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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rch 23, 2012

青春短長




講到青春,語調都有點感傷。

艾未未說,青春就是昏睡。
木心寫過,青春是一種信仰

青春很短,比初吻稍長。  
我的青春很短,等待長大的時間卻很長。


Saturday, June 11, 2011

出發的地方

圖: 陳綺貞


我有太多的方向,以致於總是習慣回頭看,看我只有一個出發的地方,這就是我去哪裡都不怕錯的理由。-陳綺貞

一直以來都有個想法,或許可行,或許太天真,總之是我的個人願望:也就是成立一個小小的獨立工作室,以影像製作與文字出版為主。從小規模數量,甚至限量開始做起,先求質不求量,也就是講究作品的精緻度與特色,並走小眾市場。

影像映画製作,不以台灣為限,以兩岸三地、海外華僑,甚至國際各國藝術小眾為主;文字出版則以台灣、香港、東南亞如馬來西亞、新加坡為主。剛開始以我個人為主要創作者,之後會陸續邀請其他創作者加入,也不排除各種異業合作的可能。

聽起來雄心很大,但之中的商業野心卻很小。

初衷很單純,像綺貞喜歡唱歌給大家聽一樣,我只是喜歡寫東西、拍東西給大家看而已。也是因為全力投入的話,總是需要過活,不如就借用商業機制,形成一種良性的循環吧!畢竟我從來也沒想過成為什麼大作家或大導演,至少,那不是我開始寫作與拍片的目的,一切只是純粹喜歡,沒有太多原因。

一直以來都很喜歡「indie-」這個概念,國外的獨立電影與出版,一直都有很多質感很棒的作品,商業上也都算成功,在台灣,正是開始發展這種概念並使其成熟的契機。最重要的是,網路讓世界變得更小,也讓發表的形式有更直接且更多元的可能。當然,想法需要醞釀,作法也需不斷嘗試並調整,再大的夢想,也都是從一個小小的念頭開始。於是不管念頭再小、聽起來再不可行,真的決定了,都會努力實踐它。

我跟你,也跟綺貞一樣,只有一個出發的地方,而那也是所謂,初衷的模樣。

註: 前幾天是綺貞生日,多少歲就不說了,祝她生日快樂之外,也想謝謝她,啟發了我,生命中許多美好想法。

Tuesday, May 24, 2011

【巴黎手記】地下鐵


巴黎地下鐵Metro的歷史,不似倫敦的Tube悠久,卻看似更為老舊,除了昏黃的光線、悶熱通風不良的空氣,不時飄散四週的,是陣陣尿騷味。與地面上的美麗建築相比,地下鐵顯然是巴黎的陰暗面。雖談不上迷人,但在搭地鐵時,我總會想起電影《巴黎我愛你》中,柯恩兄弟拍的那段杜樂麗花園短片。

由長相猥瑣,演技很棒的Steven Buscemi主演,一臉衰樣的詮釋科恩兄弟慣有的黑色幽默。當我專程坐了好幾站,到杜樂麗花園後,兩側月台邊緣裝上的護欄透明門,讓我十分的失望,與電影中看見的,完全都不一樣了。

不過有趣的是,一向以穿著有個性聞名的巴黎人,在地下鐵的世界,竟然顯得樸素平淡,不知是我看到的絕大部分都是觀光客的關係呢?還是說,這才是巴黎小市民的真正樣貌?


無論如何,身在巴黎的地下鐵,宛如進入月球的陰暗面,一如盧貝松1985年成名的電影《地下鐵》(Subway)描寫的巴黎地鐵一樣,有別於地面上的另外一個世界,裡頭充滿扒手、充滿不為人知的罪犯,有可能才是巴黎真正的樣貌。即使熱愛巴黎如我,坐在髒亂老舊的地鐵車廂,仍無法忘懷2007年,熱愛巴黎的陳綺貞,與扒手大打出手的那段故事。

原本一路慶幸都沒遇到扒手,但沒想到我在巴黎的最後一天,搭地鐵前往戴高樂機場的途中,手機竟遺失在地下鐵某處,抵達機場我才發覺,終究是逃不過巴黎地鐵的詛咒。不過,這無損我在巴黎培植出的美好心情,便一廂情願的相信,應該是手機太喜歡巴黎,不想跟我回來了。

哀,真羨慕它。


Wednesday, May 11, 2011

【巴黎手記】一起去巴黎

在聖母院上俯瞰的巴黎

某天下午,繳交忙了三個月的短片作品,坐在客廳,望著書架發呆,眼神呆滯,像被打了疫苗的飼料雞。iPod裡播著一首叫做《一起去巴黎》的歌,我眨了眨眼,模糊的焦距,瞬間清晰了起來,書架上那本厚厚的寂寞星球(Lonely Planet)《Gap Year》,像3D特效般衝進視線。兩年沒旅行,也老到不好意思take什麼Gap Year了,不過有股聲音,不斷在耳邊呢喃。

一起去巴黎!

於是眼睛一亮,火速打開電腦,鍵入廉價航空網站easyJet.com,找了最便宜的來回票,剛好為期一週,按下confirm。六年之後,我又回到巴黎了。六年前只待了2天,跟團,沒吃到法國麵包,也沒喝到咖啡,卻吃了不少中國菜。

這次可是玩真的。

好久沒寫遊記的我,因此將在這裡連載一系列的巴黎遊記,總共會有幾篇,我說不準,不過當初想去的各種理由,都很滿足的被填滿了,所以會盡量把各種面貌分享給大家,如《Before Sunrise/Before Sunset》的巴黎、楚浮的巴黎、普魯斯特的巴黎,等等。

唯一的遺憾就是,當初學了兩個月的法語,萎縮成僅有招呼語的功能,讓我錯過了很多與法國美女互動的機會,很是可惜。於是只能像梁朝偉,用眼神了。

現在回想,當初那個在耳邊說一起去巴黎的聲音,原來是陳綺貞的阿!



註:屆時文章刊登,也會順手分享些許攝影照片,盡量會以大圖上傳,歡迎轉載文章,點擊圖片下載全版圖。








Tuesday, January 04, 2011

我不愛正妹


那天和朋友聊到了「正妹」這個話題,突然覺得自己老了。

首先是瑤瑤,我聽過她,當然,殺很大嘛!不過老實說,廣告我沒真正在電視上看過,曾一時興起在youtube上找來看,如今,倒不記得長相了。你不覺得那些正妹,都長得很像嗎?對於瑤瑤的陌生感,轉換成對我年齡的挫敗感。

真的老了,我竟然開始對當紅的正妹,沒感覺了。

再來是從無名相簿崛起的那年,正妹文化正式發酵,數一數也快10年了,像陳奕迅的經典歌曲【十年】的歌詞:「十年之後,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10年前的正妹,和10年後的正妹,路數招式風格,好像真的沒什麼不同。老師從小教導大家,這是個多元化社會,可是,流竄在人人腦中的價值觀,好像就少少的那幾種。以至於成為正妹的標準,也就那幾種。

我真的老到對正妹沒感覺了嗎?好像也不是。

看到什麼台大什麼姬的轉載照片時,心跳真的比較快,也的確興奮了一會兒,雖然都不太持久,後來歸咎原因可能有兩個:年紀增長讓我記憶力變差,或是,正妹們大概正得不夠深刻。就我長期觀察(這種觀察非常片面、極度主觀),具備三個元素,人人都可以是正妹。

1. 瘦
2. 白
3. 妝

不會化妝是最好解決的,化妝可以學,多看雜誌和女人我最大即可;不夠瘦就狂減肥,不夠白,只要夠瘦,還有機會成為健康型正妹。

在國外待久,審美觀也會變,通常男生稱讚喜歡的女生,最常聽到的是hot、gorgeous、pretty、attractive、sexy和beautiful,很少聽到cute。而台灣的正妹,給我的統一感覺就是cute。

歸咎cute的字義:

1) used to describe little kids doing funny things
2) someone that is attractive in an innocent way
3) used to describe someone or an act that's sweet, nice
4) something that you just want to squeeze, or keep
5) used to refer to something little, or related to being young

以上的意思都沒有那種驚為天人、風情萬種的意境。難怪這個時代,很難再看到林青霞、張曼玉那種明星。她們不是正妹,卻是美女,她們不會殺很大,比耶,擠眉弄嘴裝可愛,但她們會讓我們記得一輩子。拿以上論述到PTT,可能會得到樓上正妹的反駁:不對,我們現在有林志玲,還有侯佩岑阿。喔!我也很喜歡她們,在還沒紅時就偷偷注意了,不過,比起林青霞、張曼玉那種女神級的,後兩者還差一點,畢竟沒什麼印象深刻的代表作,只有笑容比較搶眼而已。她們不是正妹,是正姐。

舉個我自己喜歡女生的類型吧!


她叫Bora,是個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讀書的韓國女生,(跟國籍無關,勿戰),我們都喜歡電影,從一個叫kickstarter的集資網站上認識,後來在facebook上成為朋友,偶爾會寫些信聊天。她相信一句話「I exist on the foundation of something I do not know.」,聽了讓我想到陳玉慧老公明夏對她一見鍾情的描述:她的悲傷讓我愛上她。

雖然談不上愛與不愛,但與瑤瑤相比,Bora才是我心目中的正妹。就像林志玲和陳綺貞相比,我會選陳綺貞一樣,我傾向拜倒於內心有戲、沒那麼容易摸透的女生。說了那麼多,可能你會不耐的揭穿:你不愛正妹,是因為你愛正姐吧!她們看起來不可愛,比較成熟,但還是很正阿!

套句ptt的術語,樓上正解!


我真的老了。




Friday, December 31, 2010

1234567




台灣倒數的時刻,雖然不能一起和大家倒數7654321,但我在心裡偷偷唱這首歌給大家。新年新希望雖沒新意,卻是真心這麼想著

希望家人平安健康、和睦相處,媽媽提早退休享福;朋友心想事成,
並願意和我保持聯絡;自己呢,則是能繼續創作,寫本深刻的書,拍些誠實的片子,並以此為生。聽起來很基本簡單,能真正達到卻不容易吧!我想。


新年快樂!





Sunday, August 15, 2010

巴黎雜記兩則

"If you are lucky enough to have lived in Paris as a young man, then wherever you go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it stays with you, for all of Paris is a moveable feast" - i still wish to live in paris for some time someday!

第一次去歐洲旅行,第一個城市,就是巴黎。當時電影看得不多,書讀得不多,懵懵懂懂的,只依稀記得自己是那種海明威說過,幸運的年輕人。對巴黎的印象,清楚記得的不多,時間停留太短的關係,記憶所及都是好的。

以下分享兩篇雜記,一篇是陳綺貞寫的,被我收藏了好幾年;第二篇是我寫的,寫給當時的女朋友,可能是身在浪漫之都的關係,文筆莫名變得瓊瑤起來,現在讀來倒覺得有點難為情。



【陳綺貞/2004.08.04

為了巴黎,在離開倫敦的那幾天都變成了去巴黎的準備期。

溼冷的倫敦、不好吃的倫敦、買不起的倫敦,彷彿都是為了讓我迎接巴黎而努力展現它們的缺點。就連踏上連接英法兩國的歐洲之星,夢幻列車的前一刻,也被收票員惡劣的態度嚇得,丟掉了對英國最後的好感,只好在車上忐忑的期待被巴黎收留。

感謝這麼多人的口耳相傳,感謝旅遊淡季。

巴黎用蒙馬特的玫瑰,近在徒步咫尺的聖母教堂,馬黑區的巧克力泡芙,友人盛情款待的晚餐,鐵塔鵝肝長麵包,咖啡香水,二手書店,一樣一樣優雅而自信的證明了它自己。在殺手級旅館夜夜品嘗紅酒,我在地球的另一端體會到自己轉變成另一種人。

而這個改變是永遠的了。

愚蠢的穿了一襲二手皮衣,自以為可以偽裝成非觀光客避開搶匪的目光,藏在衣服底下的除了錢包,還有因為自己真的是觀光客的雀躍不已。看蒙娜麗莎的畫像,坐船遊塞納河,購買法國麵包和起司,被食物喚醒的味蕾還不斷的舔著牙齒和嘴唇,只是在公園走著也會突然懂了自己失去的是什麼。

我的巴黎,單純從身體出發。

殺手級旅館:我在去法國之前在email上,不斷的央求友人幫我訂像「終極追殺令」電影裡面,尚雷諾住的那種公寓式陰鬱,還要有可以像電影一樣放盆栽的窗台的便宜旅館。

結果我如願以償 感謝友人1與友人2。



【我/2005. 春天

親愛的H:

巴黎的雪我來不及趕上它融化的速度,但融雪後的花朵開始綻放,那姿態名副其實的像你。旅行的意義假如真像那首歌所訴說的,是為了離開愛人,那我還不及巴黎三月的雪那般急切。

賽納河畔我坐著,靜靜聽風的歌然後不想什麼,左岸右岸其實我並不是全然清楚,而咖啡雖然是巴黎的必備品,但飄香我鼻息的卻是這的花香,那裡頭有類似你髮香的味道。聖母院廣場前擠滿了人與鴿子,夕陽潑灑下的鴿子剪影定格在我的相機裡,還有從河面上的遊船上往奧塞美術館的方向望去,河水如同皺折反射陽光,不規則的光影交疊、鮮豔又模糊的色彩渲染,這樣的畫面似乎在奧塞美術館裡的牆上掛著。

在巴黎,人不免是抒情的。尤其站在蒙馬特的眾多畫家面前,我一度考慮是否讓自己入畫,說不定有機會與梵谷的某幅畫有著相同的背景。

這裡的夜像你,靜謐而優雅的發光,我獨自一人漫步在香榭麗舍大道,微寒的空氣不理會我的孤單,我盡量不讓自己看起來在旅行,那也比較不容易讓我想到遠方的你。波特萊爾曾說巴黎充滿了憂鬱,那個時代比較像是詩,古老的那種。鐵塔前我對著自己默數到十,準備從這裡出發,回到我曾經憧憬的那個完整的愛情。旅行的意義不是離開你,而是自己。但也因為有了離開當作前提,所有一切的找尋才能夠繼續。

於是我來到巴黎培養新的自己,藉由旅行,並在風中留下線索,希望下一次站在鐵塔前享受星空的逼近時,身旁有你。

有你,也就會是巴黎最美麗的風景。


Monday, July 05, 2010

跟著cue一起去旅行

這個世界真的很小。

尤其是飛機被發明後,網路被發明後,手機被發明後,我們忽然驚覺,沒有什麼地方到不了,沒有什麼人連絡不到。即便如此,我們的生活,不可思議的,被種種例行事物,像地球引力般,不斷重覆打轉,公轉自轉著,轉成一個人的小世界。外頭的世界被科技變小,個人的世界,難道就要被那看似穩定實則可怕的字眼,習慣,給變得更小嗎?

幸好我們還有陳綺貞、夏宇和電影。

他們不止撫慰我們的心靈,還帶著我們一起去旅行,短暫逃開那不斷原地旋轉的例行公事,那逐漸乏味孤單的日常生活。聽著綺貞唱《旅行的意義》,我們彷彿也到了某個地方,也許很遠也許很近,但總之我們是離開了。

讀著夏宇的《乘噴射機離去》,想像自己就坐在剛離地起飛的某個飛機窗孔之間,像郵票離開集郵冊,跟著信封裡某個開心或難過的消息離去。也唯有離去,我們才能更接近自己,也才是旅行的意義。

身體的離去不可行,至少,我們還有電影。

坐在戲院、MTV還是家裡,被黑暗擁抱的自己,頓時沒那麼擔心明天的會議,或是昨天對方的冷言冷語。螢幕或大或小,像是一張朋友的臉,會發光,會告訴你一些事情,讓你看看一些沒去過的地方。跟著伍迪艾倫,我們便到了70年代的紐約,雖然他話有點多,但講話實在很好笑;跟著柯恩兄弟,我們彷彿也到了80年代的德州,彷彿也撿到了一袋不該撿的美金,只是坐在椅子上,也會因為哈維巴登的眼神,感到不寒而慄。

沒辦法看電影的時候,幸好我們還能閱讀。

如果夠幸運,在台灣,可以去全世界最好的書店,聽著蕭邦的《夜曲》坐在窗戶邊,與陽光或雨滴隔著一層玻璃的親密,讀著所有喜歡的書,於是我們就去了所有的地方,甚至不存在這個世界的某個地方。真正離開的人,譬如我,在離開後才發現,能留下來,其實也很好。因為留下來的人,也是在旅行,只不過乘著的,不是噴射機,而是時間或者回憶。

這個世界真的很小,不是因為有了飛機,不是因為有了網路,不是因為有了手機,而是因為有著一顆想離開的心。真正離開之後,像被蓋了郵戳的郵票,即使身上被烙印了日期,隱隱約約,仍不時惦記著何時能回信,無論消息是悲是喜,總有一種通俗明白的信念,再遠,總有一天還是會回去,也是因為旅行,離開無限重覆的慣性,才會明白,這個世界真的很小。

一個人的世界其實很大。




註:

七月號CUE電影生活誌出刊,主題是電影的旅行,離開台灣的我,在影動世界專欄裡,用文字帶著你一起旅行到愛丁堡的小酒館,喝著幾品脫的啤酒,看著電影。



Friday, July 02, 2010

喜歡你的喜歡

我是個有嚴重移情心理作用的人,隔山打牛似的,喜歡上很多原本或許不會喜歡的事物。

譬如喜歡陳綺貞,她喜歡夏宇,她喜歡Pink Floyd以及Lomo相機。所以我也喜歡夏宇,Pink Floyd以及Lomo相機。當初看「腹語術」,不懂,看著一堆常見的詞,排成少見的組合;聽著「Dark side of moon」,沒感覺,龐克音樂的晦澀,產生距離感;望著相片的暗角,有點想笑,這是哪種廉價鏡頭拍出的失真效果。

因為綺貞,我強迫自己接觸,慢慢也看出趣味來,隨著年紀增長,竟然也懂了。原來不是那些東西不好,而是我還不夠資格、沒有能力理解它們的好。這種移情作用變成一種氣體,最輕、最無臭無味,卻也最毒的那種,不知不覺,侵入日常生活,變成連鎖反應,無止盡的延續下去。最後我發現,就像接龍,臭味相投的因子,一個接著一個,連成一個極大無比的圈圈,非此即彼,圈圈內的事物,基本都不會討厭太多。

自從我喜歡夏宇,喜歡Pink Floyd以及Lomo相機之後,我漸漸發現,我也會喜歡夏宇喜歡的法國,或者喜歡同樣也喜歡Pink Floyd的美國朋友,即使我一向對美國人沒有太多好感。諸如此類的衍生故事,層出不窮。最近的喜歡,很不幸的,或者該用突破性來形容,又是與美國人有關。

一直以來,大多都聽英式搖滾的我,也慢慢被美國indie rock攻陷。譬如這首由已經不存在的indie樂團--Tarkio所錄製的Keeping me awake,就好巧不巧成為我睡覺前的晚安曲,顯然名不符實,聽完都會很滿足的沉沉睡去。

看著YouTube裡的點閱次數,呈現很讓人興奮的306次,就有種滿足感,像是小時候第一個發現路邊螞蟻窩的我,秘密獨享摧毀的權利(請原諒過往幼稚殘忍的我)。Tarkio這個名字,出現在我和一個美國朋友的荒島唱片對談裡,她說假如被放逐到荒島,只能帶一張唱片,顯然就是Tarkio了。對我來說,這個答案十分震撼,因為我選不出來,我太貪心,我的答案不是任何一張唱片,而是120G的iPod。

從此我就記得Tarkio這個名字,也就這麼喜歡上了。

最近,我看著她書桌上一本名為「David Copperfield」的書,隨口開了玩笑,說你在讀那個魔術師的自傳嗎?她眼睛別了過去,略帶輕視的皺眉但帶著微笑。我知道那是狄更斯的代表作「塊肉餘生記」,以前常聽過,文學經典嘛!但一直沒讀過,因為太厚,而且需要耐心,尤其現在得看英文版。

不過我想,我一定會喜歡。


【此文寫於2009.04】



Saturday, June 05, 2010

給綺貞


第一次聽到綺貞的歌,記得是上大學後的第一個暑假。

當時和好幾個朋友窩在我輔大附近的小套房,吹著冷氣,放著當時還很新奇的MP3播放軟體,不知是誰下載的,也不知是誰按了重覆播放,總之我的音響裡流瀉出綺貞的《還是會寂寞》,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從早聽到晚,沒人覺得厭煩也沒人想換別首,就這樣聽了幾天幾夜。當時沒有Youtube,我還不太知道陳綺貞長什麼樣,只知道我很喜歡她的聲音,喜歡這個旋律。

就這樣惦記在心裡,忘不了。

當時知道綺貞的人很少,我便默默的一個人喜歡她,也開始買起她的專輯,開始參加她的小型演唱會。幸運的是,遇到了一個跟綺貞很像的女生,因為我的關係,她漸漸也喜歡上綺貞。我們一起聽演唱會,一起在KTV偷偷點《旅行的意義》或《孩子》,一起用綺貞的歌想念對方。

就這樣過了一段很開心的日子。

數數一起去過的演唱會,多到數不清,從台北中山堂、淡江大學、華山簡單生活節,再到台中惠蓀堂,甚至開車到宜蘭,聽綺貞和小虎在冬山河畔唱《一起去游泳》,也曾經在墾丁海邊,當初綺貞組防曬油樂團的地方,聽她唱《一起去巴黎》。綺貞的一舉一動,唱的一字一句,都真實無比,她彷彿成為了一個朋友,寄居在我心裡的朋友。她喜歡的東西我也喜歡,因為她,我喜歡上LOMO,喜歡巴黎,喜歡保羅奧斯特,更喜歡真正的自己。因為她對自己誠實,我也決定要誠實面對自己。

我不是個Groupie,即使她是我全世界最喜歡的歌手。

後來退伍,我的生活一度陷入掙扎,不知未來該何去何從,每天都有很軟弱也有很勇敢的時候。聽著綺貞的歌,不自覺會叮嚀自己,無論勇敢或軟弱,都要認真生活,認真傾聽自己。雖然後來跟我一起聽綺貞的那個女孩離開了,而我也離開了台灣,一個人在飛機上,聽著綺貞的聲音,想哭的衝動漂浮在高空,因為飛得很高很高,落下的淚水即使化成雨,也微小到不被查覺。到了英國後,聽到綺貞的《下個星期去英國》被擺在新專輯裡,以前現場聽過就很喜歡,在英國的日子,每天都得聽聽這首,偶爾也會想起在台灣的她,想起她對我說過的最後一句話。

有一天不管是多久以後,希望我們能再見面,我是真心的這麼想。

在英國待久了,因怕觸景傷情,也漸漸少聽綺貞了。取而代之的是Pink Floyd,因為我記得綺貞說過,影響她最深的一張專輯是《Dark Side of the Moon》,自然而然的,失落的時候聽,失眠的時候聽,想家的時候聽,對未來迷惘的時候聽,所以幾乎天天聽,在朋友家聽黑膠版本時,也愛上另一首歌《Wish you were here》,歌詞彷彿是我心情的寫照:

Year after year.
What have we found?
The same old fears.

Wish you were here

希望你真的在這裡,因為我不知道自己還可以撐多久。但為了自己,還是得堅持下去。為了堅持下去,我不能再想你,不能再想任何過去的東西,雖然我知道,那些東西經過我,一定會在身上留下痕跡,有的看得見有的則不,無論如何,我還是得邁步向前走,否則經過我的會多更多,更別提無時無刻都在趕著離開的,時間,這像瀑布一般的東西,繞著地球一圈又一圈,永遠存在,永遠不會停似得,衝擊著我。

於是很久沒聽綺貞的我,在這一天特別允許自己,睡前再溫習幾首歌,聽著聽著,眼淚不爭氣的又滴在桌上,此時此刻,我才徹底辨認出某個事實的模樣,這輩子,我都離不開綺貞了,無論我聽或是不聽,無論我人在哪裡,無論我成為什麼,原本的那個我,都將若隱若現的存在著,就像某些行為成為習慣之後,我們掌控不到它,便以為它消失,其實是我們反被掌控而不自知。我這輩子確定的事情很少,唯一確定的大概就是那些不確定,仍會如影隨形的伴隨著往後的人生,還有,會繼續聽著綺貞唱下去,也希望能親自見上綺貞一面,雖然這個願望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但這種信念,很堅決的種植在我心中,就像我想起那個女孩說的。「有一天不管是多久以後,希望我們能再見面,我是真心的這麼想。」

恩,綺貞,生日快樂,謝謝你,我是真心的這麼想。



Friday, February 05, 2010

做對的事,支持做對的事的ppaper




聽到胡至宜小姐(雖然她結婚了,但我認為尊稱小姐會比胡女士或包太太更有敬意。)在Facebook上語重心長的發言,關於全球雜誌業的不景氣,關於ppaper三本系列雜誌的難關,再對照著狗仔八卦文化全面席捲台灣,我人在國外,心卻一直繫著台灣,從遠處觀察故鄉,似乎較能參透些,想法也能客觀點。

身為ppaper外稿編輯一年多了,零零散散寫些文章,為的完全不是報酬,而是聽起來很噁心的
理想。即使常常在截稿前與一些自身的瑣事衝突,我仍會定下心,先把稿子完成再做其他。每每家人聽到我寫這些小小文章的報酬數字時,往往好氣又好笑的認為我傻,但老實說,即使不計酬我還是會繼續寫,當然,假如我還被需要的話。(主編請不要看到這裡,就決定下個月不匯款了,謝謝,您知道這是假設語氣,不是請求。)為什麼那麼傻呢?假如你真的覺得我傻而這麼問的話。

因為我覺得我在做對的事情,我知道ppaper也一直在做對的事情,賺錢只是其次。究竟是什麼對的事情這麼神秘?這麼重要?這麼讓人不計代價呢?說穿了,就是很多人說出來都會不免心虛的四個字--熱情、理想。

『什麼理想呢?生存都很勉強了,談什麼理想,文化設計有什麼用?又不能賺錢,科技業才是台灣之本阿!吃飽了才能談那些風花雪月嘛!不切實際整天做夢的一群人。』老一輩的,一些科技大老,循循善誘年輕人,別誤入歧途阿!不要只開咖啡店阿!要做大事阿!選理工科阿!男生就該當工程師當科技新貴阿!醫生阿!律師阿!選總統阿!

老實說,以上的說法我都同意,但那只代表一部分人的路徑,而不該是全部。數理邏輯很強的人不管男女,就該去念理工科,有藝術天分的,就別去,即使旁人押著你,也別去,去了是整個社會的損失,不只是科技業又多出了一個心不甘情不願還沒什麼貢獻的爆肝新進人員而已。賺得錢多,社會觀感好的職業,不代表對世界的貢獻會比較多,頂多只是你替老闆賺比較多,與所謂促進世界美好的『價值』,邏輯上並沒有正相關。請有點知識想法的人,不要扭曲或賣力宣傳這個似是而非的價值觀。你敢說,一個不支薪的志工,對世界的幫助會少於年薪百萬的科技新貴嗎?而且,什麼叫做大事,什麼叫做小事,沒有絕對,也因此,我不覺得開個跨國企業就叫做所謂的大事。

只要是對的事就該叫做大事。

ppaper就像是一個正做著大事的團體,與營利扯上邊,就不免世俗銅臭了起來,但太多人談事情總撇不開錢,都看不見除了業績與銷量背後的言外之意,也就是創辦理念與訴求。假如真的只要賺錢,灑狗血裝俗然後大眾化,其實不難,我的意思是,假如什麼都不管,獲利至上的話,懂得操作的人也許很快就能達到賺錢的目的,但也會很快被淘汰。

缺乏正面意義的行為充其量叫做
手段,反之才能稱為作為

ppaper究竟有什麼作為呢?抑或是僅把設計、精緻生活當作賣點,做為賺錢的手段而已呢?我不知道別人怎麼解讀,至少我以為的ppaper,是把世界上發生關於設計文化的事,同步介紹給台灣,很本質的去探討,從很國際觀的角度來傳達訊息,並很自找麻煩的,想把複雜的事說得簡單,讓非設計核心的讀者也能了解與感受,希望美的概念融入生活、潛入大眾的思維裡,這些事情之前沒人在做,現在做的,好像也只是順應潮流,或是一般商業雜誌的插花與蜻蜓點水而已。也許你會說,看得懂英文的人,這些資訊根本沒什麼了不起,國外各大網站,甚至部落格都找得到,又免費,花錢買雜誌已經落伍了。

你說得對,也不對。雖然英文很好的人在台灣遍地都是,但不好的更多,況且這些資訊是經過整個團隊的精挑細選,加上很辛苦的萃取精華,篇篇珍貴字字錙銖。即使越來越多專業網站或部落格,漸漸分食掉這塊領域與市場,但一本好雜誌就像一部好電影、一張好專輯,象徵著心血與專業甚至獨特性,不要貪圖方便與免費,就選擇性得忽略這些作品的美好價值。ppaper的使命也許並沒有那麼崇高,但透過一群與眾不同的眼睛們,所看到的世界,將會比你一直以為的還要更驚奇、更有創意以及更客觀些。

至於
理想,說起來也許會被笑,但沒有理想的人生,是否才真的可笑呢?ppaper的理想與我的也許不完全一樣,卻朝著相同的方向。簡單的說,就是讓台灣懂得欣賞美感、擁有美感、懂得用心去過生活(太多人只強調用腦,強調數學好、反應快,卻沒多少人重視用心,這個讓我們與電腦不同的本質),讓美好不只是掛在嘴邊的話或牆上的裝飾品,而是像陳綺貞說的,是生活本來就該有的樣子。

支持ppaper,做對的事,支持那些促進台灣、世界更美好的所有人事物,理想其實不遠,就在身邊,只待你用心發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