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久許久沒有寫一篇關於書的文章了,不是因為我近來沒讀啥書,也不是我讀得書不值得寫,而是最近讀得書幾乎都是舊書,重讀一遍,自然少了些初來乍到的新鮮感,想寫也總不能把那些冷飯熱炒吧!看倌不嫌,我自個都覺得小小噁心。
從前讀的都是些小溫小情的作品,閱讀版圖,倒是缺乏大陸的作品,不是偏見、也不是那兒沒好書,而是簡體字的關係,即使我沒學過,拿起一本簡體字英文考試參考書,也是硬幹懂個八九成,但覺得累阿!況且我一向對於農村、黃土地的故事沒太大期盼,總喜歡把自己弄得假裡假氣的,盡讀些村上春樹、村上龍那些現代都市的作品,連電影都看楊德昌、王家衛,還沒真正成為中產階級,就領先似的迎接那種都市中產集體焦慮。
我很坦白,坦白的有些噁心,但我還是得坦白下去。
馮唐的《三日,十四夜》確實是讓我承認自己噁心且還一邊巴著不放的原因,這個把文字當作血肉跳動的大陸作家,不到40,寫著年輕人的小情小愛,卻用《麥田捕手》的焦躁和粗暴大辣辣的包裝,有點小小的色情,倒不難為情,像柯裕棻形容:
他的每一個句子都漂亮流暢得像是直接從胸口掏出來,渾然天成熱血得一點矯飾也沒有。
熱血,沒錯,就是直挺挺的讓你眼睛盯著,嘴巴沒有時間闔上的笑著。我像是誤闖深宮禁區的小孩,被周圍大人式的景象給震撼住,雙腳同時又跑得無比流暢,停不下來。這本小說讓我想到村上龍的《69》,同樣熱血沸騰,同樣用下流軍中式的口吻調侃女生,主角看似很「罩」的外表之下,包裹著一顆脆弱、害羞的心。好比開頭的這一段自白,看似猖狂不羈,仔細思考話中的意味,簡單不過的像是小孩在對天拜託那樣的卑微。
一九九四年北京的一個夏夜,我說:「我要做個小說家,我欠老天十本長篇小說,長生不老的長篇小說。佛祖說見佛殺佛見祖曰祖,我在小說裏胡說八道,無法無天。我要娶個最心坎的姑娘,她奶大腰窄嘴小,她喜歡我拉著她的手,聽我胡說八道,無法無天。我定了我要做的,我定了我要睡的,我就是一個中年人了,我就是國家的棟樑了。」
如此的咆嘯,卻也咆嘯出整本小說的企圖,沒什麼太創新的願望,純情愛情故事而已!只是寫給成年人看,寫給國家棟樑看,得用一些成年人的語言、成年人都做卻都不說的事情包裝,然後再用國家棟樑那一套來顛覆,骨子裡終究是國家棟樑也會有的小小盼望,愛情。值得一提的是,馮唐筆下的故事背景不是大中國的廣闊農村、大山大水,而是相對窄小的都市,北京,還是現代的北京,這讓看慣都市文學的我,又犯著了癮頭,讀一個都市的故事,就想去那裡走走看看。
當初讀了海明威,去了巴黎,讀了村上春樹而去了東京,讀了朱少麟而待在台北,這次讀了馮唐,我真的很想去北京!
總之,套句喝酒的用語,這是一本讀了非常順的小說,像是喝啤酒竟然發現不會脹肚子,口感同時還很像可樂(抱歉,這比喻很爛),重點是,看完以後不會太醉,也不會像喝完威士忌那樣失落,不會打嗝,更不會想找女生睡覺,也不會讓人藉酒發瘋,唯一會有的反應大概是坐在原地,有點想笑又不想笑,有點想說話又有點懶,整個人像是剛被野火燒過的草原,半痴呆的,隱隱約約發出燒乾的青草味,然後脫口而出:
好一個牛屄。
【此文寫於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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