去過愛丁堡的城堡了!今天早上,也終於去了每個周日都錯過的跳蚤市場,看著一個個賣著古董陶瓷碗盤、二手衣服、DVD的攤子,即使空著手去空著手離開,但那種歐洲式的二手市集氣息,著實將我攪拌進一種異國的氛圍中。我又開始被刺激、在吸收某種能量了。

生活可以簡單,但不能食之無味。

所以我開始得強迫自己走出門,拿出已經浸在安逸習慣裡幾乎腫脹到不成原形的勇氣與好奇心,試著從現在開始,不再習慣於自己的習慣。

下課回家,放棄習慣走的那條路;不以天氣冷為藉口,零下兩度照去動物園找北極熊與企鵝;不輕易放棄任何認識朋友的聚會;每次下廚,練習煮各種聽起來很難煮得好吃的菜;不再害怕得一個人去歐洲旅行。

我脫離舒適圈,反而並不如預期的有多麼不舒適,相反的,許多驚喜與快樂就藏在街角,只等待我那突如其來的轉彎。

所以當我站在城堡裡,往下俯瞰整個愛丁堡,竟然有種陌生的感覺,不過,陌生來自於一股失而復得的善意提醒--原來這個城市一直都是這麼美的存在著。

只是生活在其中的我,庸庸碌碌的,不願意從這個角度窺見事實而已。


關於成功,我說的其實是

最近花很少時間在寫作上,大部分的時間,都毫不吝嗇且無選擇餘地的分配給學校分組報告了。其實很多想法、很多故事、很多情緒,蓄勢待發的,準備好被烹調成文字,然而廚師不稱職,不煮菜,反倒賣起罐頭去。

這陣子,無論是耳邊聽到的新聞、身邊親友的消息、周圍人們的碎語,無不蒙上一層似有若無,看似淺薄無害的哀愁,唯一欣慰的是天氣不錯,陽光沒冬天時那般自閉,溫度沒冬天時那樣令人畏懼。

春天到了,應該笑口常開,精神抖擻才對。

眾多分組報告雖然過程惱人,但創意發想的時候,卻是讓我得到最多成就感的時候,一個突如其來的好點子,看著它被眾人的力量慢慢實踐,發表時得到讚賞,一切都值得了。我依舊相信創意的力量,也篤信唯有人性,才能推動世界上所有現存行為,包括商業與政治。

科技只是手段,電腦只是手段,知識只是手段,所有這些冠冕堂皇的手段,所有這些讓你個人名聲聽起來煞有其事的東西,都只是過程。最終目的不是摧毀其他身邊的人,讓自己得到所謂普世定義裡的成功,何況,什麼叫做真正的成功?

愛因斯坦說過,不要做一個成功的人,而是做一個有價值的人。

所謂的成功人士,被冠上了許多頭銜,好聽,厲害,但不見得有價值。被捧出來的英雄不是真的英雄,大家心底都知道,大家卻無法真正抗拒那光環。我不準備討論成功,我也不覺得什麼才真正叫做成功。

成功不是別人說了算,譬如隔壁鄰居誇你一句,哇!讀台大,不得了,好成功的小孩。

如此就算成功了嗎?

隔壁鄰居不知道的是,即使你台大畢業,卻不知道自己未來的志向是什麼,自己真正喜歡想要的是什麼,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有了光環,但內在空虛無比,這樣,真的成功了嗎?

我在英國讀書,讀的學校世界排名30,和來自世界上各國各地的人交流,我一點都不以自己學校排名為傲,甚至,我覺得自己學校還有很多人其實不厲害,沒有想法,而且還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幹嘛!

不知道自己要幹嘛,其實沒那麼嚴重,畢竟他們大多還很年輕,只要還在摸索,就沒啥好擔心,最怕的是完全不摸索,不緊張,溫吞膽小的躲在學校光環裡頭,把學歷這類的頭銜拿掉,這個人便一無是處。

張宗謀也說過,名校畢業後的人還在談論自己名校畢業,基本上這個人很失敗。

因為他只剩下學歷可以說嘴,其餘的,想法呢,你的熱情與理想呢,你的個人價值呢?

基本上,我從小到大都不算是一個可以被稱做成功的人,也常被社會價值影響,讀什麼科系才好,做什麼工作,成為哪種人才是成功。如此被左右來左右去的結果,就是浪費了許多自我探索的時間,我多希望自己16歲就開始持續不斷的寫作,十年過後無大成也會有小就。如今,眼前的
路越走越清楚,我知道自己賴以維生的信念是什麼,雖然還沒精確到某個特定職位,基本精神我已經建立,目標也遠遠的晾在前方。

我彷彿站在山谷下,樹枝雜草遍繞,遠遠山頂上的旗幟,微小悠緩的飄揚,我預料到得越過這片荊棘,代價不小,但拼了命往旗幟方向走,即使半途陣亡,搶不到旗幟,也對得起自己。

李安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斷背山。

先不要想到男男的畫面,正經點,仔細思索他話語涵括的意思。大概,就是我想表達的意思。成功不是別人給你定義,相反的,最有資格說自己成功與否的,只有一人,而那就是你自己。

最後,我引用村上春樹在最新一本散文〈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裡的一段話作為這篇文章的結束,因為他講得是寫小說,但絕對可以套用在各式各樣的狀況中。除此之外,這段話簡直是我對於成功定義的最好註解。

「小說家這種職業--至少對我來說--沒有勝負之分,雖然也許發行冊數、文學獎、評論的好壞可以成為一種成就的標準,但那並不能算是本質上的問題。寫出來的東西能不能達到自己所設定的基準,比什麼都重要,而且是無法隨便找藉口的事情。對別人或許可以想辦法適度說服,但對自己的內心卻絲毫也無法蒙混。在這層意義上,寫小說和跑馬拉松很類似。基本上,對創作者來說,動機是確實在自己心中安靜存在的東西,不應該向外求取什麼形式或基準。 」


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成功。


出國讀書讀得是什麼?

最近和一些同樣在英國的台灣朋友聊天,發現在他們之中,有幾個不約而同的念頭。

其一,不想自己的留學生涯只是困在書堆中,即使閱讀量再大,也得盡量找些空檔,多認識朋友,多體驗異國生活。

其二,嚴重的憂心畢業後的出路選擇,即使之中的他們,英文能力不錯,對自己專業也是侃侃而談,不過依然被當前的媒體報導給嚇壞了。台灣不景氣、英國不景氣、美國也不景氣,頂著名校畢業光環,似乎只是個更沉重的負擔。


其實第二點因素,讓第一點成為了一種自相矛盾的狀態。

越是擔心,就越不敢放鬆自己,覺得要念越多書才夠本,否則即使學位拿到,腦子空空,心也虛。

至於我,當然我也擔心,但跟這些台灣朋友們相比,我似乎是神經最大條的一個。當他們鎮日關在小房間被書堆包圍,我不是去游泳,就是去健身房或打籃球,偶爾和語言交換去咖啡廳聊天,週末的晚上一定去各式的party或聚會,甚至連續兩個星期六晚上,都在廚房主辦主題派對。

同樣受邀派對的他們,看著周遭各色人種,以及陌生面孔的數量,無不以疑惑又驚嘆的口氣問我,你哪裡認識來的這些人阿?我通常都不知怎麼回答這樣不具體的問題。

但大致上的解釋是,多去參加各種聚會,多主動跟別人聊天打招呼,認識了一個,他的朋友自然很快也就認識了阿!假如把自己整天關在房間,大概只會跟自己的電腦越來越熱絡而已吧!

不過,我這樣看似多采多姿的生活,是風險最高的,之後不是最好就是最慘,以傳統的觀點來看,我不走最保險的留學之路,我不只是念書而已(甚至玩比念書時間多)。

但我深深記得當初在台灣認識的以色列朋友告訴我的一句話。

Time passes quickly, don't spend time at your room only.

他自己大概就是個血淋淋的例子,他在台灣的一年時間,除了去學校學中文,跟我語言交換之外,幾乎不出門,他非常非常努力看許多中文書,讀和寫進步非常多,說和聽也有顯著的進步,但和我說中文時仍有些沒自信。

他深惡痛悔自己沒有多體驗台灣生活,沒認識夠多朋友,離開台灣後,停留在他腦海裡的快樂記憶不多,大多是房間、學校、捷運的風景,以及許多許多的書名,如此而已。

來英國前,我謹記他給我的忠告,決定讓自己渾身開放,勇於跟各種人聊天交朋友,非必要不整天待在房間,更遠離在網路上看台灣綜藝節目的行為(許多台灣留學生關在房間,也不是一直讀書,而是透過YOUTUBE看康熙來了。)

我完全不想要這種無法與故鄉斷奶式的留學生活。

我讓自己動起來,而在這裡,動起來意謂著活動很多,所以我是社交動物,可能會讓人感覺起來膚淺,言不及義。

我的觀念是,書是死的,在全世界各地的某個房間讀同一本書,事實上是沒有差別的,但在全世界各地的某個房間打開門走出去,卻是完全不同的體驗。

學習的定義可以很廣也可以很窄,可以窄到讓人以為學習(learn)等同於讀書(study),甚至在英文,閱讀(read)的受詞不只是書本(book)而已,你可以read books,也可以read the situation,更可以read the flow of life。

簡而言之,身處於異國環境,得到這個許多人缺乏的大好機會,卻被心中的懼怕與許多藉口給阻礙,做得事和在台灣沒有什麼不同,那花了這麼多錢,換來的就真的只是那紙文憑而已。許多珍貴,連金錢都無法交換的經驗,就這麼點滴流失殆盡了。

當然,我並不鼓勵每個人都變成派對動物,也不是要提倡社交才是生活的王道。但就我觀察,再自閉傾向的人,內心深處都是渴望與他人交流的,只差在敢不敢跨出的問題。

至少,該讀書的時候,拼命的讀,其餘的,用來讀著各種人際關係,各種生活體驗;出國讀書,讀得絕對不會只是書,而是那些,在自己國家想都無法想像的,各式各樣的人生才對。


我想要被你催眠

我想要被你催眠 I wanna be hypnotized by you
無論是懷錶或眼睛 Whether the fob or the eyes
等不及在你的咒語中迷失 Can't wait to lose in your spell
奉獻我的意識 Dedicate my awakening
呆滯我的呆滯 Dull my dull

你是一片美好又自顧不暇的煙霧 You are a lovely mist can't fend for yourself
我沈溺你的沈溺 I'm addicted to your addiction
我墮落你的墮落 I wallow in your wallow
你感情豐厚的指尖 Your fingertip with sentimentality
在空氣中擰下的那點 Point at the point in air
是我此生追隨的眷戀 The point of devotion I shall dangle after

我想要被你催眠 I wanna be hypnotized by you
我想要記得你的指尖 I wanna keep your fingertip by heart
在那之前 Then extinguish myself by then
我得先把自己熄滅


--

這首詩的誕生起源於我看紐約時報時,看到hypnotize(催眠)
這個字時,猛然迸發的一個念頭(something popped into my head)。

中英文算是同步創作,英文寫得爛,但也盡力在結構上作
些詩的處理,算是練習之作,見笑了。


我親愛的卡夫卡

坐在這個古老且只有一個月台的小火車站裡,下午接近兩點的這個時刻,大部分人剛吃完午飯,
都懶洋洋的,一股想鑽進被窩的衝動像一種毒癮似的在體內催促著,我坐在藍白相間的塑膠椅上
等著火車,不免也因為些微寒冷的風拂過,而拉緊衣領。

我不記得自己坐在這張椅子上多久了。

大概久到遠看像座雕像,站長抽著菸,另一隻手把玩著剪票夾,眼睛盯著我,嘴裡吐著菸,吐出
的菸在空氣中像行字,充滿敵意的那種。我把頭別過去,心裡數著數字,試著轉移注意力。

電線桿上的烏鴉,像被閃電擊中般,從空中悠悠緩緩的繽紛落下,渾身黑,但下落的姿勢卻像雪
,我忍不住笑了起來。

嘲笑一隻像白雪的烏鴉,荒謬。

更荒謬的是,不知從哪裡竄出來一隻黑貓,把鐵軌當作柵欄般跨越,輕巧但又堅決的用嘴銜起那
隻仍在掙扎的烏鴉,我彷彿看見烏鴉的眼睛,像顆黑色彈珠似的,隱約透露出某種訊息。

我搖搖頭,狠心的,拒絕了一隻烏鴉。

就如同我拒絕那個從樓頂上跳下來的女孩一般,當時的我更為篤定的用自己的冷漠、用欣賞藝術
品的神態,雙手抱著胸,右手作態的撐著下巴,從公司那片亮麗的落地窗前,看著女孩從頂樓往
下墜落。在空中的片刻,女孩反倒像失速墜毀的烏鴉,很蒼白很蒼白的那種,躺著的姿勢下落。
那姿勢不像雪,但女孩的臉龐,或者皮膚的顏色像,更或者,因為急速下墜的緣故,把體內的血
液快速凝聚在心臟的位置。

碰的一聲,凝聚在胸口的血液瞬間像火山爆發,在體內劇烈炸開,但躺在地上的女孩眼睛仍在閃
動,甚至往我這個窗口直視著,死愣愣的盯著,像監視器,沒有靈魂,但你知道自己在那面前已
經曝光。心裡開始空空的。

我沒有打電話,腳也沒有離開窗邊,我只是靜靜的盯著她未闔上的眼睛。我不記得自己站了多久
,大概是從我身後看像座雕像那麼久。女孩的眼睛像兩個幽黑的小洞,深不見底。我直挺挺的望
進去,甚麼也看不見。

甚麼也看不見。



--

後記:

這是一個畫面衍生而成的一個小小說,而卡夫卡在捷克語的意思是烏鴉,同時也是存在主義起始
者、捷克大文豪的名字(Franz Kafka)。

同時,英語裡的烏鴉,為CROW,有時也引申為幸災樂禍的意思。

因此,內容稍嫌晦澀,算是對存在主義的一種致敬吧!抱歉,最近我很喜歡致敬,應該早點改掉
這習慣才好。



文藝青年狄倫

狄倫是個不折不扣的文藝青年。

從他的名字就可以察覺,雖然和狄龍只差一個字,但他堅持自己長得比較帥、頭髮比較多,況且狄倫是個洋名,他用稍微尖銳的音調加上微微厥起的嘴唇強調。「有沒有聽過民謠之父,巴布狄倫?」

我搖搖頭,像隻小狗仰望主人那般,仰望迪倫。

「哼!」

狄倫以鼻子用力的往我臉上噴一口氣,接著眼神流露出一股光芒,「沒聽過巴布狄倫的音樂,沒資格成為文藝青年!」盯著天空的雙眼往下移動,最後停留在我的身上,眉頭像被釘書機訂過,瞬間皺了起來。

「反正狄倫是一個意味深長的名字,懂吧?」

我點點頭,雖然不完全能體會,但隨即回敬他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狄倫。


聽吉他手佩吉說,狄倫正埋首於數種不同形式的創作,例如寫一本批判意識濃厚的小說、後現代搖滾的中文音樂專輯、幾篇為眷村改建護駕的專題報導、甚至也參與了龍山寺前為緬甸祈福的裝置藝術展覽。由此可見,狄倫不只是沉溺於自我的創作者,他也關心別人,關心世界,雖然偶爾還是會躲在家裏捲大麻、去酒吧找女孩睡覺,但不減佩吉對他的推崇。佩吉劈哩啪啦如用右手速彈般的形容狄倫,於是我腦海中出現了切格瓦拉的招牌肖像,然而上頭的臉龐慢慢淡出,紅星貝雷帽之下竟然浮現狄倫留著落腮鬍的模樣。

狄倫抽雪茄的樣子其實有點滑稽。


第二次見到狄倫,他嘴裡叼根煙,頭戴漁夫帽,手裡拿根看似裝著魚竿的長皮袋,一副準備去郊外釣魚似的,簡直是切格瓦拉的鄉村版。

「我們要去釣魚嗎?」我疑惑得問。

「魚有什麼好釣的,釣馬子還差不多。」狄倫往我臉上吐了口煙後這麼回答。

「那這個魚竿要幹嘛?」

「什麼魚竿?!這撞球桿啦!昨晚有沒有看陽帆的爆桿賓果王?」

我搖搖頭,陽帆的節目沒看,倒是黃凡的小說「大學之賊」看了一遍,實在是笑死我。

「遜!裡頭的爆乳妹很正耶!」

佩吉用誇張的語調在「爆乳」兩個字加了重音,一如間奏時陲勾絃特別使勁那般,迴盪在我腦海裡。我決定找個時間瞧瞧那些刻意低胸裝扮的女孩趴下瞄球的模樣,找尋所謂刻意擠壓所造成的那一條條深邃、黑暗如馬里亞納海溝的乳溝們。

原本以為狄倫約我們是要去咖啡廳,聽著後搖滾、抽著LUCKY STRIKE、聊著行動主義,用王家衛電影的色調,度過一整個文藝青年的下午。

那只是理想的生活,狄倫說。

理想是被呵護在閣樓裡即將腐爛的起司,早就被牆角小洞裡的老鼠虎視眈眈。拯救世界前最好的意識狀態就是爛醉如泥,這個當頭,勇氣最大。

或者說最蠢。


撞球場放著謝金燕的「練舞功」,隔壁桌的光頭台客坐在椅子上等著出桿時,腳翹著隨音樂打拍子,那模樣跟單純抖腳幾乎沒有差別。說不定他真的在抖腳也不一定,但我不敢問。

「幹!差點Nine Ball In!」狄倫拿著球桿大叫。

看著被撞散的球在球檯上像老鼠似的,十分盲目的往四面八方行進,相撞到其他球又改變方向,其中一兩顆球往袋口的方向滾去,在幽黑的洞口猶豫了一會,最終還是掉了進去,在陰暗的檯面下沿著軌道滾動,碰的一聲掉落到球檯一邊的收集區。

如果真的要比喻,撞球就像人生,子球是人、白色的母球是社會價值觀、而球桿是時間、拿著球桿的人則是上帝。一顆顆子球被母球不斷衝撞,而球桿又催促著母球,軌跡正確的話,子球會進袋,袋口幽暗漆黑,是傳說中的天堂入口,隨著出桿次數越來越多,檯面上的球越來越少,剩下得那些是不肯妥協的球,越不妥協,只能忍受越多的碰撞。唯有接受既定路線才能進入天堂、才
能得救。

因為最後從收集區拿起球的那雙手,正是拿著球桿的那雙,上帝之手。

我不知道自己屬於哪種子球。

是屬於安安份分接受安排滾進洞口的球,抑或是在檯面一次又一次被衝撞的球。一定得選邊的話,我會選黃色的九號球。

最後才會落袋的那顆。


「操!有沒有準到那麼誇張的。」眼前的狄倫再次大叫,原來是佩吉不斷把球精準的打進洞。看著佩吉拿著球桿的手,我馬上笑了出來。

上帝之手如果是佩吉的話,整個世界不只人人有救,還能夠在天堂聽到各種吉他Solo,其實也挺美好的。不知道Jimi Hendrix撞球打得怎樣,也許他現在正在天堂表演拿手的牙齒彈吉他給眾神明欣賞。

真好,我只能看Youtube。

看著狄倫和佩吉在球檯四周嬉鬧的模樣,我實在很難把嘴巴掛滿理想主義、支持墨西哥查巴達民族解放軍、擁護卡斯楚的兩個人聯想在一塊。但在他們身上我的的確確感受到一股熱血但又虛無的氣息,簡單的說,充滿理想但同時被社會折磨。

聽佩吉說,狄倫以前很嚴肅,幾乎不笑,整天把自己埋在書堆裡,藉吸取知識以及聽搖滾樂延續生命。讀得累了就開始寫作,曾經發表一篇批評李敖的文章,正興奮等著李敖跟他打筆仗,等著等著,筆仗沒等到,倒是編輯再也沒跟他邀過稿。自此以後狄倫把書架上的李敖大全集通通丟到焚化爐燒了,看著封面的李敖的臉逐漸被火侵蝕,狄倫丟下一句孬種,便封筆開始玩起樂團。

佩吉就是那時他的團員,負責彈吉他,狄倫則是主唱兼貝斯手,團名叫做金屬拐杖,狄倫取的,源自於巴布狄倫的本名Robert Allen Zimmerman,用了姓氏部分的Zimmer這個字,也就是老人金屬拐杖的意思,根據狄倫的說法,這個社會殘障了,需要一把金屬拐杖扶持,而他們的音樂可以支撐這個殘破不堪的地方。但後來樂團缺人,各大live house能供露面的條件又高,重點是沒經費,又缺人,狄倫甚至曾經身兼鼓手。

鼓手兼主唱,那觀眾聽得到歌聲嗎?我強烈的懷疑。

「用狂吼的還是可以啦!所以那陣子狄倫倒嗓的嚴重,金屬拐杖後來就無限期解散了。」

聽著佩吉講述著狄倫的過去,我彷彿在腦海繪製了一幅狄倫生平流程圖,有點像大富翁的那種地圖,看著神似狄倫的人偶在上頭跳阿跳的。眼前的狄倫確實因為九號球失誤,而氣得原地蹬跳,還差點像Jimi Hendrix摔吉他那般砸碎撞球桿。

這是我第二次見到狄倫,也是最後一次。

美醬

當我開始煮義大利麵的時候,美醬從廚房的門走進來,帶著微笑,還有一顆蘋果。

我剛把水煮滾,正準備把折成兩段的義大利麵條丟進水裡時,美醬阻止了我,並且把蘋果塞到我手裡,順手接起了義大利麵條,丟進垃圾桶。我被這突如其來的舉動嚇了一跳,差點急得捏爆手中的蘋果,可惜力量太小,蘋果又太硬。

美醬是我的韓國室友,她笑起來不像韓國人,兇起來像。其實她的韓國名字不是美醬,因為發音像,我又懶得選字加上保護她的隱私,所以就叫她美醬吧。

我用《計程車司機》裡勞勃狄尼洛即將殺人前的眼神,瞪著美醬,雖然手上拿得不是槍,但至少也是一顆還算硬的蘋果,那顆美醬放到我手中的蘋果。

然而美醬突然笑了起來。

那笑容是我見過所有韓國人,特別是沒有整過型的韓國女人,所能笑出最好看的那種笑容。幾乎要讓我有種在看韓劇的錯覺。雖然我幾乎沒看過韓劇。

美醬在原地笑著,接著自顧自的把冰箱打開,拿出一大包紅色液體狀的東西,還有兩個保鮮盒、三顆雞蛋,並用完全忽視我的速度,把那些東西放進平底鍋中。過了大約燒完一壺開水的時間,美醬也燒好一盤菜。

她完全沒說任何話,端著盤子就往餐桌上放,放了兩雙筷子,添了兩碗白飯,接著用她那沒割過雙眼皮的眼睛,往我的臉上掃描過去。像是在看我,又像是在看我身後的冰箱。輕微且不經意的就像是微風掃過臉頰那般。

手中拿著蘋果的我,把蘋果用衣服擦了擦,像電影明星那樣,帥氣的啃了一口後,便走到餐桌旁坐下。拿起筷子,夾起泡菜以及辣豆腐,吃了起來。美醬沒有往我臉上看,我沒有往垃圾桶的方向看。

但吃了幾口菜的我們,看著彼此的眼睛,忍不住笑了起來。


自己的房間

我一直都很喜歡一個人住在一個小小的房間。

特別是看得到風景的窗戶正好靠近床的附近,躺在床上,剛好也能夠不費力氣的直視著天空。讀書讀累的時候,往床上一躺,戴著耳機聽著iPod,只在角落開一盞往牆上打的小燈,間接反射的燈光搭配窗外逐漸變暗的天色,房間此刻像極了電影場景,我用眼睛當作攝影機、耳邊的音樂當作配樂、回憶則是劇情。

屬於我的小小電影就這麼經常在傍晚上演著。

也許是齣喜劇,但更多的時候,都是那種稱不上悲劇,但看完會默默感覺到微微憂鬱的戲碼。有時候躺著躺著,其實也會甚麼都不想,看著天空的顏色、看著雲的流動,讓音樂取代呼吸,成為身體運作的一切原因。有時候甚至會覺得自己在拍MV,自己是導演,得用哪幾首歌搭配哪些心情與場景,或者,為這幾首歌找到最妥當的畫面。

眼睛阿,就一直看阿看的,看累了終究會發現,原來我只是有點感時傷懷,有點在向白天的尾端索取最後的溫暖而已。

看著電腦上反射的窗外景色,耳朵始終戴著耳機,即使房間實際上是無比寂靜,但無論是具體或是抽像定義的體內都是另外一個世界,身體充滿了音樂、內心充滿了情緒,所有過往的人事物經過我,沒帶走甚麼,但留下了很多。待在全黑未開燈的浴室裡頭,坐在馬桶蓋上,聽著張懸的「欲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縱使眼睛未閉上,眼前看到的畫面和閉上沒兩樣。此時我確確實實置身於最接近孤獨的地方。差別只在於我知道出口在哪裡。

我的房間,我自己的房間,和吳爾芙的不一樣。

它孕育得不是新的自覺,相反的,只不過是微不足道,提供我和世界做個切割之必要時而暫時成立的一個小小場所而已。


與朋友對談

與朋友對談是人生一大樂事。我篤信這句話的程度,已經幾乎接近相信「吃巧克力就會變得比較快樂」這句。

國小的時候我話多,上課時總是喜歡和左鄰右舍談天說地,在那個男女份際還很互斥的時代,女生都因為我的長舌而倍感親切,我比較不像是所謂的敵人,也就是臭男生們,反倒像是好姐妹,不過當然不是娘的那一種。

這也難怪我國小是領群育獎畢業。

雖然當時話多,倒也忘了都談些什麼內容,畢竟是十歲左右的年紀,聊天像是午後放學前在操場看到的彩虹,有一種無法言喻的美,很真實但其實很虛幻。

年紀稍微大了些,來到青春叛逆期,自然而然的,披上反叛色彩的我,話少得不得了。能點頭搖頭,絕對懶得從嘴裡多吐一個字,因此,聊天對我來說像是一種浪費,我不需要被了解、也常因此被誤解。那段時期開始,一到學校,身體的功能只剩眼睛,靜靜得坐在座位上,冷眼旁觀似的看著周遭世界,偏偏又是單眼皮的關係,悶不吭聲的在角落,像頭豹,令人毛骨悚然。

國中畢業,我沒得任何獎,考高中還重考。

也許是從國中開始累積,對世界漠不關心的態度自始至終多少會不經意的寫在臉上,從高中開始,我雖然稍微願意講些話,但深入談話的次數,一隻手數得出來。我逐漸演化成為一個傾聽者,自己的喜怒哀樂像是微風,存在但無法親眼查覺,我也習慣以觀察者的姿態在心中默默獨自行走。高中生活雖然叛逆餘溫尚存,看似多采多姿,但其實我總覺得缺少了甚麼,心底總是像被壓在水中的浮板,隱隱約約想往上衝,唯獨被紮實得壓著,索性只能在下頭顫抖。

高中生活結束,我沒有絲毫眷戀的走出校門。

進入大學,像脫了手的風箏,我直覺似的又像回到國小,心是敞開的,縱使仍舊稱不上一個話多的人。不過我越來越懂得享受與人交談的樂趣,尤其是頻率相同的人們。我開始主動打屁、言不及義,偶爾又適時表現關心,我的心是敞開的,嘴巴也是。

我感到無比的自在,以及前所未有的快樂。

大學同濟間最頻繁的社交活動就是聊天,於是從前我身為傾聽者累積的東西,一股腦兒的轉化為動力,以及設身處地為對方設想的資產。有時候晚上坐在輔大校園,星空下一群人圍著聊天吃滷味,大學生之間的閒話家常在現在看來,竟然有一種當時不自覺但確實很美好的氛圍,當時覺得夜夜漫長,聊著20歲左右的無謂生活、對於未來的憧憬、愛情習題、瑣碎的屬於大學生的自由,無論深入還是淺顯,我們不怕沒有明天。

年輕真好。

當兵後,對話內容又變得狗屁倒灶了起來。能閒聊是種幸福,當然必須刻不容緩的堆建出讓自己即時開心的話題。所以這個時期,與朋友聊天都是較為接近直覺本能反應的題材,無需浪費太多時間,馬上就能開心好一會。簡單的說,拉擂是生命的註解,我們享受純粹生物本能的投射,太具體的事物,不談。

然而,真正享受到與朋友談話的樂趣,是在來到英國前後(之前與大學死黨每周的網球兄弟會開始)。

這裡有著被語言困住的玻璃帷幕,生活在其中,即使熟門熟路,也常莫名其妙的感到無力,無論怎麼走總是會不小心碰壁。但這個年紀,特別是異鄉的疏離感更加讓我自己不斷思考、體驗各種情緒,也盡情解讀各種人際間的微妙之處。懂的事情多了、體會深了,在與朋友對談時,描述的字眼也更精準、抽象的概念也能被更清晰的表達方式傳遞出去。

更棒的是,以往沒人願意跟你談論的「死硬」東西,如藝術電影、哲學概念(這裡指得是對於生命的體驗而非學派理論)、理想、各自對不同事物的看法,這些讓我很理直氣壯表達個人意見的話題,都能很輕易且以不難為情的方式大聲告訴對方,重點是,無論用何種語言、彼此交情熟稔程度,對方通常都能瞭解你想表達的;你也能了解對方想表達的。

即使彼此可能不同意對方的觀點。

這讓一直害怕長大的我,逐漸喜歡長大這件事。

因此,在英國縱使休閒活動選項不多,但一下課我總是想往朋友家跑,一起煮菜一起坐著聊天,假日前夕就買瓶不太烈的紅酒或白酒,或者是啤酒,一坐到餐桌前就開始把時鐘當作裝飾品般的聊,隔著一張桌子的距離,也許討論理想的教育方式、也許討論台灣的詬病或者美好之處、討論著蘇建和案的來龍去脈、或者氣概萬千的說著自己的情史與遺憾。

許多美好的片刻像餐桌上未被抹盡的水珠,搖搖晃晃的把許多隻字片語包裹起來,在我口沫橫飛的同時,凝結成這個回憶裡最具代表性的快樂來源。

我實在不確定科學家是否已經證實了「吃巧克力會變得比較快樂」這件傳言。但至少往往沒吃巧克力的時候,我也會因為之前與朋友的深夜對談而感到一種莫
名的亢奮。

因此,即使嘴裡沒有吃巧克力後殘留的甜味,但心裡往往已經甜得幾乎要融化了一般。


我很自在的感到無力

來到英國了,來到愛丁堡了,終於某種層面來說已經算是安頓好了。

住進了宿舍,有了網路,逛了學校市區一圈,找到賴以維生的幾間店(如超市Tesco或是用品店Argos),昨晚也參加了宿舍舉辦的Party,甚至稍後被大陸同胞盛情邀約的中秋Party。

很驚訝的是,我竟然沒有想像中的害怕,譬如害怕獨自前往那種拿著飲料跟陌生人聊天的Party,相反的,我大概是少數幾個一去就跟非亞洲人圍成一圈聊天的亞洲人(語言交換果然很有用),遇見了各國的男生女生,印度阿、紐西蘭阿、加拿大阿、肯亞阿、韓國阿、當然還有台灣以及大陸。

甚至,我也一點都不害怕這裡的食物,即使又貴又冷,但我猜我可以買一包五個只要1磅的Bagel吃上一整年。

不過我也沒有想像中的興奮。

或許是在台灣就認識不少國家的人,來到這裡,總覺得那種認識異國朋友的場面與在台灣沒有太大分別,看著其他台灣朋友的興奮表情,多少也有點羨慕,我怎麼變成了很老練又嫻熟的那種人了呢?絲毫沒有那種緊張或者生澀的模樣。甚至有人以為我在這裡讀很久的書了。

我的異國新鮮感像是奶油,不知不覺的溶化在一種泰然自若的坦然裡頭。

那滋味其實不挺好。

但我猜我往後的日子還是很令人期待,我只是心態莫名的自在,少了緊張、也就少了刺激,但仍舊能夠用一種游刃有餘的手法去料理往後的日子。

我很自在的在一群老外面前說笑話、我很自在的主動跟金髮的女生聊天、我很自在的在一群大陸同胞面前展現來自台灣人的自信。

我很自在的感到無力。

那種無力抽像無比,類似楊德昌的電影「一一」裡頭可愛的小男孩「洋洋」,在最後片尾對著婆婆的照片說的那句「我也老了」。一種從小男孩口中脫口而出不成比例的諷刺。

這或許是一種值得令我同時感到驕傲又挫敗的鄉愁(nostalgia)吧。



對不起,我是直的。

我的頭髮自然捲,所以兩旁容易蓬,一旦蓬起來,遠看像香菇、近看像史奴比的兩個長長的黑耳朵貼在兩旁。解決這個困擾的方法只有兩個,要不就把兩旁剪得很短、要不就留得很長,讓頭髮長到不支倒地,就不蓬了。

今天在鏡子裡,我眼尖的發現兩旁的頭髮有開始蓬的前兆,於是到一家朋友推薦我的髮廊,好打薄或剪短。沒想到平日要價650以上的洗加剪,今天特別優惠300元。替我服務的是一個年紀與我相仿的男設計師,看起來像台客、手指上的菸味很重。

在別家髮廊幾乎不聊天的我,卻在這裡聊開了。 

設計師聽到我說要去英國留學,就開始和我聊台灣的大學教育(你沒聽錯,我們聊著台灣大學生的素質與展望)他自嘆自己從前不愛念書,高職畢業後就只能來做美髮,從學徒幹起,別人三年出師,他想打穩底子,熬了四年,從他的談吐中我很訝異的發現,竟然比許多自居為大學生的同輩,更有邏輯、想法,他的表達清楚,主張明確,知道自己要什麼,唯一自卑的是學歷,這在這行完全派不上用場的東西。他努力經營人脈、剪髮比女生還細心,客人不斷口耳相傳,他自許為設計師,希望創造自己的風格。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是那種對於自己熱愛事物的執著,以及不被世俗主流價值擊垮的自信。

聊著聊著,我們聊到當兵,最後聊回我的髮型。

看著他細心的剪了一個多小時後,幫我修了眉毛與鬢角,又花了二十分鐘。他說他對自己的手藝很有自信,曾經有客人一直交不到女朋友,被他剪完頭髮後,沒多久就交到了,還專程回來感謝他。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竟有種激動的感覺,因為在各個不同的髮廊剪了那麼多次的頭髮,就屬這次最好看,或許是他說的,配合每個人的頭型、個性,創造出專屬於個人的髮型。他的用心,在每個角度細節裡一清二楚。結了帳,只付了300元,在裏頭待了2個多小時,與平常在別的地方往往只有30分鐘秋風掃落葉的速度相比,我有股衝動想多付個幾百元。

這才是真正的服務業。

剪完頭,一個人在誠品書店亂晃,突然有個男生叫住我,用一種怯生生的語氣說:「我的朋友想跟你做朋友,但她害羞,叫我來問你。」

我心頭一震,馬上崇拜起那個設計師。

但臉上還是面無表情的回說:「恩,不好意思,不太方便耶!」

其實心裡有點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奔馳起來,真的是來得太快了,我還來不及準備。不過眼前那個男生的口中突然蹦出一句讓我心如刀割的回應:

「不過,他是男生,ok嗎?」

我雀躍的心中風景頓時豬羊變色,呈現一片黑暗死寂,但表情仍舊鎮定自若。我用始終如一沒有表情的表情丟下一句對不起,隨即迅速隱匿在眼前一片靜止不動正看著書的人群裡。

這大概也算是件值得驕傲的事情,被Gay看上,或是被誤為也是那個圈子的,某種程度來說,你的品味已經被肯定了吧!(算了,不要管我,讓我自我安慰一下),總之遇到這種狀況,我只想說一句:

對不起,我是直的。(註)

我指的不是頭髮。


--

註:

我是直的,這句話是英文I am straight的直接翻譯,straight在英文有直的意思,口語上有時也代表性傾向為異性戀,相反的,同性戀的口語說法則是queer,當紅的電視節目「酷男的異想世界」(Queer Eye for the Straight Guy)就涵括了以上兩個字,代表以同性戀的眼光來拯救異性戀男生。



當興趣變成工作

用了幾天寫完生平第一次寫的五篇稿子,感覺和寫部落格有著天差地遠的區別。在這裡我可以暢所欲言,不必小心翼翼的選擇用詞、不必過度檢查邏輯與文意,同樣是寫,寫部落格像是在練習場揮桿,同樣是寫,寫新聞稿或書評則是直接下場打18洞。

抱歉我必須用高爾夫球來比喻。

畢竟星期五當天,我同時做了這兩件事情,體驗當然深刻了點。清晨六點半,跟著叔叔與堂弟往高爾夫球場前進,穿著Tiger Woods Pole衫、球帽,從第一洞開始,就被自己的開球木桿給拖垮,平時練習場揮灑自如,一站在山林包圍的開球台,一種莫名的壓力從四面八方襲來,真正下場打確實是種驗收與考驗。除了能夠真正體驗到選桿之於距離的重要性之外,更重要的是,一種類似策略布局的整體性思維,更扮演著桿數多寡的關鍵。

叔叔說高爾夫就像人生,一點都沒錯。

當你使盡全力想開個又直又遠的好球,往往不盡如人意的是,球真的飛遠了,但也偏了。越想要走捷徑,你反而繞得更遠。這是我下場打了18洞後深深體會到的,譬如很常有的狀況是,把球打進長草、沙坑、甚至樹林裡,你會猶豫到底要不要乾脆拼了,想直攻果嶺,真的拼了,球搞不好飛得更偏,又進另外一個沙坑或長草甚至水塘,但用以退為進的思維,認賠殺出,先把球救回到球道上,再打好下一桿,很多意想不到的完美結局反而會在洞口等著你。

除此之外,穩紮穩打也可以指得是每一次揮桿。

當然,你必須在練習場就先把各種長短鐵桿,以及木桿的技巧鍛鍊到熟練、穩定,真正下場面對各種地形、草性、果嶺時,才能在平穩的擊球節奏裡找到挑戰18個洞的基本能力。在看似輕鬆的練習場中,其實需要極大的專注力來修正、思考自己每一次的揮桿動作,並不是一直機械式的把球打出去就叫做會打,如同世界上任何需要技巧的事物,在持之以恆的自我要求中,還需要更誠實的自我質問,當然,企圖心,也就是同義字如熱忱、自信、熱情等,更是做好一件事情的必備條件。

也許你覺得我太嚴肅,打個球也要講出一番道理。

但老實說我在面對以上的那些心態時,態度謹慎是沒錯,不過整個人倒是放鬆的樂在其中,也許,我非常清楚自己就是熱愛這些東西、熱愛把心思投入其中。假如你曾經熱愛某項事物,你會明白我的意思。

因此,當我開始寫起正式的新聞稿、書評時,雖然頗感綁手綁腳,甚至剛開始不知從何下筆。但我明白這是我愛的工作,我願意把自己整個投入,並不停鍛鍊技巧。讓我覺得值得的回報不是錢,或者頭銜,或者稱讚,相反的,是那種來自於自己內心深處,不全然清晰但十足明確的聲響,在完成寫稿工作或是在第14洞開了個漂亮的好球時,會迅速充滿胸口,接著我會微笑,整個人放鬆似的開心一整天。很抽象的東西,有人管它叫成就感,而我暫時不想去想那是甚麼東西,
只想到Tiger Woods說的一句話:

What more can you ask for - getting paid for
doing what you love.

我想這才是之於Tiger,之於我,最重要的吧。

Fun. Keep it fun.


劇本裡頭必然的戲劇性

這幾天算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幾天,尤其是上一篇文章討論到的關於出國留學或者工作的選擇,今天終於得到一個出人意料的完美結局。得知結果後的第一個念頭,我想到「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這本書的經典名言:

「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的時候,全世界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

也許不是全世界,但那種四面八方的熱情支援,著實讓我得到媲美全世界的溫暖。尤其是這一兩天跟幾個名人之間的接觸,讓我倍感榮幸之餘,也覺得自己除了幸運,還是幸運。

譬如肯夢AVEDA創辦人-朱平,我稱他為朱老師,也是台灣我最敬重以及推崇的生意人(其實他更像哲學家或者美好理念的實踐者),他不吝於給我意見,也確實指出我的盲點。讓我從dualism(二元論述)的迷思中抽身,做第三種思考的可能,的確,結果如他預料的一般,我不但得以繼續留學,同時還能保有工作。

這一切結果的關鍵在於另一位名人,也就是PPaper的創辦人之一,PPgroups總經理,也是PPaper招牌專欄的作者-胡至宜(IVEE)。

今天與她談了兩個小時,雖然百分之98的時間都是她在說話,但絲毫不讓我覺得厭煩,相反的,我深深被她的機敏與理念給說服了,更不可思議的是,她說她也會上我的部落格看我的文章,還肯定我的文筆與天賦(朱平老師也用Talented稱讚我),這對我來說,簡直是無法想像的事情。被胡至宜,這世界排名35的文案稱讚與肯定,幾乎是一個喜歡寫文字的年輕人最大的榮幸。也許她不免客套,但至少又能讓我對自己的信心更飽滿些。

聽了兩個小時關於PPaper的企業文化與理念,深深讓我覺得與自己底心一直以來對台灣的期盼不謀而合,簡直是用複印紙翻印一遍似的。胡至宜小姐(雖然她已經結婚且有一個女兒了,但我還是想叫她小姐)本人與她的文字有著相同的氣味,機靈聰明且富含邏輯,她不化妝不整容,但渾身散發出的風采,是十足吸引人的,從她的談話以及肢體語言甚至舉手投足,無不讓人感覺舒適自在,可見由內而外散發出的氣質與修養,確實能讓一個人變得好有魅力。

知識與智慧真的會讓一個人變得非常好看。

從胡至宜小姐身上、從朱平老師身上、從我喜愛的陳綺貞身上,都能感受到這種心靈美麗而整個人也美麗的特質。

胡至宜希望我加入PPgroups,她覺得我是對的人,我也覺得這個企業之於我是對的企業,重點是觀點能夠創造出平凡事物中的不平凡,台灣缺少觀點,中國大陸更缺少觀點、甚至創意,這是
PPgroups的機會,也是我的機會,至少是IVEE給我的機會,讓我繼續去愛丁堡讀完碩士的同時,先試著接外稿,甚至當歐洲特派員。

我之前說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我錯了,只要有心,利用ThirdThinking的力量,任何人都可以得到任何想要的東西。只要相信自己、相信相信你的人。

於是關於我人生的劇本,有了意想不到的轉折場景,可能是往好的結局走去,也有可能不是,但至少我敢肯定的是,絕對是往我真心想要而且適合我的路徑走去。

謝謝這幾天給我意見、幫我出主意的朋友,無論我是否真正認識你,你都給了我最大的支持與力量,我也仔細咀嚼過每個意見,也因此,我更覺得自己幸運,也覺得人生除了熱情之外,最美好
的就是身邊家人朋友的支持,那不但讓人重拾勇氣,同時也讓人覺得自己的確不孤單。

得到幸運女神的眷顧之後,我想的不是如何更幸運,而是如何更努力,讓自己永遠比前一天進步,如此才能抓住下一個突然降臨的幸運。


名為人生的一齣劇本

假如把我這一年來的生活寫在一本筆記本上,也許封面會有類似劇本之類的字眼。簡單的說,這真是個充滿戲劇性的一年!

從退伍、投入職場、面試、發現自己讀錯系、工作工作、下定決心這輩子不再做這種整天只能面對電腦的工作、想當編輯或文案、投履歷、一片寂靜、下定決心去英國、準備英文、自己弄申請文件作品集、很帥氣的只申請兩間學校、拿到兩間入學許可、寫部落格、語言交換、準備離開台灣。

就在這一切看似將順利進行時,某些雜誌跟我邀稿,甚至邀工作,讓我原本那早已被埋葬的念頭-以寫文字過活、靠興趣支撐自己的人生,又瞬間復活。彷彿就像紙錢堆裡奄奄一息的灰燼,被陣風刮了一下,那微小到幾乎看不見的火星,倏地引燃,眼看又能燃燒好一陣子。

我不知道該感謝還是嘆氣,老天爺的安排,以一種極具精密測量的時間切割,讓這一年我的人生出現緊奏中又不斷自我拉扯的裂縫,每一道都是讓我難以取捨,同時還張力十足得揪著我的理智神經。

該放棄留學?該放棄我期盼已久的工作?這是魚與熊掌的難題,也是關於時間點排列組合的數學題。

我不斷在各種事件裡找尋那可能的訊息或所謂老天的提示,但最後才發現,每一個事件都可以是徵兆(sign),端看自己要接受那一種說法而已。

看著身旁的朋友同學,幾乎大半都正在唸、已經唸完、準備要開始唸碩士學位,甚至還有唸博士的。幾乎是同聲共氣的把學歷欄位不斷往上堆積,在這裡頭的動機已讓我無法清楚分辨,究竟是因為害怕就業、因為大家都在讀、因為好找工作、因為洋墨水好聽、因為爸媽逼、因為起薪高、因為興趣、因為不相信只有大學學歷的自己。

究竟是哪種原因,讓每個人都得讀碩士?

當別人問我這個問題時,我大可用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反正問的人通常也不是真的想知道答案,自己也不必太認真的回答。反正,大部分人甚至還不知道自己的答案。

這個世界,除了定律之外,從來就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尤其問題本身牽涉到人,更演變成無限迴圈、無止盡的二元論述,我們不必在當下被宣判對錯,但更慘忍的是,每個人都像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隧道行走,選定方向的當下無論旁人告訴你對或錯都無關緊要,唯一能證明哪個出口是正確的人,只有走到出口的自己,但走到出口,時間差不多被消耗殆盡,旅程差不多要劃上句點。

於是當我尋求兩種族群的指引,問出國留學的人,我該先去做那個自己可能會喜歡的工作,還是先按照規劃出國留學,我得到一面倒先去工作的答案;問在當編輯的人,得到的卻是反方向一面倒,先去出國留學的答案。問完問題,回答越多,我越困惑。我不禁懷疑。

是否大家都只是不滿現狀罷了。因為還沒看到結果,沒有人是真的活在當下、樂於自己人生。


那些做著高薪但枯燥工作的人,羨慕那些做著自己興趣工作並樂在其中的人;那些做著有趣但待遇低工作的人,羨慕那些符合社會主流價值、好聽、有地位、待遇高工作的人。無論你是哪一種人,沒有所謂對錯,畢竟你現在還在漆黑隧道的中央。重要的是,你選擇相信哪種信仰,並秉持到底的往那個方向走下去。

至於我,還有一點點時間,供我選邊,或者不選。

無論如何,這劇本總是要進行下去,在選擇的前夕,我會找到不後悔的台階下,也因此,在這一片看似荒涼的景象之中,我卻似乎找到一小塊晴朗。


當買書成為一種習慣

總覺得書無論怎麼買都不夠,這是我一直以來的困擾,這困擾在我發現一家很棒的二手書店「舊香居」後越顯強烈。我依稀記得我的叔叔告訴過我一句非常受用的訓示:

書很便宜,你想想,一個人花了畢生力量寫出自己所知,只要不到五百元,怎麼算都覺得買書是最划算的買賣。

這句話幫助了我,也害了我。

我自此秉持著買書就是投資自己的原則,慢慢累積起自己的閱讀習慣,尋著特定的脈絡堆疊出屬於我的小小書櫃,每每買了一本看似很「厲害」的書,成就感不亞於買了件很「厲害」的衣服。當然,那成就感好比學習某項運動的經驗,是非常私人的體會,別人端看外表是無法察覺的,不像買了件新衣服,旁人能夠很快的發現並下評語,擁有一項運動技能,除非在人前示範,否則對於擁有此技能的成就感始終都只能供於個人享受的。

養成買書的習慣除了讓我得到成就感與知識外,還有另外一種益處,也就是抑制其它慾望的功能。譬如我手頭有300元,正巧在猶豫究竟是要買書還是去看電影,此時一種「比較利益法則」就以法官的姿態出現我的腦海:300元能夠買一本外文小說Running With Scissors,更可以去「舊香居」買三本各不到一百元的世界文學經典,如馬奎斯的短篇小說、卡繆的異鄉人、海明威的精選等。但是去看電影的話,大概只能夠看一場其實根本就不存在且還過份可愛的尼斯湖水怪,然後沒有可樂爆米花。

對於實體消費有種莫名偏好的我,終究會選擇把這300元拿來買書,而這似乎也成為一種癮頭,用尼古丁鑲嵌人體的方式,鑲嵌在我的腦幹裡。每每作決定的當頭,我就像個晶片控制下的機器人,停頓一會後就馬上往書店走去。

這確實也害了我(的荷包)。

怎麼說呢?譬如上個月的樣子,我和弟弟兩人偶然經過「舊香居」,剛好手頭寬裕一點點,就在裡頭東挑西選,用挖寶的心態、撿便宜的眼光,在書架上掃描,一個鐘頭下來,結帳時才發現兩人買了兩千多元的二手書,即使可愛活潑的老闆娘給了我們一個看似非常堅固的布袋,手提著這堆書仍會覺得微微發抖,那重量不只壓在肩上,更也壓在心上。

只是經過而已,沒必要大殺四方吧!

此後,每次來師大夜市吃晚餐,我提議順便去逛逛「舊香居」的時候,老弟就會用一種鄙夷的語氣回應我:「靠!不要害我。」但往往這句話講完沒多久,買完泡沫紅茶、吃完紅豆餅,我們的身影總是又會出現在舊香居裡頭,便宜又有品質的好書店果然有種蠱惑人心的魅力。

因此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大致上與當年我叔叔的沒有太大差別,也就是希望大家多多的買書,無論是在價錢比較貴,但買起書來似乎會比較有氣質的誠品書店,或是台大附近的傳奇唐山書店,抑或是根本就不開在政大附近的政大書城,還是號稱全國最便宜的水準書店,甚至是跟我一樣迷戀上二手古書的舊香居,也可能你根本就覺得買書還要踏出家門很遜,只要手指在滑鼠上點一點就可以去7-11買茶葉蛋時順便取書的博客來網路書店。

能買書就是一種福氣,而且絕對不會讓你買到傾家蕩產,也不會有人戲稱你拜書女(我對拜金女沒啥意見啦!),最重要的是,想想塞在整面書櫃的書,每一本代表一個人畢生的腦袋(請不要想像成實體的,那只會變成一種血腥的畫面),這遠比花大錢買Gucci結果還買到大陸人粗製濫造的假貨還要來的安全保險又充實許多吧!但請記得,書買回來不只是當書櫃的門面,最重要的是:

記得,要打開來讀喔!


少女幻想的破滅

「你看,整個幻想破滅。」

「你期待他長多帥,又不是在賣臉,而且年紀那麼大了。」

一個拿著村上春樹隨筆《村上朝日堂》的女生對著她男朋友說,我偷瞄了一下,書被翻開到作者介紹那一頁,村上春樹的照片攤在女生手上,那模樣像極了無緣無故被大人挨罵的孩子。

村上春樹應該慶幸他們討論的只是長相,而不是文章內容,假如村上知道有人對於把他的長相與某種少女幻想擺在一塊,也許會做出這樣的回應吧: 

「也許自己的長相被稱之為幻想的破滅也沒什麼不好的阿!但是無論如何,心裏還是會有那麼一點難過卻是真的,但我有必要採取一種實際上不感到任何難過的立場,用這樣的立場思考,那一點點的難過似乎就會變得比較合理一些,而我大體上就是依照這樣的思考模式來過日子的。」

以上”採取一種實際上不感到任何難過”這段話旁邊請自行加上點點。


其實強調外表的論調常被大加撻伐,顯然是顆隱形地雷,明明埋在那兒,大家偏又假裝沒看見,一有人踩到,全部的人又馬上從樹叢裡跳出來說三道四的,就是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其實始終都有意無意的在注意著那顆地雷。外表重要不重要的論述就是那顆地雷,大家斜眼打量著,嘴
巴閉著,表面上又得裝著不在意。

這世界本來就是由視覺率先搭建起的一座遊樂園,最先吸引人的往往是那些繽紛奪目的把戲,進而了解後再沈迷其中,人人擺脫不了的天性,人人推卸不了的原罪。

因此,沒有華麗外表的人總會努力往其他方面補強,畢竟總得有個一招兩式,有個特色,才好行走江湖嘛!否則迎面來了個美女同你打招呼,自己的面容已經沒有優勢了,總得端出些上得了餐桌的菜才說得過去阿!畢竟像金城武那種長相的人,不太需要額外的什麼(什麼兩個字旁邊得加上點點),就已經威風八面、稱霸武林了,五官沒一個部份接近金城武的人如我,只好把武器磨利點、書讀得多點、說話幽默點,即使眼睛電不了人、笑容迷不死人、武器派不上用場,至少還可以自爽,或者自殺。

這樣的說法,我想村上先生多少都會同意,也應該會覺得合理。

總之,讓少女的幻想破滅是件嚴重的事,即使無法把臉整容來挽救那無數個即將破滅的夢,但至少可以暗爽幾秒鐘,好歹自己精心琢磨的那些什麼(什麼兩個字旁邊依然加上點點),曾經讓那些少女們漂亮的眼角餘光閃現短暫的火花、夢想的光影。

這樣對一個長相平凡的人來說,已經非常足夠了,你說是吧,春樹兄。



我來自台灣,而不是其它

在國外的日子越久,對台灣的情感會呈現一種很微妙的關係。這不是單一形容詞可以完整捕捉的,相反的,倒是一種無需說明的共識,像針線一般,反覆穿透每個留學生的心中。

這股力量是透明的,但每個這裡的人都看得見。甚至是無需開口,彼此一個眼神交換就能明瞭的。在距離台灣很遠的地方看著台灣,會發現台灣更多可愛的地方,許多不可愛之處也在距離的延伸之後,漸漸模糊了。

我並不是想家,而是對於一種本身事物的「二次瞭解」所衍生出的感想。

每天早上醒來,看著窗外的風景,都會有種我真的在這裡生活嗎的質疑。彷彿眼前的一切西方景色都不過是電影院的屏幕,未投射影像的話,就只是盯著白茫茫的布看著罷了。真的踏出門,身邊的路人、街道、腳踩著的碎石子路,都真實得反過來提醒我,醒醒吧!你不是在看電影,你是活在其中。

我試圖打扮得跟歐洲人一樣,緊身的外套夾克,有型窄版的牛仔褲,一雙與眾不同的All Star帆布鞋,顏色鮮豔的圍巾,氣溫只有八度,夾克裡也只穿件合身的白色短袖T-shirt(這裡室內的暖氣真的會讓你只想內搭短袖),始終如一沒有更改的部分,就只有臉了吧!雖然因此常會有人以為我在國外長大,認為我不像典型初來乍到的亞洲人。但我總會很輕易的,大聲反駁說。

我來自台灣,而不是其它。

真的不是其它那些日本、韓國、中國、香港、泰國、新加坡、ABC、BBC。在國外自然會有種使命感,以自己生長之地為榮的使命感。無論那個地方有多醜、有多隨便、有多沒自信、有多不團結、有多不知道自己有多好。我仍然深愛那個賦予我情感依歸的土地。

今天在全班同學面前用英文發表講解自己的設計作品,第二個自願上台,即使我英文不算流利,更遑論有美國普林斯頓畢業女同學的口齒伶俐。但我用堅定緩慢清楚的語氣,把作品的設計理念與科幻電影經典《2001太空漫遊》作一種啟發的對照時,我深深覺得自己不輸其他國家的同學。台灣人不是只會仿冒與抄襲。

講解完畢後,其實有點緊張的我走下台穿越同學之間的走道,義大利同學和南非同學歡呼似的拍打我,彷彿我做了件很了不起的大事。

為了作品上台發表焦慮了兩天的我,此時覺得一切的緊繃與擔心都找到了出口,我用不算流暢的英文在50個外國人面前,展示了自己的作品,並且用事先規劃好的流程把概念講述一遍。當時50雙眼睛專注無聲的盯著我,我連自己的心跳聲都清晰可辨,但我告訴自己我一定做得到,我可以用一種超脫於語言的東西來收服他們。

假如你問我,究竟是甚麼東西呢?

老實回答,我說不出來,這不是單一形容詞可以完整捕捉的,相反的,這大概是要體驗過的人,譬如這些同我一起留學的台灣人,這些心被織在一起的人,才會了解的感覺吧!無論是否真如我以為的,我收服了他們,至少可以確定的是,我收服了內心那個曾經軟弱的自己。



難以啟齒的自我介紹

今天一本雜誌的編輯,算是朋友的朋友因為之前跟我邀稿,所以需要我撰寫一小則長度約100字左右的簡歷,也就是常看到書本裡頭封面內頁的那種作家簡介。我曾經在書店花了一個下午,什
麼書的內容都不看,拿起一本書就仔細閱讀作家簡介,就這麼一本接一本的,看出趣味來,那些生平有時候比書的內容還好看。

於是當今天第二次有人請我寫這種半長不短,但字字錙銖的自我介紹(第一次也是一本雜誌向我邀稿,但是聽說目前已經停刊了,所以我發誓要換個版本,去去霉運,希望不是我的緣故),我思索
了一個下午,也順便把家裡的書拿出來翻翻,想參考我心儀的作家們都如何介紹自己的。

我曾經說過,我最不會寫的文體,就是自我介紹。

畢竟要我編篡一篇小說來包裝自己,我行,或是寫首詩來歌頌自己,我也行,甚至寫篇論文,徹底剖析研究我自己,我還是行。但要用一則尷尬長度的小短文,直接了當把一些看似客觀的資料
條列出來,實在很生硬,活像機器的編號,或者豬圈裡那蓋好CAS標章序號的豬仔,耳朵上還被剪個洞。這則小短文裡頭提到的自己,應該是最值得被眾人知道的那些部份,或是最引以為傲的過去功績,對於我這樣一個相對社會歷練資淺的人來說,實在很難為情。

我既沒顯赫學歷、也沒一長串的頭銜、更沒光書名就嚇死人的一堆著作。總不能叫我誠實得寫著,我有一顆多愁善感卻又善良的心吧!於是想著想著就傷腦筋,不知不覺回憶起從小到大各種被人群包圍或坐或站或冷眼或期待的盯著時,還硬要面帶笑容擠出新穎字句的自我介紹場合。其實當別人在自我介紹時,我大多不會專心聽內容的,假如是女生,恰好又漂亮,就一直盯著人家的臉蛋,反正能正正當當盯著女生的場合不多;假如不怎麼漂亮,我的眼神大概仍然會盯著,但會直接穿透人,往她背後景色出神的發呆;假如是男生,大部分的情況是直接發呆,連聚焦都懶得聚。

也許是報應,老天爺賜予我寫作能力時,大概故意遺漏了自我介紹這項。

於是下午我坐在電腦前,把WORD打開,連上GOOGLE,參考了幾個心儀作家的自我介紹範本,喝了幾口可樂,眼角餘光瞄到部落格的「發表新文章」按鈕,手本能的(或者說無法控制的)按了下去,結果如你所見的,我莫名其妙的寫了這篇遠超過規定字數的文章,而不是那僅只100字的自我介紹。我不禁想問,自我介紹這種東西。

可以外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