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迷上跑步,連自己都覺得很不可思議,雖喜愛運動,卻總脫不了有球有洞的那種,無球無洞也無競賽性的慢跑,一條無止盡的環狀跑道,一雙球鞋,一個人,踏破鐵鞋跑到底,終究還是一個人,聽起來太孤單,特別是何志武說每當失戀他就去跑步。不輕易失戀的我,也決定了不能輕易跑起步來。
不過人生很奇怪,越不想遇到的人你總會在電梯裡遇到,越不想做的事你剛發完誓就會自動自發去做,而且毫無原因可尋。某次整日枯坐在房內剪接和趕稿,頭昏眼花的看著黃昏將盡,體內腦內如塞了一堆發臭髒衣的洗衣機,未經思考便把電腦一關,跑鞋一拎,往操場奔去。我在200公尺一圈的跑道上狂奔,真的是毫無保留的狂奔,當下全身每個毛孔都綻放似的,任憑累積的失意與沮喪點滴排出,最後雖只跑了20圈,約四千多公尺,卻是自新竹中學每年五公里的越野賽跑之後,最長的距離。
跑完後,整個人有種小小重整的舒暢感,有人稱作runner's high,聽說跟吸食迷幻藥後有異曲同工的感覺。自此跑步於我,一如喜歡上討厭的人,夾雜著某種矛盾的愛意,過程的辛苦帳不提,咬牙跑完後,幾乎是某種精神上的救贖那樣,充滿療癒效果。從那之後,前一晚進食太豐盛,或心情鬱悶,隔天你就會在跑道上目睹我的自我贖罪/解放過程。雖是玩票性質,也沒刻意訓練,但給自己的課題就是: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
於是,算是十分資淺跑者的我,胸無大志的每次跑個4千、5千或偶一為之的6千公尺,倒也相安無事。直到今天,買了本台灣少見的跑步雜誌,讀了篇深刻的跑者採訪,其中某句話整個襲擊了我:「跑步,好像可以讓你知道,怎麼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闔上書本,踩著跑鞋,我再一次往操場奔去,不知道是否因為特別暖身舒展的緣故,還是被鼓舞的精神力量格外強大,一上跑道就感覺今日體態異常輕盈,跑了半小時仍未有倦意,就這樣像阿甘那樣什麼都沒想的一直跑一直跑,不知不覺就跑完了50圈,手機軟體顯示11.6公里,花了一小時又三分鐘。
奇怪的是,除了小腿和膝蓋微微痠痛,並無特別疲累,心理上更有種前所未有的滿足感。我想就是這樣的感覺吧!我開始懂得和自己的身體對話,慢慢學會如何不放棄。也許我一直都還是那個討厭跑步的我,可是終究,跑步之神沒有因此討厭我,而是讓我知道,所有的不如意,都可以在操場上解決,人生來一回不也就是在繞圈圈,有起點有終點,有失魂落魄、有想放棄的時候,但如楊絳的【一百歲感言】說的:世界終究是自己的,與他人毫無關係。
雖然聽起來孤單,卻有種莫名的暢快,至少我知道,我正往變成更好的人這條路上跑去。
2 comments:
跑操場很容易膩哩,改天試著跑到外面來吧,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小心安全就好。
文寫得好好 讀來可能就如同跑步的暢快般咻一下便看到尾聲 欲罷不能 希望可多看到您的文章 by忘了何時發現此地的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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