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04, 2011

紀錄片和劇情片的差別



以下這段侯孝賢和溫德斯的對談,某種程度上解釋了紀錄片和劇情片的差別,也是我自從拍了些短片後,深刻體會到的東西。對我來說,捕捉真實與再造真實都很難,但身在攝影機後面,也就是創作者這個位置,所需具備的思考或眼光,是極其相似的。


侯孝賢:拍電影基本上就是一個技術、一門「技藝」,不要把它看的太嚴重,唯一的方式就是做,沒有其他的方式;光想是沒用的,就是做。你不停地做、不停地拍,你有一天就會完全清楚、完全懂,而且你會越拍越好。但是其中的差別你沒辦法控制,因為差別是你的成長期,你成長期累積了什麼東西,誰也不知道,只有你自己知道,而且你還要把它發掘出來。在年輕的時候,你完全不自覺你會有這一塊,那要在技藝成熟之後,你這個部分才能被呈現出來,而這個就是屬於你個人獨一無二的東西。

你會去學別的、去模仿,這都無所謂,因為你慢慢做,做到最後你會發現電影其實就是攝影機面對著你要拍的客體上,就是你要拍的人或是景物上。那不管你怎麼想像、怎麼變形,最重要的就是從現實著手,現實絕對是最重要的,因為現實是觸動你整個想像和表達方式最重要的一個元素。電影基本上就是再造現實,其他無所謂什麼形式不形式,只要一直做總有一天會發現,Just do it!

問:在拍攝劇情片和紀錄片上有什麼不一樣?

溫德斯:這個問題基本上已經暗示了劇情片和紀錄片是兩個不同的世界:一個是你去說故事,一個是你去找故事。但是拍攝電影並不是如此,事實上這兩者是相互混合的,當然有些純粹的奇幻電影裡面所有東西都是憑空創造出來的,但是我並不是在拍那種電影,我的劇情片中常常會夾雜著真實,就算是紀錄片也可能會有類似虛構的成分。

像是我在拍《樂士浮生錄》的時候,我本來認為我是在拍一部傳統的音樂紀錄片,我們訪問、拍攝他們錄音的情況、拍攝他們在哈瓦那的生活、跟他們一起到阿姆斯特丹,之後我就回家開始剪輯。後來我聽到了他們要在紐約多舉行一場演唱會,所以我就找回我的工作團隊一起飛到紐約去拍攝,當到了紐約我才發現,我以為我是在拍紀錄片,事實上我卻見證了一則令人驚奇的童話故事。這些人來自哈瓦那、穿著擦的亮晶晶的皮鞋,卻在紐約的Economy Hall變成了披頭四,這根本就是近乎不可能的事。

侯孝賢:我非常贊成溫德斯所說的,對我們來說技術是同樣的,但是整個過程基本上是不太一樣的,不太一樣的意思是,劇情片你是「再造」,等於是你有個想像然後再造真實。但是紀錄片是你怎麼「呼喚」,然後你呼喚的時候你是面對著客體、面對著人,有時候人面對攝影機的時候,他會假裝、他會不習慣,有些會說假話,但是說假話沒關係,你可以呈現在你的紀錄片裡面,但是你要用別的真實來對應,就是他生活上的細節或事物。

這對我來講太繁瑣了,而且侵入一個人的生活、侵入一個人的家庭或什麼的,對我來說很難,我每次到一個階段就會停,我知道我做的話會非常花時間。雖然我覺得在不願意侵犯的前提下,要想盡辦法做到是有趣的,但是我現在還沒有這個心情,因為我喜歡再造,因為我感覺再造真實是有意思的。「再造真實」實際上不是真實卻又等同於真實,意思是它像真實一樣獨立存在,我還著迷於這個,所以還沒有辦法在表達形式上去花力氣,譬如說去拍紀錄片。

我頂多幫人家做監製,譬如有一部片要拍一個勞工,但是那個家其實很多不讓你拍的,我就建議那個導演把一個攝影機給那個主角,讓他去拍他家裡的生活,然後你再拍別的,你就有兩個觀點可以來使用。我大概很會做這種判斷和監製,但是要我實際操作,要年輕。(觀眾大笑)

假使我拍的話,我知道我拍不到,但是我知道我一定會拍到,那可能呈現出來的形式跟我最早設計的完全不一樣,那這個是非常重要的一個point,不管拍紀錄片或是劇情片都會面臨這樣一個狀態。攝影機它是客觀的,我們是主觀的在看,有時候它紀錄了某些東西你不知道的,你是事後才會發現的,這是很有意思的。

溫德斯:當你擺上攝影機你就創造了虛構。就像侯孝賢所說的,每個人都會想要去扮演某個部分,就算是扮演自己也是。所以說真實和虛構的界線是很模糊也很廣的,你很難去定義它。我也發現他和侯孝賢電影中的演員其實都很像來自紀錄片,我相信他們都喜歡演員不要去扮演,而是去做他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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