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來,才發現自己其實挺認真,那種不知不覺的認真。來了英國快一年,每天還是有固定念英文的習慣,不過逐字把單字記在筆記本上的頻率少了,因為懶,也因為越記越覺得記不完,乾脆別記,腦袋記得多少,便是多少,學英文和談戀愛一樣,講得是緣分。
尤其在於必須每天默默經營這部分,更是相通,潛移默化不知不覺的,關係才會紮實長久嘛!
偶爾上台灣網站,看到一旁字體斗大,關於英文學習的廣告,如「30歲才學英文,兩個月變精通」,或是,「只要三個月,和老外對談如流」,總有股衝動,不是去報名,而是打給消基會,這些廣告詞擺明睜眼說瞎話,字體還敢設定得如此巨大,對於我這,離30歲很近,離精通很遠,學英文超過40個三個月的人來說,非常不是滋味,雖然其中有極大的可能是,個人資質駑鈍,記性特差,但我相信,真的天才,也不必去補習班學英文。
所以真心盼望這種廣告標題好歹有點人性,而不是利用人性,用速成的美好幻想,騙取廣大、資質普通如我的一般英語學習者。我們這些平凡人,雖然毫不起眼,像大油鍋裡的麥克雞塊,但麥當勞終究是無法把我們變成東京銀座鮨水谷餐廳裡的天婦羅炸蝦。
我懷疑,報名以後,課程會比較類似集體催眠之類,學英文是幌子,學員被催眠後,有了信心,之後每天就可以很開心得活在,英文突飛猛進的幻覺中。
雖然沒有資格多說什麼,我不是英文王子張介英,也不是英文小魔女鮑佳欣,但的確是一步步讓自己從大學到當兵荒廢已久的英文,用土法煉鋼的方式,漸漸起死回生的。
說真的,倒也不是倚賴著什麼對英文極度饑渴之類的強烈動機,英文對我來說,不過就是個工具,自始至終都是為了讓我其他方便變得更好,而不是針對英文本身,當然,目前身在海外,更體會了英文說得完美與否,並不等同於交朋友、學術、日常生活等方面,也會因此進行得完美。語言能力達到一個標準值,溝通便可無礙,更多的,反而是英文這個橋樑兩端的本質事物,你的個性、知識、人生歷練等等諸多軟性,不可見的能力。
我們往往過份誇大了文化差異、語言障礙,卻無視更多身為「人」的共通價值。
在與人交往中很弔詭的一點,就是真心與否,你自己明白,而對方其實也感覺得到,反之亦然,無以名狀的,你就是隱約臆測得出對方是否有誠意,無論你們用何種語言交談,當然無法精確到摸清每一句話的真實性,總歸而論,有一種模糊又具體的概念在心中埋伏,時間長久下來,那輪廓是越來越清晰可辨。
學英文,幫助的就是加速辨識對方意圖的進度,英文越好,溝通所需時間自然越少,層面也越深。
所以一路分析下來,學英文(也泛指各種語言學習),就跟婚姻關係一樣,需要長期經營,一旦勾搭上了,合約簽下去,並不是愛情的終結,不是理所當然的開始,而是必須每天自發性的,在筆記本上寫些新單字,將之視為習慣之外,也享受新單字新片語所帶來的新鮮感。學久了,並不會膩,因為你時常使用。語言的目的本來就是拿來用,就像愛是需要說出口的,道理大同小異。
因此,看了那些補習班的廣告,速成英文班還是別去的好,自古以來,速成的東西,往往和幸福都是以反義詞的關係互相牴觸般得存在著。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