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卻想用盡全世界的勇氣,認識你。
後來你告訴我,你根本不會跳舞,當時只是勉強被推上舞台,湊人數。我很高興你當時如此被對待,很高興你的勉強讓我遇見了,容我說,賴以為生的光芒。而且這樣的光芒來得一點都不勉強,也不刺眼。
你知道嗎?無論如今分開多久,你在我心裡的存在,一直就像初次遇見你的那幅畫面,非常寧靜柔軟的,貼在我胸口的某面牆上,最顯眼的正中央,不斷重播、不斷提醒著我,你那始終如一的姿態,就像你的另一個名字,也像每夜臨睡前,我得複習才睡得著的回憶。
那是花的姿態,更是你的姿態。
你知道嗎?每當我躺在世界的任何地方,看著天空,總會有一朵雲,或是某座山的陵線,形狀像你。於是我又不免想起你,想起我們看過的雲,以及那些陵線。好比第一次離開市區的郊遊,我記得是淡水,我們坐在河堤邊,模樣都還很年輕,天氣似乎也很好,淡水的傍晚很迷人,你也是,黃昏夕陽下,你的臉龐,眼神中,透露出一種信任,第一次,我對天長地久的不信任,開始動搖。
你知道嗎?從那一刻開始,我知道我的決定沒有錯,也希望你的信任不會被浪費。我們彼此努力,攜手一起走,走過了各種季節,走過了20出頭那些美好年紀,我們興趣相仿,年齡也是,連個性都有著不可分割的相同,或者難以言喻的互補。我們在這個世界有了很多共同踏下的足跡,也互相約定彼此未來的生活輪廓。
譬如一起去歐洲旅行,一起去超市買食材,一起做菜,還有很多很多。有的實現了,有的沒有,我們以為我們還有很多很多時間,其實沒有。
結果你知道嗎?後來我真的去了歐洲旅行,也開始自己動手做菜,雖然不是頂厲害,但朋友都說顏色往往很好看,每次完成一道菜,很自然的,心中都會掠過一絲念頭,關於你的念頭,即使很難,卻也很想給你看看,嘿,我真的會做菜了喔!很難想像你吃到後的表情,是不是跟我以為的那樣依舊天真可愛。
很多人說,時間阿,會讓人忘記另一個人,我覺得大致上很對,但有個註解沒被擺在旁邊,就是時間會讓人忘記另一個人,但永遠永遠無法徹底,甚至,時間頑皮的地方在於,沖走了另一個人的所有壞處,留下的,記憶所及,都是好的。
就像我們共同擁有的回憶太多,某個畫面不經意的,會在某個類似場景隱然重疊,一開始朦朧,畫面的毛邊還透著乳白色的光,接著越來越清晰,然後我就看到了你。被時間稀釋過的你的身影,還是那麼深刻動人,即使我像透過窗簾看著你,仍舊會感到砰然心動,還是會緊張。等意識到這不過是幻覺,回神眨眨眼,你就消失在眼底,躲回心底去,於是,我就跟以往一般,還是會寂寞。
真的還是會寂寞,像綺貞唱的,我們當年一起在現場聽過的,流淌於空氣中,彼此對彼此的一種依賴,被剝奪瓦解後,陣陣空虛帶來的,很深很深的寂寞。
聽到綺貞的歌我就會想到你,不知道你聽到什麼會想到我呢?還是跟以前一樣,心常感覺空空的嗎?
想起最後一次看見你的那個場景,你站在家門前,我轉身背對你,像在看著天空,其實我在看你,用不斷閃過眼前的回憶,分秒分秒的看,很不捨又認真的看。
我已經忘記我看到的細節是什麼,我只記得的是,每一格畫面都有你。
只有你,雖然也有寂寞,但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