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汽車駕照大概是快10年前的事情,第一次在台灣開車,也差不多是那時候。第一次駕車上路,就是開叔叔的Nissan休旅車,五門,七人座,時速表用英哩標示,不自覺會把車開快。當時心理緊張,倒也力求鎮定,最後毫髮無傷的把叔叔和自己送回家。
有了駕照,上過路,膽子也大了起來。暑假便和幾個大學死黨租了車,哪不去便往拉拉山衝,因為大家合付的租金已繳清,行前雖然有人臨陣退縮,剩下的四五人,硬著頭皮,不管三七二十一,隔天一早,幾個大男孩擠在一台小車裡,熱血的往聽起來很刺激,感覺起來很危險的山路開去。唯二有駕照的死黨和我,經驗都很淺,別說山路,高速公路都沒上過幾次,開到感覺像山的小路,才發現已經回不去了,只得往前繼續開。
開過拉拉山的人都知道,上山的路幾乎跟河濱公園的自行車道一樣寬,對自行車來說很寬,對汽車,尤其是需要會車的兩台汽車來說,非 常 不 寬。更別提不知道哪來那麼多類似進香團的遊覽車,更慘的是,台灣公路局養工處對駕駛人有種莫名強大的信心,山路的兩邊,靠山的是匯集雨水的水溝,另一邊就是懸崖,完全沒有柵欄保護,遇到前頭一輛50人座遊覽車迎面而來,只能咒罵,罵完還是只能默默倒車,讓出路來,真的是沒有辦法,人多示眾是千古不變的道理。(英文說:quantity is quality)經過這次拉拉山的試煉,我的開車技術瞬間升級似的,只要手上有方向盤,什麼路都檔不了我。(這麼說是為了戲劇效果,請勿真的找我去征服各種公路,謝謝)
後來在英國,換了國際駕照,好一陣子沒想過開車的事。英國不像美國,地大到非開車不可,大眾交通工具雖然不便宜,倒是十分便利,真正來過的人會知道,在英國步行是非常普遍且自然的事情。
隔了一陣子,剛好朋友搬家需要租車,幫忙搬完家,覺得直接還車可惜,便四個人往蘇格蘭高地附近開去,兩個瑞典女生沒有駕照,另一個男生拿的是實習駕照,於是我就成了駕駛的不二人選。雖然在台灣我的開車經驗豐富,在右駕且左道行駛的英國,上路前我卻緊張得像個初夜前夕的女孩,坐在右邊的駕駛座感覺像是要看戲,發動引擎才發現自己是駕駛,右手一直想抓住那根排檔桿,眨了眨眼才驚覺要用左手。上了路,因為左右道路的方向感被錯置,我的不確定感會影響乘客,瑞典女孩頻頻緊張的尖叫,一叫,又讓我更緊張。但總之,習慣了左邊行駛的邏輯後,在英國開車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公路指標清楚易讀,道路設計符合人性,跟著路牌走,很難會迷路。
當我把車平穩滑順的,停在蘇格蘭民族英雄William Wallace紀念碑(就是Mel Gibson在《Braveheart》演的角色)下時,我確實感到如釋重負,緩緩的說出一句意味深長的話:
I've just lost my British driving virginity.
後來,第二次在英國開車,則是一股衝動。上次雖然往蘇格蘭的高地開去,卻也沒到多遠的地方,況且沒去過Highland,沒去過尼斯湖(Loch Ness),等於沒來過蘇格蘭。索性車一租,地圖一印,便踏上所謂的road trip,一路上壯麗的高地風景,一望無際的荒原,有種到了德州或亞利桑納沙漠的錯覺,一種亡命感不斷像高地的風,從四面八方襲擊著我。從愛丁堡一路開到伊凡尼斯,幾乎把整個英國地圖上,那顆頭給繞了一圈,對於第二次在英國開車的我來說,有種類似Neil Young唱的Folk in the road那種瀟灑浪漫。
到了尼斯湖,坐在公路邊,湖的一小角,等待水怪的出現,等著等著,水怪沒等到,我卻突然覺得,這樣就夠了,已經是場華麗的冒險,即使沒有水怪Nessie,這股熱血,就像大一時的拉拉山之旅,可能很傻、可能很危險、可能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
坐在回程的駕駛座上,開著開著,告別了背後的尼斯湖和高地,往愛丁堡的路上開去,同時,彷彿也像是往某個青澀時光的反方向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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