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1, 2010

我們這些文字創作者

月初的時候,是很多人最開心的時候,因為領薪水;這個時候卻是我最掙扎的時候,跟薪水無關,而是因為,這是大部份稿子截稿的時候。

有些人會覺得,作家?聽起來很好阿,敲敲鍵盤就有錢進來,輕鬆又好聽的工作。真的嗎?我自己怎麼不知道?

當然,假如我是J.K.羅琳的話,是真的很好阿!

最近為了cue.電影生活誌的專欄,我把J.K.羅琳的身家詳細調查了一番,她成名前在愛丁堡的生活,還真的是滿悽慘的,幸好《哈利波特》這個奇蹟,否則我現在應該還看得到她在城市的某個角落,孤獨無助的行走吧。

作家一直是個只被當成副業看待的身份,特別是這個時代,光靠寫作要賺夠多的錢,全世界大概只有幾個人能辦到,否則,蔡康永也不會去主持《康熙來了》,我記得他說過,辛辛苦苦寫一本書版稅最多10萬,主持一集節目,很容易就超過這個價錢。特別是,這又是個全民皆作家的時代,開個部落格,你祖母都可以是美食作家。所以說,靠寫作賺點小錢的我們這些「文字工作者」,真的有種生錯時代的感覺。

但先把同情收回,我們也不是這麼容易悲哀的。

太看重錢的創作者,又會像是被說成貪汙的政客一樣,是很嚴重的人格抹黑,所以我們只好試圖轉型,順應時代潮流又保有自己的小小航道,怎麼轉型就看個人功力與造化。

有些人把文字商品化、客制化,一篇文章像一份雞排,大小形狀都差不多,客人要切就切,要加辣就加辣,讀了文章的讀者和買完一份雞排的感覺差不多,不會記得老闆(作者)是誰。

有些人把文字當幌子,像偶像歌手一樣,把出專輯當拍廣告接代言的門票,唱歌是副業,只是亮相,只是跟大家說,嗨,我出專輯了,有廣告代言或商演,記得找我喔!出書的很多作家部落客,選得是這條路。

有些人把文字當信仰,像阿拉或釋迦摩尼那樣神聖不可侵,與商業或大眾掛勾的文字,是低俗且卑劣的,特別是那些基本教義派,有種崇高的優越感,不照教義定舉的創作,只是素質低落的眾生呢喃。

至於你問我,屬於哪種人呢?

即使腦後有一把槍頂著,我也不會輕易回答的。不說,便有機會成為每一種人,而且一旦洩漏了底細,我也就被定型了,你知道的,像明星一樣,是最怕被定型的。不過你也許又想問,都要截稿了,怎麼還有空寫這篇不知所云的文章呢?這你就不懂了,真正的文字創作者,寫作衝動就像便意,是天生的,來了,想擋都擋不住。於是不耐煩的你,扣下了板機。

這時謎底揭曉,原來我只是一個,為文字犧牲的人。


好像開始有點悲哀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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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九月號cue.電影生活誌,我將為大家介紹一家愛丁堡的咖啡館,在那裡,J.K.羅琳寫出第一本哈利波特。我去過好幾次,但從來沒真正在那裡寫出什麼東西,因為我都在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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